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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
编制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
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办法
的通知
作者:
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
2010-9-26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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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6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
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
p>
办法的通知
,
:
各市、
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制定的
《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
编制标准》和《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实施办法》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
行。
,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三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
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的
通知》
国办发
〔
(
2001
〕
74
号
)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的
通知》
国办发〔
(
2002
〕
28
号
)
精神
,
为加强中小学
,
p>
教职工编制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
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
益
现就制定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等有关问题提出如
< br>下意见
,
:
一、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原则
;
(
二
)
与经济发展水
< br>(
一
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
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
;(
三<
/p>
)
力求精简和高效
;(
< br>四
)
实事
求是
< br>因地制宜
区别对待。
,
,
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小学教职工是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
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
次和城市、
县镇、
农村等不同地域
按照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
定
p>
见附件
。
,
(
p>
)
完全中学教职工编制分别按高中、初中
编制标准核定。
农村教学点的编制计算在乡镇中心小学内。特殊教育学校、
小学附设幼儿班教职工编制标准
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
准执行。
,
(
< br>三、中小学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
)
p>
(
一
中小学内设机构的设置。
普通中学
含职业中学
规
模在
)
1200
人以上的
< br>,
内设机构核定为
4
个
,
即教务处、
1200
人的
,
内
3
个
,
即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
p>
900
人以上的
,
内设机构核定为
2
900
人以下的小学
,
不核定内设机
总务处、政教处、办公
室。学校规模不足
设机构核定为
完全小学规模在
个
即教务处、
总务处。
,
p>
,
构
可配备专职中层领导或专职人员。
p>
(
二
)
中小学领导职数。
普通中小学人员编制在
p>
10
名
以下的配校领导
至
在
1
至
2
名
,
编制在
11
至
50
名的配
2
3
名
,
编制在
51
至
200
< br>名的配
3
至
4
< br>名
,
编制
201
名以上的配
4
至
5
名。
普通中学
含职业中
学
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按照内设
(
p>
)
,
机构数各配
1
名。
,
<
/p>
(
三
)
中小学教
职工人员结构比例。
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
尽可能由教师兼任
p>
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
确需配
备
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
其占教职工的比例
高
中一般不超过
不超过
,
,
15%,
初中一般不超过
12%,<
/p>
小学一般
9%
。
四、工作要求
,
,
(
一
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由省编制部门会同教
育、
财政部门研究
制定
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省编制部门会
同财政部门负责各省辖市、县
市、区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
p>
)
(
)
审核工作<
/p>
报省政府审定。省辖市、县
市、区
教育部
门根
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提出本地区中小学人员编制意见
同级
编制部门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当地生源数量的变化
会同财
政部门核定、
编制本地区的中小学人员编制方案
报省政府批
准
教育部门在省核定的编制
总额内
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
具体分配所属各校人员编制
报同级编制部门备案。
各级财政
部门依据编制
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
核拨中小学人员经费。
中
< br>小学人员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
何形式干预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
(
< br>)
,
;
,
,
;
,
,
,
,
,
,
(
p>
二
)
加大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
全面推行聘用制。
中小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
围内
科学设岗
按岗聘用
严格
按照教师资格确定专任教师
按照职位分类、
专兼结
合、
一人
多岗的原则
合理配备教职工。
坚决辞退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
师
认真清
理在编不在岗的各类人员
压缩非教学人员。清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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