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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的区别
一、什么是提醒谈话、警诫谈话?
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广东省各级党
组织一把手
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党内谈话包
括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警诫谈话等形式
。
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有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纪检监察机
关对涉及下
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可视情况委
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督促谈话对象如实
反映情况、说明问题。
党组织一把手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
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
应及时对其进行警诫谈话,
要求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同时做好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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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勉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二、提醒谈话、警诫谈话的主体和对象是谁?
提醒谈话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
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
同志,对象为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
部。非党员干部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但不纳入统计。
警诫谈话的主体是各级党组
织一把手,对象是受到党纪
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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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醒谈话、警诫谈话如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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