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的术语与定义、技术参数、充电
模式、分类及
功能定义、结构尺寸、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 br>2010-11-22
发布
,2011-03-01
本标准
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p>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清源
电动车
辆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汽车
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
比亚迪
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安费诺精
密连接器(深圳)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多
思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
工大学、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春明、吴志新、贾俊国、孟祥峰、张建
华、李庆、李
磊、周光荣、王震坡、姜久春、尹家彤、辛明华、方运舟、刘桂彬、武斌、
吴尚洁、左海
清。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Electric vehicle conductive Charge
coupler
1
范围
p>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的术语与定义、技术参数、充电模
式、分类及功能定义、结构尺寸、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充电接口,一种
是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的接口,另
一种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直流电能的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的交流额定电压为
< br>220V
和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750V
的充电电缆和电动汽车连接侧的传导式充电接口,充电电缆与非车载充电设备或交流供电
设备之间的传导式充电接口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1
p>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部分条款。凡是注
< br>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
—
2007
标准电压(
IEC 60038
:
p>
2002
,
MOD
)
GB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
1
部分:
通用
要求(
GB 2099.1
—
20
08
,
IEC 60884-1
:
E3.1
,
MOD
)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1P
p>
代码)
(
GB
4208
—
2008
,
IEC 60529
:
2001
,
EQV
)
GB/T11918
—
2001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IE
C60309-1 1999
,
IDT
)
GB/T18487.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 18487.1<
/p>
—
2001
,
I
EC
61851-1
:
2001
p>
,
EQV
)
GB/T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20234
—
200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
孔通用要求(
GB/T20234
—
2006
,
eqv IEC 62196-1<
/p>
:
2003
)
QC/T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
术语与定义
GB/T18487.1
、
GB/T
19596
和
GB/T20234
确立
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标准。
3.1
充电接口
charge coupler
用于连
接活动电缆和电动汽车的充电部件,由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两部分组
成。
3.1.1
充电插头
connector
在电动
汽车传导式充电过程中,与充电插座的结构和电气进行耦合的充电部
件,它与活动电缆装
配连接或一体化集成组成充电电缆。
1 / 1
3.1.2
充电插座
inlet
安装在电动汽车或供电设备上用于耦合充电插头的部件
3.2
传导式充电
