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it-放鞭炮
修武县乡村复兴论坛大南坡村调研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br>交易编号:修交易[
2019
]
CG081
号
采
购
人:
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供应
商须知
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河南蓬业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受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委托,就“修
武县乡村复兴论坛大南坡村调研项目”以
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乡村复兴论坛大南坡村调研项目
二、项目编号:修交易[
2019
]
CG081
号
三、
项目预算金额:
860000
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
策。
五、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村民调研与资源梳理,文化梳理与提炼;制定大南坡
村三年社区营造计划和目标;村民文化、业态培训;
2
支自组织孵化与
培养;人文摄影;策划文化活动。
2
、工期:一年
3
、质量: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
具有独
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
含
文化创
意项目策划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
2
、
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
”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
2
、磋商文件领取方法:登陆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
“获
取磋商文件”下载磋商文件
3<
/p>
、谈判文件售价:
300
元
/
份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9
年
p>
12
月
11
日
p>
上午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修武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修
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
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
予受理。
九、磋商会有关信息:
<
/p>
1
、磋商会时间:
2019
年
12
月
11
日
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 br>、磋商会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修武县云
台大道与华芳路
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
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焦作
市政府采购网》
、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十一、本次磋商联系事宜:
1
、采
购
人: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修武县西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神州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东总部新城二号楼三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单位:
修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
年
11
月
25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条款
号
1
)
p>
项目名称:
修武县乡村复兴论坛大南坡村调
研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
采购内容:
村民调研
与资源梳理,文化梳理
1
项目概况
与提炼;制定大南坡村三年社区营造计划和目
标;村民文化、业
态培训;
2
支自组织孵化与
培养;人文
摄影;策划文化活动(详见磋商文
件第三章)
4
)采购人: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
5
)
采购代理机构:
< br>河南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
< br>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文化创意项目策划或文化
艺术交流活
动策划
;
2
、
按照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
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
2016
〕
对供应商的资格
125
号
)
的要
求,
根
据
“
信
用
中
国
”<
/p>
网
站
(
)、中国政府采购
2
要求
网
(<
/p>
)
的信息,
对列
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内
容
<
/p>
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
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
3
报价费用
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及磋
商有关活动的全部
费用。
4
5
6
工期
一年
响应文件语言
中文
报价货币
人民币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
7
报价范围及说明
报总价应包括其履行
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
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入的全部
< br>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后
60
日内有效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
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
分要求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
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
的技术响应资料及
附件。
响应文件封面
10
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
11
要求
纸质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12
响应文件密封
响应文件须胶装并密封提交,密封包装封口处
要求
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单位公章。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
商,均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
购
代理机构,采购人如认为必要,将以书面形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予以答复。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
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13
的澄清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
以书面形式
(或
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
5
日,顺延提交首次相应
文件截
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
14
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15
(修武
响应文件递交
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
地点
办公楼四楼)
磋商时间
2019
< br>年
12
月
11
< br>日
9
时
00
分
16
17
磋商程序和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
18
授予合同
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代理
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
)接到成交通知书
30
天内,成交供应商应与
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
19
签订合同
2
)
本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及磋商
、
评审过程中
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
p>
的主要内容。
响应性文件中如有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等情
况,必须由投标人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
20
签字或盖章要求
公章或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粘贴方式
21
装订要求
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
散,并在书脊处标
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建议不使用豪华装
订
22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
/p>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
1
人及有关技
术、
23
磋商委员会的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共
3
人组成;
组建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
2
人在磋商会前从相
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成交通知
p>
成交结果请登陆原公告媒体查看,中标结果不
再另行通知
合同签订后
10
p>
日内付进度款
40%
,
2020
年
3
月
< br>31
日前付至进度款的
60%
;
2020
年
6
月
31
日前付至进度款的
80%
;
2020
年
9
p>
月
31
日前付
至进
度款的
95%
;
2020
年
11
月
31
日前付至进
度款的
10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25
付款方式
26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为准。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
。
2.2
“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河南蓬业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
系指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
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表”
p>
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系指由
中标人承担的服务及其他相关义务。
2.6
< br>“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
人登记证书上)上
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
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
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
“重大违
法记录”
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p>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
(<
/p>
1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
2
)
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期
限已满的除外);
(
3
)
p>
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等
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
4<
/p>
)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
5
)
不符合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
125
号)相关规定的;
(
6<
/p>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采购预算
3.1
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860
000
元(大写:捌拾陆万元整
)。
采购预算价只公布总价。投标总
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
p>
95%
的,
其中标后以采购预算价的
95%
为中标
价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
p>
如果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
95%
的,
其中标后
以该企业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
合格的供应商
4.1.1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4.1.2
、
按照
《财政部关
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的要求,根
据“信用中国”网
站(
)、中国政府采
购网(
)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4.1.5<
/p>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2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
他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
的规定。
4.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
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
在同一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磋商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竞争性磋商费用
5.1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
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均无
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5.2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5.3
根据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
件精神,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时需按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l
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
性磋商
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
.2
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否则,
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
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
6.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7.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
同格式
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
1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2
)供应商须知;<
/p>
(
3
)采购需
求及采购清单;
(
4
)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
(
5
)合同主要条款。
7.2
p>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
否齐全
、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
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
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
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
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
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br>
7.3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
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
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
施等,本竞争性
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
格格式
等。
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
/p>
提交响应性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
效。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
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
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采购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
5
个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
获取(购买)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机构
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2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
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
者供应
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
10.
