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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08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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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发(作者:饮用水)


第七章





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



1


、教学时数:


4


学时



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先秦时期西周的贡士制、


春秋战国时期的养士制度,


理解魏晋南北朝的


九品中正制,


掌握两汉的察举制、


隋唐以降的科举制,


如科举的科目、


考试的形< /p>


式、考试制度的完备等。



通过本章学习 ,


使学生能准确理解贡士制、


养士制度、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3


、教学重点



本章的重点是察举制、科举制。



4


、教学难点



难点为科举制的发展。





第一节



西周的贡士制度




尧舜时就有“四岳“荐贤


,


“三载考 绩


,


三考黜陟幽明“的选举传统。



一、西周选士的方式



(



)


乡里选士


< p>
西周地方选士一年举行一次


,


第三年则举行大考< /p>


,


即所谓


“三年大比”

< br>,


《周


礼·地官司徒》


: < /p>


“三年则大比


,


考其德行道艺

< p>
,


而兴贤能者”。



乡选 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选拔具有一技之长的人


,


更主要的是按照统治 者规定


的选择标准


,


控制被选者的思想 和行为规范。



(


< br>)


诸侯贡士



“诸侯岁献贡士于 天子”,一般大国三人


,


次国二人


,< /p>


小国一人。



天子通过射试进行考核



“行同而能耦


,


别之以射


,


然后爵之”



(


)


学校贡士




1


国学选士与大学考试制度直接相关。



《学记》


:


“九年知类通达


,


强立而不反


,


谓之大成”。


大学考试合格者


,


< p>
“造士”向王宫申报


,


选其中俊秀的升送司马


,


最后由司


马负责审选、试用、任命、颁 发官禄。





、西周选士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第一< /p>


,


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等级性



第二


,


育士与举士相衔接



第三


,


举士与举官为一途



第二节



春秋战国的养士制度



得士者昌


,


失士则亡



私门养士



公门养士





、选士的方式



(


)


招聘



1.


国君亲自登门求才


(


魏文侯



段干木


)


2.


重金礼聘


(


齐桓公


)


3.


靠计谋招揽


(


秦穆公



百里奚


)


(



)


举荐



共生效应


:


“类同相召


,


气同相合


,


声比相应”< /p>



(



)


自荐



毛遂自荐




这三种选士的办法有一个共同点


,


即着眼于真才实学



“尊贵富大不足以来士”





二、用士与养士


< br>士的特点


:


“资于身”、


“资于 口”



用士要做到


:


“责人则以人”, “权而用其长”



养士


:



2


1.


知士



2.


爱士



3.


礼士



4.


以诚待士



5.


虚心纳谏


,


贵直言



第三节



两汉察举制度



一、两汉察举制的建立与实施



汉代统 治者为了适应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对吏员的需要,


逐步建立和形成了

一套选拔统治人才的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皇帝征召、


私人荐 举等多种方式,


但最


制度化的是察举,


即由地方


(也包括中央各部门)


长官负责考察和举荐人才,



廷予以录用为官。




(一)察举制度的创立





汉代选士始于汉高祖十一年


(前


196


年)


二月 ,


高祖下诏求贤,


要求郡守劝


勉贤士应 诏,并书其行状、仪容、年纪,以待擢用;郡守若遗贤不举则免官。汉


文帝二年(前


178


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前


165


年)


又下诏“诸侯王、

< br>公卿、


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文帝还亲自出题策问 。



谓“策问”,


就是皇帝就时政中的 问题提问,


令被荐举者作答。


答者要对时政问

< br>题进行分析,


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


是“对 策”。


对策要封好交皇


帝亲自拆阅,


评 定高下,


然后酌授官职。


察举作为一种制度,

< br>是在汉武帝时期确


立下来的。


《汉书·武帝纪》载:建元 元年(前


140


年)冬,武帝诏“举贤良方

正直言极谏之士”。


董仲舒就是在这次贤良对策中被列为上第的。

< br>其后汉武帝接


受董仲舒的建议,重选举取士,于元光元年(前

134


年)冬,令郡国举“孝廉”