conductive
charge
利用电传导给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方式。
3.3
端子
Terminal
充电插头与充电插座插合后可形成电气通路的导电部件。
4
技术参数
4.1
充电接口的标称值
电气参
数标称值应符合
GB/T156
的规定。
4.1.1
额定电压:
0
~
36V
(仅用于信号和控制用途);
220V
(
AC
);
400V
(
DC
);
750V
(
DC
)
p>
4.1.2
额定电流:
16A
(
AC
);
32A
(
AC
);
125A
(
DC
);
250A
(
DC
)
4.2
标志
1 /
1
5
电动汽车充电模式
5.1
充电模式
1
:将电动汽车连接到交流电网时,在电源侧使用了符
合
GB 2099.1
要求的额定电流不小于
< br>16A
的插头插座,在电源侧使用了相线、中性线和接地保护的导
体,并且在电源侧使用了漏电保护器。
5.2
充电模式
2
:将电动汽车连接到交流电网时,在电源侧使用了符合
CB2099.1
要求的插头插座,在电源侧使用了相线、中性线和接地保护的导体,并且在充电连接电缆
上安装了控制导引装置。
5.3
充电模式
3
:将电动汽车连接到交流电网时,使用了专用供电设备,将电动汽
车与交流电网直。接连
接,并且在专用供电设备上安装了控制导引装置。
5.4
充
电模式
4
:将电动汽车连接到交流电网时,使用了非车载充电机
,将电动汽
车与交流电网间接连接。
1 / 1
6
充电接口的分类及功能定义
6.1
充电接口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充电接口:
——满
足充电模式
1
、充电模式
2
和充电模式
3
使用要求的交流充电接口,其
额定工作电压为
220V
(
< br>AC
),额定工作电流不超过
32A
。
——满足充电模式
4
使用要求的直流充电接口,其额定工作电压为
400V/750V
(
DC
),额定工作电流不超过
250A
。
6.2
充电接口的功能
6.2.1
交流充电接口的分类:
6.2.1.1
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
交流充
电接口包含
7
对端子,其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如表
2
所示。
6.2.1.2
端子布置方式:
充电接
口的各个端子布置方式如图
1
和图
2<
/p>
所示。
1 / 1
6.2.1.3
交流充电接口界面:
p>
在充电连接过程中,首先连接保护接地端子,最后连接控制确认端子。在脱
< br>开的过程中,首先断开控制确认端子,最后断开保护接地端子。充电连接界面如图
3
所
示。
1
/ 1
1 / 1
6.2.2
直流充电接口功能:
6.2.2.1
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
直流充
电接口包含了
9
对端子,其电气参数值及功能定义如表
3
所示。
6.2.2.2
端子布置方式:
p>
直流充电接口各个端子的布置方式如图
4
和
图
5
所示。
1 / 1
6.2.2.3
直流充电连接界面:
在充电插头和充
电插座的连接过程中,端子耦合的顺序为:保护接地,直流电源正与
直流电源负,低压辅
助电源正与低压辅助电源负,充电通信与充电连接确认。在脱开的过
程中,则顺序相反。
直流充电接口的连接界面如图
6
所示。直流充电安全保护的相关
设计
要求见附录
B
。
< br>
7
充电接口结构尺寸
交流充电接口和直流充电接口的结构尺寸图见附录
C
。
8
要求
8.1
结构要求
8.1.1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易触及的表面应无毛刺、飞边及类似尖锐边缘。
8.1.2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应有配属的保护盖,这些保护盖与其配属的部件之间应
有起固定连
接作用的附件装置(如链、绳等),且不使用工具时应不能拆卸。
8.1.3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外壳上应标有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额定
电压和额定
电流等信息。
1 / 1
8.1.4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
端子应按
4.2
中的标志符号加以标注。
8.1.5
充电插座在电动汽
车上安装后,其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的标志应易于辨
识。
8.1.6
充电模式的颜色标志:
在充电
插头的明显区域(如:锁紧装置的控制按钮表面)应有不同颜色来表
示不同的充电模式。
——蓝色:充电模式
1
;
——绿色:充电模式
2
;
——黄
色:充电模式
3
;
p>
——红色:充电模式
4
。
< br>
8.1.7
锁紧装置:
充电接
口应有锁止功能,用于防止充电过程中的意外断开。在锁止状态下施
加
< br>2
倍的
8.1.10
规定的插拔
力拔出外力时,连接不应断开,且锁止装置不得损坏。
8.1.8
充电电缆规格及其连接:
8.1.8.1
< br>充电电缆的导线宜采用铜或铜合金材料,导线的横截面积应按表
4
选择。
8.1.8.2
充电插头应装配电缆固定部件,使电缆与充电插头连接处受到
外力时不会
造成对端子的额外受力。
8.1.9
端子:
8.1.9.1
