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课程课时标准
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课时的建议
案由:
国家课程标准是重要的教育指导性
文体,
对于体现国家意志,
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
义。因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国家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将之法制化、规范化。
最近,教育部颁
布了新修订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共有
19
个学科:语文、
数学、英
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物理、化
学、生物学、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艺术、日语、俄语和初中科学。
但是,
在课程标准中,每一门学科的授课时数未作统一规定,
这在实际工作中,就会出
现为了适应应试教育的需要而随时增减课时的现象。
尤其到了初
中,
为了升学考试,
学校就
会分主课、
副课,在授课安排时,中考的科目就会加大课时,挤掉副科不考的课时。
本案建议:
一、制定课程标准应法制化、规范化
长期以来,
日本坚持每
10
年制定一届“中小学要领”,
每届小学和中学的要领,
从制定
到施行,
都分别有三年和四年的过渡时间以及七年和六年的施行时间。
这样严格的时间
计划
不仅对教材的研究、编写、审查有利,对师资培训、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有利。在施行
期间,
小学和中学分别有一年和三年时间,
认真总结“要领”实
践中的经验和教训,
对下一届“要
领”的研究、修改和制定都有
利。
相
比较而言,
我们国家的课程标准制定缺乏严格的计划性,
要么长
期不动,
要么匆匆而
行,标准的品质不能充分保证。
建议我国制定课程标准(过去称之为教学大纲)在时间上也
应法制化、规范
化,总结过去的经验,对制定研究时间、同合理过渡与施行时间,都能作出
科学、合理的
规定,为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教材研究编写、师资培训,创造更加良好的条
件。
二、课程标准对各科课程授课时数应严格规定
仍以日本为例,
< br>这次颁布的两个“要领”中,
对各科课程的授课时数都有严格规定。
而
从现行“要领”向新的“要领”过渡时,
各科课程
的逐年课时也有严格规定。
虽然“要领”
的总时数由
2940
变成了
3045
。但“要领”中各科课程门类不变,同为国语、社会、数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