各一人,


察举正式成为一种制度。


元封四年


(前


107


年)


汉武帝又令诸州岁各举

“秀才”一人。自此,每年州举“秀才”,郡举“孝廉”,历代沿袭,成为固定


的选 士制度。



(二)察举的科目




3


察举的科目可分为两大类:


一为经常性举行的科目,


称作常科,


一般是 每年


由州郡长官按规定的名额、


标准向朝廷推荐人才;


另一类为特科,


是皇帝根据需


要临时指定选士标 准和名目的科目。





察举常科中最主要的是孝廉科。各郡每年按人口比例荐举孝廉,平均


20



人口荐举


1


名, 不足


20


万人口的郡隔年或隔两年荐举


1


名。儒家强调为人立身


以孝为本,


任 官从政以廉为基。


可见该科主要选拔德行优良之士,


借此在社会 上


造成“在家为孝子,


出仕做廉吏”的风尚。

< br>但德行的考察难度较大,


难免名不符


实。到东汉中,对各 地荐举上来的孝廉,朝廷要进行复试,



“诸生试家法,文


吏课笺奏”。


变成了笔试儒家经学或公文写作,

以德行为主的选拔标准也就变味


了。





察举常科中还有秀才、

< p>
明经等科目。


秀才


(东汉时避刘秀之讳改为茂才)



主要选拔奇才异能或有非常之功的士人,

明经科察举通晓儒经的人才。


另外还有


选拔


12



17


岁之间的“博通经 典”者的童子科,


可见当时已经重视对有特殊才


能儿童的培养和 任用。



特科因是皇帝临时决定,


科目 开设是随心所欲的,


名目众多。


其中最主要的

< br>科目、


也是最制度化的科目是贤良方正。


一般在遇到“灾 异”或国家有重大问题


需要探讨时,


下诏让各地荐举贤良方正,


由皇帝亲自策问,


让他们对这些问题进


行分析,


发表对策。


对策中皇帝的意,


马上就可以作官或升官。


所以贤良方正在


察举中地位最高。



(



)


察举制对教育的影响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


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


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

< p>
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



“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



1.


促进了汉代经学的发展



2.


促进了太学的发展



3.


促进了私学的发展



二、察举制的弊端



察举各科设置之初 ,


颇能体现选贤任能的原则,


也的确选拔出不少济世之材。


同时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


当时,


民间流行着



4

这样一句谚语:


“遗子黄金满籝,


不如教子一经”。


但是察举的主要特点是以主


管官员


(地方长官 和中央各部门长官)


的推荐为前提。


而要引起主要官员的注意,


“声望”是很重要的,于是,士人便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或者攀附权贵,贿赂


请托。因而,士风日下,察举不实。东汉顺帝阳嘉元年(


132


年),尚书令左雄


从察举最滥的孝廉科着手进行改革,规定孝廉所举之人 ,必须在


40


岁以上,对


岁举的孝廉由 朝廷进行考试。


儒生考以儒家经典,


文吏试以奏章律令。


然后在端


门进行复试。


自此,


察举制由推荐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


为选士制度的进一

步完善探索了新路。



(



)


以名取人


,


致使沽 名钓誉风盛行



“盖当时荐举、征辟


,


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


,


必全力赴 之


,


好为苟难


,


遂成风俗。




(

< br>二


)


世家权门把持选举


,


选非其人


,


察举成为结党营私


的工具



由于荐举的权利多出自于地方


,


使得地方官吏网罗党羽


,


培 植私人势力。



“世家


,


谓世世有禄秩之家也。”即知识分子官僚与宗族关系结合


,

< br>他们合知


识官位族性为一体


,


他 们门生故吏遍天下


,


庄园遍布州县


,< /p>


形成一种可以与中央集


权抗衡的豪族势力。



“举秀才


,


不知书。察孝廉


,


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


,


高第良将怯如鸡。




第四节



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的实施



魏晋南北朝时 期战争频繁,


社会动荡,


士人流徙迁移,


致使汉“乡举里选”