< br>具体尺寸参见附录
C
。
1 / 1
8.1.9.2
< br>按
9.5.1
的规定进行试验,端子应以足够的接触压力
将导线夹紧于金属表
面之间,同时不造成导线的损坏。
8.1.9.3
按
9.5.2
的规定进行试验,正确连接充电电缆后,不同极性端子之间或端
子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
不得有意外接触的危险。
8.1.10
插拔力:
供电插
头插入和拔出供电插座、车辆插头插入和拔出车辆插座的全过程的力
均应满足:
——对于交流充电接口,小于
100
N
;
——对于直流充电接口,小于
p>
140N
。
充电接
口可以使用助力装置,如果使用助力装置,则进行插入和拔出操作
时,助力装置的操作力
应满足上述条件。
8.1.11
分断能力:
8.1.11.1
对于有控制导引且在其正常工作时不会出现带载分断的交流充
电接口,
按照
9.7
进行试验期间,不
得有引起着火或触电的危险;试验结束后,不要求装置保持原
有功能。对于有控制导引且
在其正常工作时不会出现带载分断的直流充电接口,不要求进
行分断能力试验。
8.1.11.2
对于没有控制导引功能或者控制导引电路不能避免带载分断的充电连接
装置,按照
p>
9.7
进行试验,试验结束后,试样不应出现不利于继续使用的损坏
。
8.1.12
防护等级:
8.1.12.1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在未插合且未加防护盖时,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
XXB
。
8.1.12.2
在与保护盖连接后,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防护等级应分别达到
IP54
。
8.1.12.3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插合后,其防护等级应分别达到
IP55
< br>。
8.1.13
机械强度:
p>
充电插头按
9.9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机械
强度试验后应符合
8.1.12
的要求。
8.1.14
耐振动性:
充电插
座按
9.10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振动试验后,各零部件应无
损坏、变
形,紧固件应无松脱。
8.2
性能要求
1 / 1
8.2.1
温升: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按照
9.11<
/p>
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满足如下要求:
a
)
充电插头的抓握部位,其允许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
p>
——金属部件
50
℃;
——非金属部件
60
℃。
b
)
充电插头可以接触的非抓握部位允许温度不得超过:
p>
——金属部件
60
℃;
——非金属部件
85
℃。
c
)
<
/p>
端子的温升不超过
50K
。
8.2.2
耐温性: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按
9.1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温性试验后,各零部件不
< br>得出现可见变形,或损坏,且温升性能符合
8.2.1
的
要求。
8.2.3
耐氧老化: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的非金属部件按
9.1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氧
老化性试
验后不应出现可见变形、裂纹及斑点等现象。
8.2.4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8.2.4.1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
座的绝缘部件按
9.14.1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热性能
p>
试验后,密封胶不得流动到带电部件,进行球压试验后绝缘材料的压痕直径不得超过
2m
m
。
8.2.4.2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绝缘部件应能耐受高温,并具有阻燃性。
8.2.4.3
< br>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绝缘部件应由具有耐漏电起痕的材料制成。
8.2.5
耐腐蚀性: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的金属部件按
9.15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腐蚀
性能试验
后,金属表面不得出现明显锈蚀。
8.2.6
绝缘电阻: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的各端子之间、端子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按
9.16
