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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焊层表面着色渗透探伤工艺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规程规定了采用着色
渗透检测方法检测堆焊层表面开口型缺陷的方法及显示的验
收水平。
检测对象为规格
Ф
89X12+
3mm
,材质
X65+316L
的
p>
复合管管端堆焊层表面缺陷的检测。
2
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
2.1
ISO 12095
《承压用途的无缝和焊接钢管—液体渗透检验》
2.2 GJB2367A-2005
《渗透检验》
2.3
JB/T7523
《无损检测
渗透检验用材料》
2.4
JB/T9213
《渗透探伤用材料》
2.5
API 5LD :1998
《内覆或衬里耐腐蚀合金复合钢管规范》
3.
采用类别
渗透剂:Ⅱ类—着色渗透剂
去除方法:
C
法—溶剂去除法
显像剂:<
/p>
e
型—非水湿显像剂
4
一般要求
4.1
人员: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渗透探伤方面的专业知
识与经验,并取得权威部门认可
的Ⅰ级及其以上本专业资格证书。签发报告者应获得权威
部门认可的Ⅱ级及其以上本专业资
格证书。工作认真责任,责任心强。
< br>
4.2
试块
应配备
B
型不锈钢镀铬标准试块,用以对渗透系统
灵敏度检测和检测操作正确的验证。灵
敏度须保证
2
级及以上。
4.3
环
境:探伤工作场地应光线适度,便于观察。不得有影响检验人员可靠观察的因素。
4.4
堆焊层表面:不应有氧化皮、锈蚀、油污、焊接飞溅、
油漆等任何影响探伤结果的外来
物。必要时可用砂纸或局部打磨来改善表面状况。
4.5
安全要求
罐装渗透剂属易燃、易爆、微毒的化学材料,应注意防护。
5.
检验用材料
5.1
材料:检验用渗透材料包括渗透剂、清洗剂、显像剂组
成。购买时必须有供货方的产品
合格证明。必须在有效期范围之内。
5.2
目视检测材料的性能:当发现渗透剂有明显的浑
浊或沉淀物,色泽明显变化时;清洗剂
有沉淀物,洗涤性能下降,粘度上升时;显像剂粒
子凝聚,显像能力下降时,该渗透材料不
得继续使用。
5.3
试块校验:
每月
必须用
B
型不锈钢镀铬标准试块校验一次,
目的是校验操作过程是否按工
艺规程执行及操作正确与否,和检验渗透材
料的性能。
5.4
试块的保存:应
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清洗和保存。或者将试块彻底清洗之后,浸
于密封容器内的丙
酮与无水乙醇混合液中存放。混合液按一比一配制。当发现试块的人工缺
陷堵塞、灵敏度
下降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检验程序
6.1
预处理
按表面的加工方法、表面附着物的种类、零件的情况采用合适有效的处理方法,如溶剂清
洗、化学清洗、机械清理等方法。清洗的范围从检验区域向周围扩展
25mm
左右。清洗完后应
充分干燥,为渗透检验创造条件。
< br>
6.2
渗透处理
采用喷涂的方法施加渗透剂
。
焊缝受检表面应全
部被渗透剂覆盖,
在渗透时间内并一直保
持湿润状态。
零件、渗透剂和环境的温度都应控制在
5
p>
℃~
50
℃范围内。温度小于
10
℃范围内时,渗透
时间不少于
< br>20 min
。温度高于
10
℃
时,渗透时间不少于
10 min
。如果零件在空气中停留时间
大于
120
min
,则应重新施加渗透液,避免渗透剂干结在零件表面上。
6.3
清洗处理
< br>采用溶剂去除型渗透剂。
渗透结束后应使用配套的清洗剂擦洗,
< br>去除零件表面多余的渗
透剂
。
严
禁喷洗和清洗过量。若出现清洗过量时应从预处理开始重新处理。
若需要水洗时,
水温应控制在
10
℃~
40
℃范围内,
水压不大于
0.27MPa.
喷枪与零件的间
距不小于<
/p>
300mm
。
采用清洗剂清洗时用洁净不脱毛的布依次擦洗,
直至大部分多余渗透剂被去除后,
再用
醮有清洗剂的干净不脱毛布或纸进行擦拭,直至将被检表面上多余
的渗透剂全部擦净。但应
注意,不得往复擦拭,不得用清洗剂直接冲洗被检表面。
6.4
干燥处理
采用在室温下自然干燥的方法干燥
,
干
燥温度不高于
70
℃。干燥时间不宜超过
10min
,一
般干燥时间为
5
p>
~
10min
。干燥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以
零件表面刚干燥为宜。
6.5
显像处理
采用灌装显像剂显像,
喷涂一层薄而
均匀的白色显像剂,
观察时现场环境需保证足够的白
光照度。显
像时间
10
~
15min
。
6.6
观察与解释
观察应在显像剂施加后<
/p>
10min
~
50min
内进行。
着色渗透检测的观察评定在白光下进行,<
/p>
显示为红色痕迹。
被检工件表面处白光照度应大
< br>于
1000lx
。
发现显示后首先判断显示的类型:相关显示、非相关显示和虚假显示。用干净的布或棉
球沾一点清洗剂擦拭显示部位,如果显示能够再现,可认为是真实缺陷显示。如果显示不再
现,初步认为是虚假显示。形成伪缺陷的原因有棱边过度部、清洗不够、光洁度差等。必要
时可从预处理开始,重新处理,作出合理解释。确定为缺陷显示后,可进一步确定缺陷性质、
p>
长度和位置,并做好记录。
6.7
验收与评定
对于有相关显示的部位,
应借助于显示比较尺等工具,对显示的尺寸和分布进行测量、
统计,按验收标准
API 5LD :1998
”
内覆或衬里耐腐
蚀合金复合钢管规范
”
进行评定、验收或拒
收。
对于无显示,或仅有假显示和非相关显示的部位应准予验收。
< br>
6.8
后处理
渗透检验后焊缝表面应进行处理。清除堆焊层表面的残留物,防止对零件的腐蚀或对后道< p>
工序的影响。一般可用水洗、擦洗、压缩空气吹拂等方法去除显像剂及渗透剂残留物。
7
.检验记录
所有部位渗透检验结果均应有记录。记录一般包括:
零件名称、图号、材料、状态、规格、数量。
标准号、工艺规程号、工艺卡片号、验收标准号。
检测方法、渗透剂的型号、生产厂家、合格证明编号。
显示的记录(以文字或示意图的形式给出)。
操作和检验人员的签名、等级。
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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