为主的察举制度难以实行。


此时地方豪强 势力强大,


统治者不得不依靠他们的支


持才能生存,

< p>
于是形成了门阀世族集团。


这个集团的内部要分配政治权力,


这就


必须对选士制度进行改革。“九品中正”选士制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 的。





“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


就是由“中正”官负责考察人才,


按九品 定级,



廷再按品授官。


该制度开始实 施于三国魏文帝曹丕执政时,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


要的选士制度 。



“九品中正”选士制度的实施过程是:



(一)设臵中正官




5




郡置 小中正,


州置大中正,


由司徒选择“德充才盛”或“贤有识鉴” 的中央


政府现职官员,


担任其原籍贯的中正官,


这样就收走了原由地方长官把持的人才


选拔权,


有利于 加强中央对选士的控制。


中正的专职就是选士,


比起负责全盘事


务的地方长官来,能保证投入足够精力去查访考察士人。



(二)品第人物





中正负责查访本籍贯的士人,


了解其 家世和德才表现,


并作出评价。


“家世”


也称“品”,


才德称“状”,


中正官根据士人的“品”、“状 ”评定品级。


具体


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 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三)按品授官





品第士人的材料逐级审核上报:


小中 正报大中正,


大中正报司徒,


司徒呈吏


部待用。吏部根据中正品第的等级授官,一般来说,品第越高官职越大。



二、九品中正制对教育的影响



九品中 正制在实施的过程中,


中正官是否“中正”是关键。


初期选任中 正比


较慎重,


多数中正对士人的品第也比较认真,


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东汉以来浮华


朋党之风,扭转了选士腐败的局面,国家也 能选到一些有用之才。



但是后来世家大族的势力日益膨胀,< /p>


中正官职几乎全部被位居朝廷的大世族


所把持。

< br>他们品评士人,


往往把门第家世作为唯一标准。以至“上品无寒门,



品无世族”。


致使九品中正制偏离了选拔人才的方 向,


逐渐蜕变成门阀世族的政


治工具。


这样就堵塞了寒门士子的仕进之路,


严重挫伤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而那


些门阀世族子弟由于前程无忧,


也不愿下苦功去学习。< /p>


这就严重地影响了当时的


教育。


而门阀世 族把持选士任官大权,


归根结蒂也是为皇权所不容的。


统治者的


权力一旦有所巩固,必然要采取措施来加强对选士权的控制。



晋刘毅列举了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为


“三难”


“八损”



所谓


“三难


”: 人物难知


;


爱憎难防


;


情伪难明





所谓


“八损”


:

其一


,


大士族通过中正官


,


操纵选士


,


控制视图


,


造成“操人主之威


,


夺天朝之


势”


,


严重削弱了君主的集权统治。



“爱憎决于心,


情伪由于己”



不能任人唯


贤,而以权门请托定人品高下,致使形成 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刘毅


认为这种做法是“慢主罔 时,实为乱源”





6


其二


,


由 中正官一人主持选举


,


难免弊端百生。


他认为由中正官一人决定一切


的选士,是不会公道的,孔子还有失误的时候,何况中正官 ,选人不当,便会造


成全州民怨沸腾,


并且还会


“嫌隙之仇结于大臣”



使上下不安,


造成一片混乱。



其三


,


中正官不公正


,


往往在选人上首尾倒错。< /p>


刘毅承认人品是有差别的,



有秉公评价 一个人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而中正官弃公就私,


“使优劣易地,首

尾倒错”


,这样选士是“上欺明主,下乱人伦”




其四


,


国家给予中正 官以选人重任


,


却没有必要的监督和防弊措施。


而中正官


清廉公平者极少,


其利用职权结党营私,


培植个人势力


“杜一国之口,


培一人之


势,使得纵横,无所顾惮”