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绝缘电阻试验后,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
1
0M
Ω。
8.2.7
绝缘耐压性:
1 / 1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
各端子之间、端子与其他各金属部件之间按
9.17
规定的试验
方法进行绝缘耐压性能试验后,绝缘不被击穿。
8.2.8
使用寿命: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按
9.18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空载带电条件下插
拔
10000
次试验后,插拔力应不小于初试值的
70%
,端子温升应不超过
60K
< br>。
9
试验方法
9.1
一般规定
9.1.1
环境条件:
无特殊
说明时,试验应在温度为
18
℃~
28
℃、相对湿度为
45%
~
75%
、大气压
力为
86k
Pa
~
106kPa
环境中进行。
p>
9.1.2
试验用仪表:
所有测
试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其精度应高于被测指标精度至少一
个数量级或误差小于
被测参数允许误差的
1/3
。
9.2
外观检验
用目测法对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外观进行检验。
9.3
锁紧装置试验
插合充
电插头与充电插座,并使锁紧装置处于锁紧状态,施加
8.1.7
规定的
拔出外力,检验锁紧装置的功能。
9.4
充电电缆试验
对充电电缆导线的外观进行检验。
9.5
端子试验
9.5.1
将长度为
1m
的导线按照符合制造商规定的要求与试验端子固定,从与导线
插入端子相反的方向施加
表
5
规定的拉力,时间为
1min
p>
,施力过程不得使用爆发力。如果
试验端子在表
5
中有多种横截面积的导线可以选用,需要分别对最大横截面积导线和最小
横截面积导线进行试验。充电接口中同一规格的端子不需要重复试验。
1 / 1
9.5.2
将充电电缆导线的端部剥去
8mm
长的绝缘层,使导线的一根
线丝保持自由状
态,将其余线丝完全插进并夹紧在端子里,自由线丝朝各个可能的方向弯
曲,但不绕过隔
板急剧弯曲。
9.6
插拔力试验
p>
通过仪器(如弹簧秤、砝码等)测试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车辆插头和车辆
< br>插座之间插拔力。
9.7
分断能力试验
按
p>
GB/T11918
—
2001
第
20
章的规定进行分断能力试验。表
6
(代替
GB/T 119
18
—
2001
的表
6
)为分断能力测试参数。
9.8
防护等级试验
按
p>
GB4208
的规定进行防护等级试验。
9.9
机械强度试验
将不安
装保护盖的充电插头接上长度不少于
2.5m
的充电电缆,将其
自由端固
定于高出地板
75cm
处。将
充电电缆保持水平,充电插头端面与地面垂直,然后让其跌落子
1 / 1
混凝土地板上。反复进行
8
次试验,每次均在电缆固定点处使电缆转动
45
°,同时充电插
头和电缆之间的相对位置保持固定不变。
9.10
耐振动性试验
振动试
验按
QC/T413
的规定进行。充电插座应经受上下、左右、
前后三个方
向的扫频振动试验,每一方向试验时间为
8h
。振动波形为正弦波,加速度波形失真应不超
过
25%
。
扫频试验条件:
——扫
频范围:
10FZ
~
500FZ
;
——振幅或加速度:
10FZ
~
25FZ
时,振
幅
0.35mm
;
25FZ
~
500FZ
时,
30m
/s
2
;
——扫
频速率:
1oct/min
。
9.11
温升试验
9.11.1
充电模式
1
、充电模式
2
和充电模式
3
的充电接口,对其
L
端子和
N
端子
同时进行试验。
充电模式
4
的充电接口,对其直流电源端子和低压辅助电源端子同时进行试验。
< br>
9.11.2
采用交流电
进行温升试验,电流值由表
7
给出。
9.11.3
试验时,将充电插头
和充电插座放人恒温箱内,在
40
℃±
2
℃温度条件下
放置时间不少于
30m
in
。试验电流持续流经试验端子,直到试验端子达到热稳定状态。
注:连续
3
次读数,每次读数间隔不少
于
10min
,读数值的变动幅度未超过
2
℃时,为热稳定状态已达到。
9.12
耐温性试验
将充电
插头和充电插座放人恒温箱内,温度从室温逐渐升至
120
℃±
2
℃,保
温
8
h
。然后取出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再将其放人低温箱内,逐渐降温至
< br>-40
℃±
2
℃,保
温
8h
。然后取出待升温至室温后观察其变化。试
验完成后应立即进行
9.11
的温升测试。
试验也可以在同一个温控箱内按上述温度和时间的要求进行。
1 / 1
9.13
耐氧老化性试验
p>
将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非金属部件,在压力为
2.0MPa
、温度为
70
℃±
2
℃
的氧气中放置
168h
,目测其变化状态。
9.14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验
9.14.1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中的绝缘部件应遵守
GB/T11918
—
2001
中
27.2
和
27.
