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GB
12358-199
0
《
作业场所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 br>。
与
GB
12358-199
0
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
了电磁兼容,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和国内标准对应;
——针对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了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
——完善检验规则,增加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瑞科力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铸、姜传胜、朱刚、姜波。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气体检测
报警仪(以下简称“检测报警仪”
)的术语、分类、技
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与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作业场所可燃性气体、
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
生产和
使用。其他特种场所中使用的检测报警仪,除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
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
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
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1
部分:总则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
部分:隔爆型“
d
”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
GB/T 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导言
GB/T 4857.5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
15322-2003
(所有部分)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传感器
sensor
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2
检测器
detection
parts
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3
指示器
indicator parts
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
报警器
alarm
parts
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鸣器、指
示灯。
3.5
气体报警仪
gas alarm instrument
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报警器两部分组成。
3.6
气体检测仪
gas
detection instrument
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指示器两部分组成。
3.7
气体检测报警仪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instrument
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3.8
检测范围
detection range
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3.9
检测误差
detection error
在试验条件下,
报警仪用标
准气体校正后,
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相对偏
差。
3.10
报警误差
alarm error
在试验条件下,
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后,
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
大相对偏差。
3.11
报警设定值
alarm
setting value
根据有关规定,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12
重复性
repeatability
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
对同
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内重复测定,
各显示值间的重复程
度,采用
平均相对偏差。
3.13
稳定性
stability
在同一
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4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在试验条件下,
从检测器接触被
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
规定为读取达到稳定
指示值<
/p>
90%
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3.15
监视状态
monitoring state
报警仪发出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3.16
报警状态
alarming state
报警仪发出报警时的工作状态。
3.17
故障状态
fault
state
报警仪发生故障不能工作的状态。
3.18
零气体
zero gas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他干扰气体的清洁的空气或氮气。
3.19
标准气体
standard gas
成份、浓度和精度均为已知的气体。
3.20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8h
p>
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是毒气检测报警仪应该具有的测
试功能
。
3.21
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在工作地点、
一个工作
日、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是毒气检测报
警设定的基础。
3.2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一个工作日内,
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
15min
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
接触水平。
是毒气检
测报警仪应该具有的测试功能。
3.23
作业场所
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4
分类
4.1
按检测对象分类
4.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4.1.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4.1.3
氧气检测报警仪。
4.2
按检测原理分类
4.2.1
可燃气体检测仪
a)
催化燃烧型;
b)
半导体型;
c)
热导型;
d)
红外线吸收型。
4.2.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a)
电化学型;
b)
半导体型;
c)
光电离子(
PID
)
。
4.2.3
氧气检测报警仪:有电化学型等。
4.3
按使用方式分类
4.3.1
便携式;
4.3.2
固定式。
4.4
按使用场所分类
4.4.1
非防爆型;
4.4.2
防爆型。
4.5
按功能分类
4.5.1
气体检测仪
4.5.2
气体报警仪
4.5.3
气体检测报警仪。
4.6
按采样方式分类
4.6.1
扩散式;
4.6.2
泵吸式。
4.7
按供电方式分类
4.7.1
干电池;
4.7.2
充电电池;
4.7.3
电网供电。
4.8
按工作方式分类
4.8.1
连续工作式;
4.8.2
单次工作式。
5
技术要求
5.1
总则
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执行本标准。
并首先满足本章技
术要求,然后按第
6
章规定进行试验,
并满足试验要求。
5.2
结构与外观要求
5.2.1 <
/p>
气体报警仪(以下简称“报警仪”或“检测报警仪”
)应由检测器
和报警器两部分
组成;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5.2.2
便携式报警仪应体积小、质量轻、便于携带或移动。
5.2.3
固定式报警仪的检测器应具有防风雨、防沙、防
虫结构,安装方便;报警器便于安
装、操作和监视。
5.2.4
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仪器或在仪器表面进行防
腐蚀处理,其涂装与着色不易脱
落。
5.2.5
报警仪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易于识别。