< p>
其五


,


中正官所做的品评


,


不是偏听偏信


,


就是爱憎夺其平。中 正官对本州人


士并不了解,


“面犹不识,


况尽其才力?而中正知与不知,


其当品状采誉于台府,


纳毁于 流言。


任己则有不识之蔽,


听受则有彼此之偏。


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



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




其六


,


本来国家设品立状,


是为广揽人才以加强国家管理,

< br>在任官员各以贡


献、才干大小,分派不同的职务,今则反之,在九品中正制下


,


尽职尽责的官吏


位于低品


,


无功无绩的反位居高品。



其七


,


中正官品评人才


,

< p>
以品、


状两方面取人


,


但人的品、


状往往不统一,




“以品取人


,


或非才能之所长


;


以状取人


,


则为本品之所限 ”


,


中正官以亲疏远近


为品评依据。结 论空洞,与实不符,反映不出人的德才面貌,这样选拔的官吏,


国家何以得到治理修正。



其八


,


中正 对士人的品评


,


不陈清其善恶


,


以致


“进者无功以表劝


,

退者无恶以


成惩。惩劝不明


,


则风 俗汙(污)浊


,


天下人焉得不解德行而锐人事?”没有扬善


惩恶之分,天下人怎能不懈怠于谨行修德,而醉心于人世的争权夺利呢?


刘毅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端作了较全面的、


系统的分析和批 判,


其最终结论为:


“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立九品,而有 把损。


”他力主“罢九品,除中正,


弃魏氏之弊法,

< p>
立一代之美制”


但他并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选士方案,

有破无立,


却为后世罢九品中正制,立科举选士奠定了理论基础。

< br>





7




第五节



科举制度




中国的选士制度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以举荐或推荐为主的选拔人才的


制度,


如西周的贡士制度、


春秋战国的养士制度、< /p>


两汉的察举制、


魏晋南北朝的


九品中正制 ;一类是以考试为主的选士制度,如隋唐之后的科举制度。



科 举制: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选拔官吏的制度,


因分科考试而得名。


这种制度


的主要特征就是不需要官员的举荐,

< br>读书士子可以自己投牒应试,


(当然除了触


犯大唐律令及 商人、州县小吏),录取与否以考试的优劣作为依据。



科举制 自隋朝产生后


,


经过唐的发展


,


宋元明清的演变


,


更加完备化、


定型化


,


直到


< p>
清末


1905


年废除


,< /p>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


1300



,


对隋唐以后封建社会的发


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



一、隋代科举制的产生



隋统一中国以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一,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


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其中尤为注重官制和与官制密切相 关的选士制度的改


革。


隋文帝开皇年间正式废“九品中正制”,


收回地方辟举权,


由皇帝下诏举人。


隋 炀帝大业三年


(607)


设十科举人


,


“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


洁、强毅正直、执 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和膂力骁壮”。其中


有“


文才秀美


”一科


,




后代学者认为文才秀美科就是进士科


,


进士科的设立标


志着科举制的产生。



二、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隋朝国运短 暂


,


科举制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唐 继承了隋的科举制度


,


逐步


增加考试科 目


,


扩充考试内容


,

< br>完善考试程序


,


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选拔人才


的制度。



(一)考生的来源和考试的程序



1


.考生的来源




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主要有两个来源

< br>:


一是


生徒


,

< br>二是


乡贡





8


生徒


由 各类官学从在馆学生中选拔送尚书省参加考试的人员,


即中央官学和

地方官学的学生


,


他们修业期满


,


毕业考试合格者可以应举参加科举考试。


乡贡


由地方州、县从私学或自学之士中选拔举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的人员。


因为这些考试合格的人员每年十月随地方向京师进贡的粮税物产一起解赴中央,

< br>故称为“乡贡”。



2


.考试的程序



乡试


(


县、州试


) < /p>


——省试


(


尚书省礼部试


)



1


)乡试



各地方自学或在私学成的人员首先参加县试


,

< br>合格的人员再参加州试。州试


通常在秋天举行


,


称“发解试”


,


又称“秋试”

< br>(


秋闱


),


第一名称“解元”< /p>





来自全国 各地的乡贡


,


由于地方不同而最终录取机会相差很大。管辖京师 的


京兆府解送的乡贡


,


权贵子弟最多< /p>


,


因而进士录取率最高


,


往往”