3
规定的试验方法
进行耐热试验。
9.14.2
<
/p>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中的绝缘部件按
GB/T11918
—
2001
中
27.4
规定的试
验方法进行耐燃试验。
9.14.3
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
中的绝缘部件按
GB/T11918
—
2001
中
27.5
规定的试
验方法进行耐漏电起痕试验。
9.15
耐腐蚀性试验
9.15.1
将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金属部件浸入四氯化碳、三氯乙烷或等效脱脂剂
中
10min
,以去除所有油脂。然后将其放人温度为
20
℃±
5
℃的
< br>10%
氯化铵溶液中
10min
。
9.15.2
将试验样件上的液滴甩掉后,放人温度为
20
℃±
5
℃的饱和水汽湿热箱中
1
0min
,然后在温度为
100%
±
5
℃的加热箱
里放置
l0min
。
注:锐边上的锈迹和可擦掉的黄色膜可忽略不计。
9.16
绝缘电阻试验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的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
250V
时,在各端子之间
、端子与
外壳之间分别施加
500V
的
直流电压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的额定电压在
251V
~
1000V
范围时,则在各部件之间施加
1000V
的直流电压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9.17
绝缘耐压性试验
在充电
插头和充电插座的各端子之间、端子与外壳之间施加
50FZ
~
60FZ
的正
弦波形交流电压,试验电
压为(
2U
+
1000
)
V
,历时
1min
。其中
U
为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
的额定电压。
9.18
使用寿命试验
充电插
头和充电插座在完成插拔力和温升试验后,在保持供电设备对充电插
头提供额定电压的条
件下,进行空载带电插拔寿命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插拔力和温升
测试的复试确认。<
/p>
10
检验规则
1 / 1
10.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
8
。
10.2
出厂检验
产品出
厂前应按表
8
规定项目进行逐只检验。
10.3
抽查检验
1 / 1
10.3.1
< br>抽查检验项目应按表
8
的规定进行。
10.3.2
抽查试件,应
从近期生产、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次中抽取,抽样基数不少
于
1
00
件或根据需要突击随机抽样,抽样数量不少于
3
件。
10.4
型式检验
在下列情况之一,充电插头和充电
插座必须按表
11
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检
验:
a
)
新设计或设计参数、工艺、材料有重大变更时;
b
)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c
)
连续生产满一年。
10.5
其他
经检
验或试验合格后的试件,若检验项目会影响其使用性能或使用寿命者,不能作为
合格产品
出厂。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控制导引电路
A.1
控制导引电路的功能
p>
当电动汽车使用充电模式
3
进行充电时,推
荐使用如图
A.1
(连接方式
B
)或
者图
A.2
(连
接方式
C
)所示的典型控制导引电路作为充电连接装置的连接状
态及额定电流
参数的判断装置。该电路由供电控制装置、电阻
R
1
、
R2
、
R
3
、
R4
、
R
5
、
R6
、二极管
D1
、开
关
S1
< br>、
S2
、
S3
< br>、车载充电机和车辆控制装置组成,其中车辆控制装置可以集成在车载充电
机中。
开关
S1
为供电设备内部开关。电阻
R
3
、
R4
安装在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头上
。开关
S2
为供电插头或者车辆插头的内部开关,与插头上的下
压按钮(用以触发机械锁止装置)联
动,按下按钮时,可以解除机械锁止功能,并且
p>
S2
为断开状态。开关
S3
为车辆控制装置
内部开关,在车辆接口完全连接后,如果车载充电机自检测完成
后无故障情况,并且电池
组处于可以充电状态时,
S3
为闭合状态(如果车辆设置有充电请求或者充电控制功能,则
同时应满足
车辆处于“充电请求”或者“可以充电”状态)。对于供电电流不大于
16A
的
车辆(由所配置车载充电机输入功率决定),控制导引电路中也可以不配
置开关
S3
。以下
功能和控制逻辑分析
基于配置了
S3
的控制导引电路,对于未配置
< br>S3
的控制导引电路,等
同于
S
3
为常闭状态。
1 / 1
充电模式
2
所用控制导引电路如图
A.3
所示。
1 / 1
1 / 1
控制导引电路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A.1.1
连接确认:
电动汽
车的车辆控制装置能够通过测量检测点
4
的电压值判断车辆插头
与车
辆插座是否已充分连接。供电设备的供电控制装置能够通过测量图