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
都应用
简体中文书写。
10.2
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
说明书等可以用<
/p>
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10.3
关于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
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
使用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
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p>
1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
p>
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2.
响应性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
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
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
定。
13.
竞争性磋商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所报总
价应包
括其履行本项目合同(如果成交)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投
入的全部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论证费用和税金等。
13.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
13.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4
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13
.5
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3.6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
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4.l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
p>
60
天,有效
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
14.2
特殊情况下
,
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
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
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
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
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15.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5.1
供应商应准备
1
份正本、
4
份副本的纸质响应性文件,响应性
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
书写,
响应性文件均须在封
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15.2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
装订响
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
读、漏读或者查
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5.3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本采购文
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
,不包括专用章。
15.4
响应性
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
商造成的
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
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
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5.5
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
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
。
15.6
响应性文件须装订成册。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p>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
(箱、盒等)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6.2
在签到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第一轮报价
表,第二轮报价表在开标前随磋商响应性文件一并提交。
“第二轮报价表”
p>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第二轮报价字样。
所有磋商响应性文件和密封的(第二轮报价表)同时递交。
开标前未按时
提
交二轮报价表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第二轮报价资格。
16.3
响应性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 br>第四章
要求的格
式进行封装。
16.4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
于响应
性文件的误装、错装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
间前,
将
响应性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竞
争性磋商邀请函
中规定的地址。
17
.2
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
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
的截止时间为准
。
18.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p>
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
性
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
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性文
件不一
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
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
< br>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响应性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响
应性文件接
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地
点。
18.3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
p>
撤回响应性文
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
件的,将被拒绝
接受。
18.4 <
/p>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
p>
文件:
18.4.1
< br>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
交响应性文件的;
18.4.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18.4.3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
18.4.4
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竞争性磋商
19.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9.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p>
19.2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
家
p>
2
人,共
3
人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
2/3<
/p>
。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
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
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
争性磋商小组职责。
20.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0.1
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
/p>
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
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竞争
性磋商小组可
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
件进行核查,供应商应在竞争性
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
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
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0.1.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
(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20.2
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
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作出了响应。
20.2.1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
1
)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
(
签署情况等
)
;
(
2
)响应性文件
的完整性
(
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
;
(
3
p>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
/p>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
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注意事项:
资格性、
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
20.3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全部条款、
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
小
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4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
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
/p>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
一致,
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
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 br>20.5
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
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
文件
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6
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
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
20.7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
):
20.7.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20.7.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
格要求的;
20.7.3
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20.7.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0.7.5
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20.7.6
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 br>20.7.7
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 br>
20.7.8
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法规、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
20.8
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
关
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0.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
20.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
20.8.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p>
20.8.4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
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
的其他情形;
20.8.5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1.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p>
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p>
21.2
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
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p>
附身份证明。
21.3
< br>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
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
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
无效处理。
21.4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
21.5
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1.6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2.
竞争性磋商
22.1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
商程序。
< br>22.2
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
22.3
磋商内容包括:
22.3.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
/p>
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
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
.3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2.3.4<
/p>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
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
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
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
报价的准备工作)。
22.4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
竞争
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
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p>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
22.4.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
组
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
性磋商的供应商。<
/p>
22.4.2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
22.5
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
2
轮次报价。响应
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
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
有实
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22.6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递交
文件的逆顺
序为磋商顺序,依次听取供应商对质疑问题的书面答复,经磋商小组全
体成员确认无误后,开启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第二
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
22.7
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
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
六、评定标准
23.
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
/p>
23.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
行综合评分。
23.2
综
合评分法,是指相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
法。
23.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条款号
1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报价评分:
30
分
综合部分:
20
分
编列内容
策划方案思路:
50
分
2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p>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条款号
主要考察投标人提出的工程设
计方案初步设想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
1-10
分
考察投标人提出的
策划理念、
策划思路及合理化建议
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得
1-10
策
划
分。
方
案
思
路
考察投标人提出的
策划进度控制措施
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分
1-10
分。
3
50
分
<
/p>
考察投标人提出的
策划质量控制措施
的合
理性和可行性:得
1-10
分。
p>
考察投标人提出的
后续服务承诺的实施措施
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得
1-10
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
0
分;不
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4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
报
价
投标报价的评
格分为满分
(
3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部
分
审(
30
分)
公式计算:
30
分
投标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
p>
综
合
部
分
企
业
业绩
(
20
20
分
分)
1.
承担项目荣获(
11
分
)
(
1
)中
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本项<
/p>
5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2
)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p>
本项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3
)省级乡村创客示范基地
本项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2.
承担项目被中央电视台采访报道
(
3
分)
(
1
)新闻联播头条
< br>(
2
)新闻调查专题
(
3
)其他频道专题
本项
3
分,
每提供一项得一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提供
不得分
3.
承担项目被评
为市级社区营造优秀案例(
2
分)
<
/p>
本项
2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
不得分
4.
出品乡村文化画册(
p>
4
分)
本项
4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
供不得分
投标人最终得分
=
策划方案思路得分
+
投标报价评分得分
+
综合部分得分
备注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
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
最终得分。
23.4
评分标准和内容
(
1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
最低报价。因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
报价;
(
2
)
在评审过程中,
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
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
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
/
评审标准。
(
3
)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3.5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
p>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
23.6
采购人应
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
高到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
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p>
23.7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
预算,
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
3.8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
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
结束后,凡与
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
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23.9
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
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
他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
的活动。
23.10
在竞争性磋商期
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
行联络。
24.
竞争性磋商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
条第三款规
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p>
3
家的。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profit-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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