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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主语在英语语法中的定义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4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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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4日发(作者:悄悄)


逻辑主语在英语语法中的定义


:




逻辑主语:


是非谓语动词动作的执行 者或承受者;


它们在逻辑上存在着主谓关


系或动宾关系,但不能 直接作非谓语动词的主语,因此叫逻辑主语。





逻辑主语的判断


:




1.


句 子主语就是非谓语动词的逻辑主语,它们之间是逻辑上的主谓关系或动


宾关系。例如:< /p>





He likes helping others .



he



helping


的逻辑主语)





Moved by his words , I told him all the news .



I



moved


的逻辑主语)





2.


介词


of



for


的宾语就是非谓语动词的逻辑主语。例如:





It's kind of you to tell me the news .



you



to tell


的逻辑主语)





It is impossible for you to finish so much work in so short a time .



you



to finish


的逻辑主语)





3.


复合结构中的宾语就是非谓动词的逻辑主语。例如:





The teacher asked me to answer his question .



me



to answer


的逻辑


主语)





I saw him playing at the river side .



him



playing


的逻辑主语)






逻辑主语就是不一定是出现在句子 里的那个主语,


但却是能真正发出该句子动


作的人






分词的独立结构从形式上看来



就是现 在分词或者过去分词的一个短语,这个


结构自身不带主语的话,


那么这个分词的动作一定要是句子的主语能够发出的动


作;


当它 自己带主语的时候,


就可以不一致了,


也就成了我们常说的独立 主格结


构。给你举几个例子啊






逻辑主语的:


In order to improve English,_______.





这个时候通常会有几个选项。比如,


Tapes are needed;Mary's father bought


her many tapes;


或者


Mary bought many tap es.


这个时候你就要看谁能发出提高


英语这个动作了。显然不 能是


tapes,


虽然有可能是


mar y's father,


但是很显然通


过题目可以看出他爸爸买 磁带也是为了提高


mary


的英语,因此这句话能发出提


高英语这个动作的逻辑主语就是


mary,


因 此句子的主语应该跟逻辑主语一致,



要选最后一个。这就是逻 辑主语要根句子的主语一致的例子。






关于分词独立结构就是把前面的那个


in order to improve English


换成一个分


词短语,例如






Cleaning the window,_______





后面选项有可能是


my finger was hurt;


或是


I hurt my finger.


应该选哪一个呢?


显然我的手指是不能擦窗户的,


而应该是由我来擦窗户的,


所以答案应该是最后


一个,达到了 句子的主语和逻辑意义上的主语一致的要求。




逻辑宾语


:




所谓的



逻 辑宾语



就是



语意上的宾语



,通常情况下当句子的主语是不定式的


逻辑宾语的时候,不定式用被动式



The fridge needs to be repaired. (


这里的


fridge



to be repaired


的 逻辑宾语


,


这里用了被动式


.)





一般来 说定语从句中起被修饰词与从句的连接作用


(


引导作用


)


的代词叫关系


代词






被修饰的词成为先行词






I like the book that you read yesterday.


我喜欢你昨天看的那本书






主句是我喜欢书



什么书呢


?


后面的从句充当定语



修饰书是你昨天看的那本



that


是关系代词






关系代 词所代替的先行词是人或物的名词或代词,并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


定语等成分。


关系代词在定语从句中作主语时,


从句谓语动词的人称和数要和先< /p>


行词保持一致。



(三)知识链接



一、


1871


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链接:必修


1



七单元)



1


、背景:德意志的统一;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2


、内容:①政体:联邦制的君主国家(二元制君主立宪 制)。②联邦制:中央


帝国政府各邦军事、外交、海关立法、民法、刑法等大权,各邦只 保留教育、卫


生、


地方行政权力,


也保 留了邦的君主政府和议会;


普鲁士在帝国中占有统治地


位,


它的国王和宰相同时又是帝国的皇帝和宰相。


③君主制:

< p>
宪法授予皇帝巨大


权力(宣战、媾和、缔约、召集和解散议会、统率军队、 任命宰相);宰相只对


皇帝负责,


是内阁首脑,


拥有绝对权力,


但其任期长短取决皇帝意愿。


④议会制 :


两院制(联邦议会,即上议院;帝国议会,即下议院)。联邦议会是帝国最高权


力机构,权力巨大;帝国议会具有较小权力,有立法权,但受制于联邦议会和皇


帝,且没有监督权。



3


、影 响:①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保留君主制、容克地主担任要职、军国


广义传统得以延 续。②使德国前进一大步: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制国家建立起来,


资本主义工业发展迅速, 到


19


世纪末,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二、日本


1889


年宪法和日本的君主立宪制:(链接:选修


1


第八单 元)



1


、宪法制定的背景:①



自由民权运动



的 影响;②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稳定的


需要;③明治维新的完成



2


、宪法的内容:①宣布日本实行君主立宪;②天皇神圣不可侵 犯,享有绝对权


力;


③日本国民称臣民,


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言论、


通信、


出版、


集会和结社自由;


④议会分为贵族院入院;


⑤设立内阁和枢密 院。


内阁是行政机关,


枢密院是天皇


的 最高顾问。



3


、宪法的特点:具有浓 厚的封建性。形式上三权分立,主权仍掌握在天皇手里。



4< /p>



宪法的影响:


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 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


巩固了明治维新后确立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链接 :必修


1


第四单元)



1



文革前形成:


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 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背 景:


新中国成立和经济大规模建设的展开,


民主政治

< p>
建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⑵基于民主集中制。⑶建立:


1954


年第一次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制定宪法 ,


结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的职权,




共同纲领


”< /p>


代替国家宪法的过渡状态。


⑷作用:


加强 人民民主制度,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


的广泛性。


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⑴背景:< /p>


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并


肩战斗,共同创建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 ⑵


1949


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初步建立。⑶


1954


年以前发挥的作用:团结各阶级、 各阶层力量,恢复和


发展国民经济,


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实现社会主义改造。


⑷人大召开后的作用:


发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⑸


1956

< br>年发展到新


阶段:



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方针的提出



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⑴背景: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


旧中国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


迫政策,


使 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比较落后;


新中国成立,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 府实


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⑵法律依据:


1949





同纲领




1954


年宪法、


198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 治法》。⑶影响:满


足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


对实现民族平 等,


保证祖国统一和民主团结,


调动


各 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产生了深远影响。



④ 法制建设:


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⑴内容:规定 了国家性质、根


本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⑵原则:人民民主、社会主义。⑶地位 :新中


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和建 设的经验总结,


是建设


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⑷意义:调动全国 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2


、文革期间遭破坏:



①原因:指导思想上的





倾错误;对形势的错误判断;野心家的别有用心。



②表现:冲击党政机关、学校、工厂和农村基础组织;无政府主义思潮;人身迫

< br>害;非法夺权;社会秩序遭破坏;人大、公检法的瘫痪



3


、文革后:健全和完善


< p>
①健全法制: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



有法可依、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法制建设方针;平反冤假错案 ;全面立法;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包括民法、刑


法、


行政法、< /p>


经济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 ,


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重要基础。



②完善民主:


A


、人大: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审议和决定 全国和地方重大事


项,


选举和决定各级政权的领导成员,


行使对各级政府和法院、


检察院的监督权


力。 作用:调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国家决


策的民主化与 科学化。



B


、基层民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容:乡镇


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结合。作用: 建立了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保 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C


、政协 :十二大确立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的方针,使


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 步完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体现。



D


、民族区域自治:前提:维护国家统一,保证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意义:


体 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


体现了国家实行各民

< p>
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③依法治国方 略:


1999


年写入宪法;


2002< /p>


年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④依法治国的成果 :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


打击逼和违法犯罪行为;



强了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三)特点:



1


、从背景来看:民主制度的确立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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