< br>A.1
所示的检测点
2
的
电压值判断供电插头与供电插座是否已充分连接(对于连接方式
B
p>
)。供电控制装置通过
测量检测点
1
的电压值可以判断充电连接装置的连接状态。
A.1.2
供电功率及充电连接装置载流能力的识别:
p>
车辆控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4
的电压值来
确认充电连接装置的额定电流,
并通过判断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占空比确认当前供电设备的最大供电
电流。
A.1.3
充电过程的监测:
p>
充电过程中,车辆控制装置可以对检测点
4
的电压值及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
占空比进行监测,供电控制装置可以对检测点
2
(对于连接方式
B
)和检测点
p>
1
的电压值进
行监测。
A.1.4
充电系统的停止:
在充电
过程中,当充电完成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满足继续充电的条件时,车
辆控制装置和供电控
制装置分别完成停止充电的相关控制功能。
A.2
充电过程的工作控制程序
A.2.1
车辆插头与插座插合,使车辆处于不可行驶状态:
p>
将车辆插头与车辆插座插合后,车辆的总体设计方案可以自动启动某种触发
< br>条件(如打开充电门、插头与插座连接或者对车辆的充电按钮、开关等进行功能触发设
置),通过互锁或者其他控制措施使车辆处于不可行驶状态。
A.2.2
确认供电接口已完全连
接(对于连接方式
B
):
p>
供电设备的供电控制装置通过测量图
A.1
所示的检测点
2
的电压值判断供电
插头
与供电插座是否已完全连接。
A.2.3
确认车辆接口已完全连接:
p>
电动汽车车辆控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4
的
电压值判断车辆插头与车辆插座
是否已完全连接。
A.2.4
确认充电连接装置是否已完全连接:
在操作
人员对供电设备完成充电启动设置后,如供电设备无故障,并且供电
接口已完全连接(对
于连接方式
B
适用),则闭合
S1
p>
,供电控制装置发出
PWM
信号。供电
p>
1 / 1
控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p>
1
的电压值判断充电连接装置是否已完全连接。电动汽车车辆控<
/p>
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判断充电连接装置是否已完全连接。
A.2.5
车辆准备就绪:
在车载
充电机自检测完成后无故障情况下,并且电池组处于可以充电状态
时,车辆控制装置闭合
S3
(如果车辆设置有充电请求或者充电控制功能,则同时应满
足车
辆处于“充电请求”或者“可以充电”状态)。
A.2.6
供电设备准备就绪:
供电控
制装置通过测量检测点
1
的电压值判断车辆是否准备就绪。当检
测点
1
的峰值电压为表
A.2
中状态
3
对应的电压值时,则供电控制装置通过
闭合
K
使交流供电回
路导通。
A.2.7
充电系统的启动:
A.2.7.1
在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建立电气连接后,车辆控制装置通过测
量检测点
4
的电压值,确认充电连接装置的额定电流。表
A.1
说明了充电接口连接状态及额定电流
与
检测点
4
电压值的对应关系。
A.2.7.2
< br>车辆控制装置通过判断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占空比确认供电设备的最大可
供电电流能力。车辆
控制装置对供电设备的最大可供电电流、充电连接装置的额定电流以
及车载充电机的额定
输入电流值进行比较,将其最小值设定为车载充电机当前最大允许输
入电流。当判断充电
连接装置已完全连接,并完成车载充电机最大允许输入电流设置后,
车载充电机开始对电
动汽车进行充电。
A.2.7.3
车辆接口处于完全连接状态,当车辆控制装置没有接收到检测点
3
的
PW
M
信
号时,如果车辆控制装置接收到驾驶员的强制充电请求信号(要求车辆设置充电请求
的手
动触发装置),则车载充电机的功率设置按照输入电流不大于
13A
对电动汽车进行充
电。在该充电过程中,如果接收到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时,则车载充电机最大
允许输入电
流设置考虑供电设备的可供电能力和充电连接装置的额定电流。
A.2.8
检查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及供电设备的供电能力变化情况:
A.2.8.1
< br>在充电过程中,车辆控制装置和供电控制装置分别对检测点
4
和检测点
2
(对于连接方式
B
p>
)的电压进行不间断检测,确认供电接口和车辆接口的连接状态。检测
周期不大于
50ms
。
A.2.8.2
在充电过程中,供
电控制装置对检测点
1
的电压进行不问断检测,确认
充电连接装置的连接状态和车辆是否处于可充电状态。检测周期不大于
50
ms
。
A.2.8.3
车辆控制装置对检测点
3
的
PWM
信号进行不间断检测,当占空比有变化<
/p>
时,车辆控制装置实时调整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检测周期不大于
5s
。
1 / 1
-
-
-
-
-
-
-
-
-
上一篇:2012年考研英语翻译常见误区
下一篇:谢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