十得七八”


,


地方


及偏远的州府则比较低了。例如《北梦琐言》


上记载荆南(今湖北西部)解送


的乡贡


,

< br>年年无一人及第


,


被嘲笑为“天荒解”

< br>,


直到宣宗年间


(850



)


刘蜕才首


次及第


,


由此产生“破天荒”一语,流传至今。




2


)省试



乡贡与生徒于每年的春天集中于京师长安尚书省的礼部应试


,< /p>


谓之“省试”




“春试”



、“春闱”



。故俗语有“槐花黄


,


举子忙”





此后


,< /p>


地方上的“秋试”和京师的“春试”成为历代科举沿袭的定制。



最初省试的考试是由尚书省的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


因为考功 员外郎的品


位太低(从六品上)难以服众,不便主持全国性的考试,于是唐玄宗开元年间


,


科举考试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上)主持

,


此后历朝相沿不变


,


故“省试”又称


“礼部试”或“礼闱”



。礼部下设贡院


,


考试、阅卷、放榜等 均在贡院举行。




3


)吏部铨试(释褐试)



科举及第后,虽然可以“一举 成名天下知”,光宗耀祖、身价百倍,但这仅


仅是取得了出身,


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若要仕进,


还得通过吏部铨选考试。


因吏


部试后,方可脱去平民褐衣,而进官服,故吏部试又称“释褐试” 。



吏部选拔官吏的标准“身、言、书、判”四个方面。



身、言


”考试是体格


检查和口试,


即要求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

< br>口齿伶俐,


对答得体。


若相貌不端者,

< br>则不可中选。




”为书法,要 求字体秀丽、楷法遒劲。




”即判词 。要求应



9


试者根据讼案实例,剖 析判决,写出判词,目的在检查应试者临政从官的能力。


吏部复试完毕

< br>,


各科及第者就隶属吏部


,


等候 派官。



(二)考试的科目和考试的方法



1


.考试的科目


唐代科举分为


常科



制举


两类。



常科是固定时间举行的固定科目选士,


制举则为皇帝临时根据需要下诏开科


选士。通常所说的科举,指 的是常科。



唐代科举常科有


秀才、 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


一史、三史、开元


礼、道学、 童子等科。实际上,经常举行的是前六科。



秀才科:


所谓秀才,指文才杰出,对策高第之人



。唐 以此科最高,考选较


严,宁缺毋滥,每年所取不过一、二人,很难考取。太宗贞观以后, 无人敢于应


举,该科便名存实亡了。



椐记载自唐高祖武德五年至唐高宗永徽元年取秀才


21


次,共录 取


29


人。



明法、明书、


明算科:


考选的人数不多,


主要是在这些专科学校学习的生员。


因而学子们热衷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




明经科


:



所谓明经


,


指通晓儒家经典。


< /p>


明经科考试比较容易


,


只要熟读经


义注疏


,


一般都能通过


,


故有


“三十老明经”


的说法。< /p>



明经录取的人数


,

< br>每十人


可有一、二人及第,年均录取百人左右,是进士科录取的四倍。

< p>


进士科


:



注重诗赋。



在科举各科中,受到特别 的重视故及第者常有“白衣


公卿”或“一品白衫”的美称。


< /p>


唐代进士科大约每百人中只能有一两人及第,


每年录取

< p>
20


余人。



因此,进士 科的竞争相当激烈,考取也很难,故有


“五十少


进士”


的说法。



2


.考试方法






其考试方法,主要有帖经、墨义、策问、诗赋四种。



帖经——


相当于填空题。


将经书任揭一页,


将其左右两边盖上,


中间只开一


行,再用帖 盖


3


字,令应试者填出来。这种考试方法很简单,只要熟读经书 、注


疏即可应付。帖经是一种简单考查对儒家经典熟悉程度方法。



如图中所示:“子夏曰仕而优□□□而优则仕。”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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