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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全文)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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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3日发(作者:行政职务)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全文)








本标准的附录、附录和附录为规范性附录,附录和附录仅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长江、杜江、顾晓园、刘莉莉、王洪声、林亮、戴斌、李宏、乔花芳、 马爱萍。



本标准于年月日起执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 实维护和保障旅游者权益,促使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优化旅行社产业结 构,促进北京市旅游市场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


员 管理条例》和国家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行社等级的等级 标志、


基本要求、


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依据、

等级的划分条件和等级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评定与复核。




规范性引用文件


< br>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p>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


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部分:通用符号(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导游服务质量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旅行社管理条例



国务院



年月日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国家旅游局



年月日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



国家旅游局



年月日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业务




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 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行社




指依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成立,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行社门市部





指旅行社在注册地的市、区、县行政区域以内设立的不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为设立社招徕旅游者并提供咨


询、宣传等服务的收客网点。





导游人员




指依照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


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旅游产品




指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团队包价旅游线路、散客包价旅游线 路和各种单项委托业务。






五险一金






指现行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等级标志



等级以英文字母为符号来表示,用三个表示


3A


级,四个表示< /p>


4A


级,五个表示


5A

< br>级。




基本要求




参评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分设在不同区域的旅行社经营部门和非独立法人实体不能单独参加等

< br>


级评


定。




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场所、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 符合安全、消防、卫生、文化、环境保护


等现行的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标准。




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依据



< p>
旅行社等级分为


3A



4 A



5A


三个等级,的数量越多等级越 高。




等级的划分以旅行社的基本条 件、经营业绩、营业条件、服务项目、管理机制、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为


依据。




等级的评定遵照本标准及附录、附录和附录的规定。




第章



等级 的划分条件



规定相应等级的所有条件必须具备,并遵照附录、 附录和附录的规定,最后由旅


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综合评定。




等级的划分条件




3A





基本条件



)


正式成立并营业两年以上;



)


近两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



)


近两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


是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




经营业绩



)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万人次以上;



)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



万元人民币以上。




营业条件



)


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 /p>


不低于



2




)


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 绍和旅游交


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 顾客查阅;



)


旅行社营业 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相关装饰和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



)


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



)


接待人员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每天以普通话提供咨询 、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服务,且服务时间不


少于八个小时;



)


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 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


旅游产品;



)


旅行社应使用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参见附录;




)


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




服务项目



)


提供普通话、至少两种以上主要方言和或两种以上外语的导游服务;



)


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



)


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两 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


提供常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线路预订或接待服务。




管理机制



7.1.5



人力资源管理



)


应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参见附录;



)


应为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人员提供基本工 资和



五险一金


,未拖欠导游人员和领队工资,未


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垫付团款,未向导游人员和领 队收取



人头费




保证金


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不合


理费用;



)


负责旅行社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旅行社管理经验;



)


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所占比例不低于;



)


制定并执行业务培训制度以及管理培训制度,且有 固定的培训经费预算保证,旅行社职员按照要求参


加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活动 ,并通过考核。



7.1.5



财务管理



)


至少有两名具有初级以上级别职称的财务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中级以上级别职称;



)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



7.1.5



营销管理



)


拥有本企业独立的网站;



)


拥有完善的数字化办公系统;



)


拥有客户档案库;



)


拥有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


旅行社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与总部实行联网销售,并实行

< p>


统一管理、统一财务、


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7.1.5



危机管理



)


制订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具备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并有培训记录;



)


具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



)


制定并执行周期性的顾客意见反馈制度;



)


每半年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评价,近两年每年顾客抽 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不低于;



)

近两年中,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接到对该旅行社的有效投诉不超过当年组织和接待 人次的万分之二;



)


与旅 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且此种合同使用率达到,旅游合同参见附录;



)


与供应商和同业客户签订合同,并按约定的期限和 付款条件履约。




4A





基本条件



)


正式成立并营业三年以上;



)


近三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



)


近三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


是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会员;



)


有员工手册和接待服务流程标准化文件;




)


在境内拥有五家以上全 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和旅行社门市部,外商独资和中外


合资旅行社 不做要求。




经营业绩



)


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万人次以上;



)


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



万元人民币以上;



)


近两年所缴税金均居北京市旅行社前名。




营业条件



)


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五年以 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


不低于



2




)


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 绍和旅游交


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 顾客查阅;



)


旅行社营业 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相关装饰和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



)


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和岗位标牌, 且不同岗位应有明显区别;



)

接待人员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每天以普通话和一种以上外语向顾客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


项服务,且服务时间不少于八个小时;



)


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 咨询和预订


旅游产品;



)


旅行社应使用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参见附录;



)


门市部服务符合的规定;



)


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




服务项目



)


提供普通话、至少两种主要方言和或五种外语的导游服务;



)


提供两种以上旅游交通票务代理服务;



)


提供餐饮、娱乐、购物、景区门票、机场接送等五 种以上委托代办服务;



)


提供常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线路预订与接待服务;



)


提供按照顾客要求而定制的旅游团队、散客的旅游 线路预订与接待服务;



)


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提供紧急救援服务,或者与有关国际救援组织签订合作协议。




管理机制



7.2.5



人力资源管理



)


应与不少于名的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名以上导游人员签订稳定的兼职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参见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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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更新与2021-02-13 21:22,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jmy2z.cn/gaokao/652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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