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样与检验
一、抽样检验基本概念
1.
在质量管理中,一般有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
四部分
,每一部分中都会有抽样计划、允许水准、具体的抽样方式、
统计分析等工作。
2
.基本概念
(1)
批
各种产品,
凡是具有相同的来源
,
且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所得到一
群相同规格的产品,
可称为一个批,
这样的批也可给予一个名字叫
“
制
造批”
。
一个制造批中的质量变异具
有一个分布,
在抽样时应尽可能的
使检验批的质量接近实际值,
这样才可使抽验的结果正确,因此一批
可能根据需要可以区分为几个检验批,但必须注意
避免将几个批合并
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
在统计学中,可以称为母体或群体。
就是在各种批中,
被选定用来做抽样检验的批,
该批是根椐其整个
批中量的大小,照抽样计划,抽出“小”批加以检验的一个群
体。通
常检验批要根据允许水准来判定这个检验批是否允收。
(3)
批量
是指每个检验批内产品的单位数据,在统计学中也可称为
“母体
数”
,通常以“
N
”表示。
(4)
样本
< br>是指从检验批中所抽出的以一个以上单位组成的产品,
样本中的各
个样品均须随机,而且不考虑它的品质的好坏。样本中所含的产品单
位的数目称
为“样本数”或“样本大小”
,通常以“
n
”表示,它一定
小于等批量数“
N
”
。
(5)
抽样检验
从双方约定的检验批中,
根据批量大小,
抽出不同数
量的样本。
将
该样本以事先确定的检验方法加以检验,并将检验
的结果与预先确定
的要求或“品质标准”比较,以决定该批是否合格。在计数值中,是<
/p>
将样本中不良品的个数所抽样计划中允收不良品的个数比较,以判定
该检验批是否允收。
在计量值中,
是将各样品检验结果加以统
计分析,
以平均值、离散度、综合指数的判定基准比较,以决定该检验批是否
允收。
(6)
合格判定数
判定一批产品是否合格或不合格的基准不良个数称为合格判定数,
通常以“
C
”
(
或
p>
AC)
表示。
(7)
缺陷
< br>产品单位的品质特性不合乎双方所规定的规格、
图样、
说
明或要求
等称为缺陷,
通常用
“
d
”
表示。
如若是买
卖的关系,
缺点一般可分为:
(a)
严
重缺陷
(Critical defect)
,凡有危及产品的
使用或携带安全,
或使产品的重要功能失效的缺陷;
(b)
主要缺陷
(Major
def
ect)
,
凡
使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
所期望之目的,或显著减低其实用性能的缺
陷;
(c)
次要缺陷
(Minor
def
ect)
,
实际上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或
引起较大抱怨的缺陷。
(8)
不良品和不合格品
p>
一般产品都有多种品质特性,
而这些品质特性里所指定须检验的项<
/p>
目称为检验项目。如果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检验项目不合乎此要
求或此规格时,
但可能符合其它要求或规格,
这个产品就为不
合格品;
如果不合格项目较为严重,
如无功能,
就为不良品。
如一个电子电容,
要求是
1000
皮法,结果是只有
800
皮法,对于
1000
皮法的要求上就
是不合格品,如用到
800
皮法的要求上就是合格品,但如果
电容是短
路,
则不管是用到
1000<
/p>
皮法或
800
皮法上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应称为
不良品。
(9)
检验
就是依照约定的“检验方法”
,
试验、分析或测定样品所规定的品
质特性,然后将其结果与原定品质标准比较,以判定是
否合格。
(10)
检验方法
就是规定有关执行检验的各种方法,
如抽样、
测试
、
分析过程等等
方法及步骤,并详细规定试验、分析,测定各过
程中所使用仪器的型
号、规格等。一般检验方法大都采用国家或国际标准的检验方法,也
可以方法,也可由各公司自行设计检验方法,但为双方所接受,并在
合约中定明。检验的方式依检验的项目不同可分为感官检查
(
如目测、
品味等
)
、物理性测定、化
学性分析、生物特性试验、放射性测定、
超声波控测、用光学分析、仪器测定分析等方法。
(11)
质量标准
是对每个产品的品质要求标准。
如在计数值的检验时,
质量标准将
以缺陷分级的方式来制定。质
量标准的制定将视双方的需要而确定,
并须考虑经济的因素。
(12)
抽样计划
在验收检验时使用柚样检验法,就必须先设计一个抽样计划。
计数值的抽样计划一般包括三个部份:
< br>即批量数、
样本数及合格判
定数。如
MIL
—
STD-105E
、国内
的
GB
—
2828
—
87
等。
计量值的抽样计划一般包括:
规
格、
样本、
各品质指标
(
如平均数、
CPK
值
)
p>
等。如
MIL-STD
—
< br>414
、国内的
GB
—
6378
等。
二、抽样检验分类
抽样检验分类一般可根据抽样检验数的数量、
抽样检验次数、
抽样
检验的严格程度、连续性等等来分。
1
.根据抽样检验的数量分
抽样检验根据抽检数量的多少的特性一般分为:
全检、
抽检、
免检。
(1)
全数检验
简称为“全检”
,是对全部物品
检验的方法,又称为
100
%检验。
它
不仅耗时且耗费成本,常用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非常关键、
较少数量的检验中。<
/p>
一般在以下状况使用全数检验:
(a)
不允许有不合格,任何不合格将造成安全上或经济上损失时;
(b)
制造过程质量恶化,亟侍修正为规定质量要求时;
(c)
为了解该批制品实际品质状况;
(d)
检验手续简单,不用大量浪费人力、时间、经费;
(e)
检验的数量较少。
(2)
抽检
< br>是按已订的产品抽样水准及抽样计划,用适当的抽样方法来从母
体数中抽取适当的
样本数。它自群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为样本,再
透过对样本数据的分析,以力争大体反
映母体之状况。经检验结果与
原定检验标准比较,利用统计方法以判
定该群体是否合格。
注:全检和免检为抽检的一种特殊状况。
一般在以下情况使用抽样检验:
(a)
破坏性检验;
(b)
允许有少数不合格品;
(c)
节省检验费用及时间;
(d)
受验物品个数很多时;
(e)100
%全检不可行时,全检影响交货期;
(f)
全检的成本远高于不合格品所造成之成本时;
(g)
受检物品之群体面积很大,不适合全检;
(h)
受检群体为连续性物体,如纸张、电线。
(3)
免检
是指在对产品检验时不予检验。
理论上,
免检是最经济的,
可以大
量节
省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资源。我们在工作时,在有一定保
障的基础上尽可能朝免检
的方向发展。
一般如下几种状况可采用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