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
设
工程消防
验
收
办
事指南
一、验收范围
下
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
< br>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
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竣工验收:
1.
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0
平方米的体育场馆、<
/p>
会堂,
公
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p>
2.
建筑总面积大于
15000
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
3.
建筑总面积
大于
10000
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
< br>市场;
4.
建筑总面积大于<
/p>
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
的
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
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
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
间,寺庙、教堂;
5.
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
童用房,
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
动场所,
养老院、
福利院,
医院、
p>
疗养院的病房楼,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图书
馆、
食堂,
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
建筑总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
厅、卡拉OK厅
、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