5.2.6
报警仪应易于校正。
5.2.7
报警仪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时,应具
有防爆性能,符合
GB3836.1
、
GB3836.2
和
GB3836.4
,并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
5.2.8
报警仪和检测报警仪应具有有效的报警装置。
5.3
性能要求
5.3.1
检测报警仪应满足以下功能:
5.3.2
使用电池供电的检测报警仪,当电池电量低时,
应
能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
声、光指示信号,其电池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便携式检测报
警仪在指示电池电量低的情况下,连续工作方式再工作
15min
,单次
工作方式再操作
10
次,其误差应满足表
1
和表
2
的要求。连续工作的便携
式检测报警
仪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8h
,或单次工作的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的电池持续工作
时间应能保证其完整工作
200
次。
< br>
b)
对于使用电池供电的固定式检测报警仪,
固定式检测报警仪的电池连续时间应不少<
/p>
于
30d
,在
指示电池电量低的情况下再工作
24h
后,其误差应满足表
p>
1
和表
2
的要求。
5.3.3
检测误差
检测误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检测误差
检测对象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检测范围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检测误差
±
10%
(显示值)±
5%
(满量程)以
内,取大
±
10%
< br>(显示值)±
5%
(满量程)以内,取大
氧气(报警仪)
氧气(检漏报警仪)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
0.7%
(体积比)以内
< br>±
5%
(体积比)以内
5.3.4
报警误差
报警误差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报警误差
检测对象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氧气(报警仪)
氧气(检漏报警仪)
报警设定值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报警误差
±
15%
(报警设定值)以内
±
15%
(报警设定值)以内
±
1.0%
(体积比)以内
±
5%
(设定值)以内
5.3.5
重复性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对同一台检测报警仪同一浓度测
p>
6
次,
其检测误差应满足表
3
的要
求
表
3
重复性
检测对象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氧气
误差
±
5%
以内
±
5%
以内
±
3%
以内
其中的误差计算采用相对标准偏差。
5.3.6
方位试验(吸入式检测器除外)
分别在
X
、
Y
、
Z
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每旋转
45
°测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其检测
误差和报警误差应
满足表
1
和表
2
的要求。
5.3.7
电压波动
检测报警仪的供电电压为额
定供电电压的±
15%
,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1
和
表
2
的要求。
5.3.8
响应时间
5.3.9
全量程指示偏差
在气流速度为
6m/s
的条件下,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分别满足表<
/p>
4
和表
5
的要求
。
表
4
检测误差
检测对象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氧气(报警仪)
氧气(检漏报警仪)
检测范围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检测误差
±
20%
(显示值)±
10%
(满量程)
以内,取大
±
20%
(显示值)±
10%
(满量程)以内,取大
±
1.4%
(体积比)
以内
±
10%
(体积比)以内
表
5
报警误差
检测对象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氧气(报警仪)
氧气(检漏报警仪)
报警设定值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仪器满量程正常测试范围内
报警误差
±
25%
(报警设定值)以内
±
25%
(报警设定值)以内
±
1.4%
(体积比)以内
±
10%
(设定值)以内
固定安装的检测报警仪应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
28d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
能正常工作。试验后,检
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1
和表
2
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有绝
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
电源插头分别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
< br>条件下应不小于
100M
Ω,在湿热环境下应不小于
p>
1M
Ω。
上述部位还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
率为
50Hz
,有效值电压为
1500V
(额定电压超过
50V
时)或有效值电压为
500V
(额定电压
不超过
50V
时)
的交流
电压历时
1min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不应发生放
电或击
穿现象,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功能应正常。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
6
所规定的电磁辐射干扰试验
,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要
求:
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试验后,见擦报警仪的检测误差
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1
和表
2
的要求。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
6
所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
满足下述要
求:
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试验后,检查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1
< br>和表
2
的要求。
表
6
辐射电磁场、静电、电瞬变脉冲试验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场强(
V/m
)
辐射电磁场试验
频率范围
/MHz
放电电压
/kV
静电放电试验
放电次数
瞬变脉冲电压
/kV
电瞬变脉冲试验
极性
时间
正、负
每次
1min
10
AC
电源线
2
其他连接线
1
正常监视状态
1
~
1000
8000
正常监视状态
试验条件
10
正常监视状态
工作状态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
p>
6
所规定的电瞬变脉冲干扰试验,
试验期间
及试验后应满足下述
要求:
a)
p>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
试验后,检查报警仪的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1
和表
2
的要求。
<
/p>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
7
所规定的气候环
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
足下述要求:
p>
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应无破坏涂
覆和腐蚀现象,其检测误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4
和表
5
的要求。
<
/p>
检测报警仪应能耐受表
7
所规定的气候环
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应满
足下述要求:
p>
a)
试验期间,检测报警仪应能正常工作;
b)
试验后,检测报警仪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检测误
差和报警误差应满足表
4
和表
5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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