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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告是什么意思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依据《行政
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
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
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
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
认证:
3c
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
产品认证(
china compulsory
certif
ication
)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
< br>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1
年
< br>12
月
3
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
2003
年
5
月
1
日起
全面实施。凡列入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
p>
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
经
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
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
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
办法》对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
拟
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
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
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
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
、申报流程:
< br>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1532
号文的
要求,《公告》管理
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
→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
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
→
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
的试验方案)
→
上传检验报告
→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
(组织专家)
→
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
及数据管理系
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
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
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
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
文件;填
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
(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
理
/
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
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
和
vin
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
准的试验方
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
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
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
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
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进行沟通(有
“
申诉
”
或
“
< br>申请修改
”
或
“
撤销申报
”
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
vin
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
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
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
沟通(有
“
< br>申诉
”
或
“
申请修改
”
或
“
< br>撤销申报
”
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
企业
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
备案
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
< br>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
检统计表和试验
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
否受理、
vin
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
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
审查的日
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
(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
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
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
上报
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
< br>在
15
日内提出申诉。
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并注明联
系人
及联系电话。
产品公告发布后企业即取得该申报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
企业申报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主要技术参数》、
《备
案参数表》、《检验方案表》,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即公告参数,
是产品注册登记的依据;《备案参数表》包括车辆主要配置、灯具
安装简图、防
护装置安装简图等等,是用于同一型式判定及一致性
核查的依据;《检验项目表》是企业
依据国家标准、法规要求以及
《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对申报车辆进行定型试
验和强
制性试验的检验方案。
2
、申报类别:
汽车产品申报可分为新产品申报和变更扩展申报。
●
新产品:是指申报的产品型号在原
《公告》中不存在,即新的型号。
●
产品扩展: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
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
(或参数)。
●
< br>产品变更:是指车辆产品在不改变其基本特征和产品型号的状况下,
替换某些配置
(或参数)。
产品变更经批准后,
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销售库存即在产的原参数产
品(指按照原《公告》内产品参数生产的产
品),过渡期一般为
6
个月。扩展产品不标注有效期。
申报《公告》的新产品应符合《汽车产品同
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的要求。《公告》中原参数符合《同一型号》要求的,可以申报扩
展、变更,且扩展、变更后也应符合《同一型号》的要求。
产品勘误是指车辆产品在申报环节中,由于疏忽造成参数填报
错误
或漏报需要进行更正。
(
书面形式
)
3
、《公告》暂停与撤销
●“
《公告》暂停
”
:
主要适用于由于国家标准更新或《公告》管理技
术要求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不能符合现有
技术要求,但企业通过整
改可以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暂停期间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
《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以随时对暂停车型进行整改,整改
通过后恢复《公告》
,产品型号不变。
●“
《公告》撤销
”
:主要适用于违反《公告》管理规
定的或其他无法
通过整改满足现行技术要求的产品。《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
以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
关交
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4
、备案参数填报:
《汽车产品备案参数填报要求》
公告
参数部分不适用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
“
不适用
”
或
“n/a”
。备案
参数部分,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
“
不适用
”
或
“n/a”
;备案
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
●
关于货箱栏板高度:
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
,在
符合
gb1589-2004
标准
要求的同时,高度还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
货箱栏板高度(米)
≤
载质量(千克)
?0.1 900?
货箱内部长度
(米)
?
