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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ZN-1100506003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
资格核准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p>
年
7
月发布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
资格核准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房屋建筑工
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申请。
申请人范
围及申请条件: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
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
年第
3
号)》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1)
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
(2)
隐瞒有关情况或
者提供虚假申请
资料被发现的;
(3)
被依法吊
(
撤
)
销许可证,并且自吊
(
撤
)
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
办理依据:
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全部条款。下载地址:
(1)
< br>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网站(
htt
p: ///tzsbj/
);
(2)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网(
http://220.163.
100.200/
)。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受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委托现场鉴
定评审、审
查与发证等。
四、办件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
五、核准条件
(一)予以核准的条件
:
1
.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2
.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
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4.
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p>
5
.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
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核准条件具体见
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
2
。
(二)不予核准的情形
:
1
.申请
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核准范围的;
2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
3
.被依法吊
(
撤
)
p>
销核准证,并且自吊
(
撤
< br>)
销核准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技术、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申请采用暂时只接受纸
质材料申报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且提交《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
请书》(以
下简称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1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
验时);
(
2
)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
3
)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
(
4
)公
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因特殊情况不能
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
(
申请书一式三份
)
,并且附前款资料
(
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各一份
)
。
p>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
在内。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专家评审、企业整改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1.
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1
号综合服务楼。
2.
提交时间:
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p>
13:00-17
:
00
< br>。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获得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
/p>
务中心综合窗口
《昆明市政务服务大厅
-
业务收件回执》代替受理通知书。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
/p>
对于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电子
(
或者书面
)
形式的《特种设备行政
p>
许可受理决定书》
(
以下简称受理决定书<
/p>
)
。同时根据需要委托相应鉴定评审机构开展现场鉴定评审工作。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
对于申请
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且出具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
(
以下简称补正告
知书
)
。
(三)
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接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
p>
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日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
实施现场鉴
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应当向发证机关
报告。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向发证机
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
时间,整改时间不得超过
< br>
6
个月)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
1
年内完成。
现场评审内容及要求见《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7-2019
)》及其附件。
(四)
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发证机关在收到
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
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
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
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
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特种设备信息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充装许可证》,证件有效期
4
年
。持证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相应活动的,
应当在其许可证有效期
届满的
6
个月以前
(
并且不超过
12
个月
)
,
向发证机关
提出许可证延续申请;
未及
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换证申请时书
面说明理由。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充装许可证》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或申请人直接到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
街
1
号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领取。
十、许可服务
(一)
咨询方式
(
1
)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1
号。
(
2
< br>)电话咨询。电话号码:
。
<
/p>
(
3
)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云
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施机关咨询网址:
/
。云南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络系统。
(
4<
/p>
)
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
滇池路
768
号;
< br>邮
政编码:
650228
。
p>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给予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
5
< br>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给予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
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
/
)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
程,也可电话联系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
窗口(
)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或通过云南
< br>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络系统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十一、申请人权利
(一)投诉
窗口投诉:昆明市呈贡区
锦绣大街
1
号投诉处理窗口。
电话投诉:
。
网上投诉:
/
。
信函投诉: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
768
号;邮政编码
650228
。<
/p>
(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
利:
(
1
)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
/p>
(
2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公
示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
(
3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
4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
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
(
5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6
)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
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
p>
7
)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
/p>
(
8
)申请人
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十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为
60
日。行政复
议的部门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办公厅)
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市马甸东路
9
号)。
十三、申请人义务
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
(
1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
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p>
(
2
)申请人获
得许可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
3
)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十四、相关文书、表单
相关文书及表单可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机关行政许可网
络系统下载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
1.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
1
: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流程图
提出申请
出具补正告知书
材料不全
材料审查
不符合
受理条件
结
束
符合受理条件
是否补正
是
正式受理
(出具受理决定书)
否
鉴定评审
不
需
要
鉴
定<
/p>
评
审
情
p>
2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申请材料
目录清单
附件
2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资格核准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序
号
p>
原件
/
复印
材料名
称
件
特<
/p>
种
设
备检
验
p>
机构
核
准申
请书<
/p>
■
原
件
+
电
(
“申请许可项目表”
,
经申请单
份
数
< br>
新
材料形式
办
增
项
换
证
变
升级
补办
注销
更
1
位法
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签字,
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子文档
□复印件
■
原
件
+
电
3
纸质和电
子
√
√
√
√
2
特种设备许可
(核准)
变更申请表
子文档
□复印件
■
原
件
+
电
3
纸质和电
子
√
3 <
/p>
特种设备许可
(核准)
补办申请表
子文档
□复印件
■
原
件
+
电
3
纸质和电
子
√
4
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
子文档
□复印件
3
纸质和电
子
√
申请单
位营业执照
(
无法在线核验
5
时
)
原许可证
(
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
□原件
1
■复印件
□原件
纸质
√
√
√
√
√
√
√
6
级别
或者换证,
并且无法在线核验
■复印件
时
)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
(
分公司单
1
纸质
√
√
√
√
√
7
独申请的
)
■原件
1
纸质
√
√
√
√
√
√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
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申请类别:
申请日期:
行政区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所
在
国
中国
所
在
省
所在市
(
地
)
住所
办公地址
所在区
(
县
)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传
真
互联网网址
联系人手机
经济类型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地区代码
电
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所属行业
批准成立机关
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机构
开始工作日期
注册资金(万元)
设计人员数量
质量保证负责人
固定资产(万元)
设计技术负责人
设计审批人员数量
总
人
数
取得相关认证
认证项目
认证机构
认证日期
认证有效期
申请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负责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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