货箱内部宽度(米)注:
1
)载质量不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2
)有多个载质量的取最小值。
3
)
有多个货箱内部长度的取最大值,有多个货箱内部宽度的取最大
值(货箱内部宽度比整车宽度小
200
以上时企业需提供设计
佐证材
料),所有选装的栏板高度都不允许大于该计算值,其他栏可不注
明货箱尺寸对应关系。
4)
货箱栏板高度按
5
、
0
进行圆整。
●
关于轮胎规格:
对于载货类汽车及半挂车的总质量,按照使用轮胎的规格和数
量,
参照
gb/t 2977-2008
《载重汽车轮胎系列》进行合理性的评价。选
用轮胎的总承载能力应大于总质量(对挂
车指轴荷;申报轮胎型号
含层级按实际核算,不含层级的按最大层级核算)且:对
n1
类汽车
(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除外)及
n2
、
n3
< br>类自卸车不得大
于申报车型总质量的
1.4
倍;对其他类车型不得大于申报车型总质量
的
1.3
倍。
不允许选用非标轮胎(作业类产品除外)。
●
关于质量利用系数:
载质量利用系数
=
载质量(千克)
/
整备质量(千克)
< br>
注:载质量含驾驶室乘员质量(
65kg/
人)。对于装有顶盖的自卸汽
车的顶盖质量,应
计入整备质量;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
质量,应计入载质量。
< br>
●
关于驾驶室准乘人数:按
gb7258-2012
核定
4.5.4.1
驾驶室的前排座位,按驾驶室内部宽度大
于等于
1200mm
时核定
2
人;大于等于
1650mm
时核定
3
人,但每名前排乘员的座
垫宽和座垫深均应大于等
于
400mm
。
4.5.4.2
驾驶室内双排座椅的后排座椅,按座垫中
间位置测量的车身
内部宽度,在能保证与前排座椅的间距不小于
650mm
且座垫深度
不小于
400mm
时,每
400mm
核定
1
人。
4.5.4.3
对带卧铺的货车,其卧铺铺位均不核定乘坐人数。
4.5.4.5
货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允许超过
6
人。
●
关于改装车
利用《公告》内底盘或整车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
)、
仓栅式汽车、篷式运输车和自卸汽车,其总质量不得大于所采用底
< br>盘或整车备案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也不得小于该允许总质量的
90%
。
●
< br>关于
n1
类
不允许
n1
类产品采用六缸发动机或缸径超过
100mm
的发动机(不
p>
包括汽油机产品和长头轻型客货两用车即皮卡产品)。
结构图纸
●qi001
~
005
:车辆照片(右
45
度、正后、正前、左
45
度、俯视)
●qi006
:防护照片
●qi007
:主要尺寸和外部灯具
的安装位置尺寸简图
●qi008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简图
●qi009
:制动系统简图
●qi0010
:防护装置简图
●qi0011
:
< br>m
类车辆座椅布置简图
p>
●qi0012
~
0013
:关于
obd
●qi0014
:前后保护装置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5
:燃烧室和活塞顶示
意图
●qi0016
:门锁结构和布置简图
●qi0017
:发动机罩盖锁结构
和布置简图
【篇二:汽车公告】
汽车公告全部内容
目录
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
述
....
..................................................
.............................. 1
1
通用要
求
............
..................................................
.........................................
...................... 1
2
各类车型特殊要
求
.....
..................................................
................................................
p>
...... 2
第二章:公告申报操作规
范
....
..................................................
.............................. 4
1
公告需求评审要
点
........
..................................................
.............................................
...... 4
2
公告备案及试验材料准备流程、要求(见表
3
)
........................................... ............... 5
3
备案参数审查要
点
........
..................................................
.............................................
...... 7
4
、试验报告审查要
点
......
..................................................
...............................................
.... 14
第三章:公告常见问题举例分
析
..
..................................................
......................15
p>
附录一:
gb13392-2005
《道路
运输危险物车辆标志》中规定的警示
标志
......18
附录二:强检试验项目适用车型对应
表
..................................................
............21
附录三:后视镜安装要
求
.....
..................................................
...............................26
附录四:备案参数填写说
明
....
..................................................
............................27
附录五:汽车产品备案照片和简图说
明
..................................................
............40
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述
1
通用要求
1.1
禁止申报的汽车公告产品
1.1.1
警备车、五轴汽车、六轴汽车、并装三轴汽车、
浮动轴汽车、
四轴半挂车;
1.1.2
装配自然吸气柴油机的汽车产品;
1.1.3
使用三缸机及缸径
80
mm
以下(含
80
mm
)柴油机的汽车;
1.1.4
使用缸径
100
mm
(含
100 mm
)以上柴油机的
n1
类汽车产
品;
1.1.5
采用具有农机特性的柴油机(如采用<
/p>
bq
泵、
s
系列
喷油嘴、
喷油压力
600
bar
以下)的汽车产品。
1.2
排放要求
1.2.1
要求总质量
3.5
吨以上车用柴油机申报国Ⅲ必
须采用机内净化,
不允许采用后处理装置,原则上必须采用共轨、电控单体泵、电控
p>
泵喷嘴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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