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者-matis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篇一: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
形成
p>
“
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
”
的就医新格局,加快
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
90%
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
目标,按照<
/p>
“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
的医改基
本要求,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p>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
合理利用乡村医疗
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
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
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
益,充分尊重患者
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属地、
就近分级治疗原则。以属地、就近医疗机构首诊为原
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
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
的,不到卫生院治疗
;
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
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地州级
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
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
相关规定。建立医疗机构和对乡镇卫生院相关
检查
“
直通车
”
,减少
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
的合理利用。
(四)<
/p>
“
无缝隙
”
对接
原则。县卫计局要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
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
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
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分级诊疗病例划定
(一)基本原则: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应的基本医疗行为特征,将
病例划分
为单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
重病例四种类型;分别对应
p>
a
、
b
、
c
、
d
型。
(二)病例分型的方法:
a
型
(单纯普通病例):中青年患者居多、普通、
单纯
、慢性病为
多,病种单纯,诊断明确,病情较稳定,不需要紧急处理的一般住
院病人。试点病种
:诊断明确的慢性胃炎、单纯的消化性溃疡、胃
肠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单纯慢
性支气管炎、术后需要后
期康复的病人。
b
型
(单纯急症病例):中青年患者居多,病种单纯
、
病情较急
而需紧急处理
,但生命体征尚稳定,不属疑难危重病例。
c
型
(复杂疑难病例):中老年病人居多,病情复杂
,诊断不明或
治疗难度大,有较严重并发症发生,预后较差的疑难病例。
p>
d
型
(复杂危重病例):病情危重复杂
、
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
稳定或有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
功
能衰竭病变之一者。需要积极抢救的病例。
(三)病例分型步骤:
第一步:病人住院后,医师根据病人的病情和基本医疗行为特
征进
行病例分型。按照先划中线的原则初步划分为
ab
型和
cd
型病例,
即单
纯普通病例、单纯急症病例和复杂疑难病例、复杂危重病例两
大类。
根据卫生部《住院病历首页》规范,采用首页分类法。
分型采用的
主要变量是:年龄、入院情况、入院方式、诊断个数、输
血与否、会诊与否、抢救成功与否、特护、一级护理、切口愈合情
况、入院次数、出院诊断。
(1)
年龄>
70
岁或新生儿均为
cd
型病例;
(2)
入院诊断:心脑血管器质性疾病、恶性肿瘤、中毒、脏器功能衰
竭、复合创伤、急性重症传染病均为
cd
型病例;
p>
(3)
入院时情况:入院时情况为危
重急症的均为
cd
型病例;
(4)
出院诊断同入院诊断不符、多系统病变均为
cd
型病例;
(5)
入院后诊断:确诊时间>
7
天者为
cd
型病例;
(6)
病理诊断:恶性肿瘤改变者为
cd
型病例;
(7)
抢救:凡经抢救者为
cd
型病例;
(8)
手术操作:急诊手术者为
b
、
d
型,三级以上手术均为
cd
型病
例;
(9)
会诊情况:院级会诊、远程会诊者为
cd
型病
例;
(10)
护理等级:
i
级、特级、重症监护、特殊护理者为
cd
型病例。
(11)
有三个以上诊断多为
cd
型病例。
(12)
接受输血的为
cd
型病例
凡具备以上
12
项指标中任何
1<
/p>
项条件,均划分为
cd
型病例,对于
p>
不能分型的病例则根据诊疗过程决定分型。
第二步:在第一步分型分出
cd
、
ab
型的基础上,再根据
a
、
b
、
c
、
d
型的特点进一步分型。
(1) <
/p>
首先根据首页分类法分出
cd
型病例,<
/p>
ab
型病例则根据入院时情
况即可简单分
型。
(2) cd
型病例可根据病情
的危重程度,有否循环、呼吸、肝、肾、中
枢神经功能衰竭之一者,需要积极抢救与否<
/p>
,再划分为
c
或
d
型。
ab
型再根据有否需要紧急处理划分
a
或
b
型。
(3)
判断病情和诊断的时间界定原则上以入院时的情况为标准,入院
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
变化,则应检查是否因诊疗处臵不当所致。因
诊疗处臵不当所致,不能更改分型,如实属
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
分型。
p>
综上所述,为便于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理解、掌握和记忆病例分
型
的方法,将分型原则简化为四句口诀:
“
单纯病例
ab
型,复杂病
例
cd
p>
型;急需处理是
b
型,需要抢救是
d
型。
”
(四)分治转诊原则
(1)
医院在以上基本分型标准的基础上,各乡镇卫生院及
我院根据诊
疗技术水平决定不同级别的分治和转诊。
(2)
病例初步分型由主管医师以及上级医师在病人入院时
完成。入院
以后出现的病情加重变化,如实属病情自然变化,可更改分型并根
据重新分型的情况决定分治和转诊。
四、就诊范围划分
(一)乡镇卫生院
:
主要接诊
a
型病例即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
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
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
包含:
1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下转病人;
2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
、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
、老年护理病人;
6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
、医疗机构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二)县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
b
型、
c
型病例即急需紧急处理
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
急、慢
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
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
分
d
型病例,包含:
1
、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
、各乡镇卫生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
、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4
、负责接收地州级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地州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
c
型和
d
型病例即病情危
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
病变之
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
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p>
1
、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
、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臵的上转病人。
3
、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
、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
、设备
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各乡镇卫生院上转
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
院。
【篇二: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
疗、医保、价格、
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
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
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
“
基层首诊、
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p>
”
的就医制度,形成
“
< br>小病在基层,
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
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p>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
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
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
(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
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
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p>
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
**
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
37
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p>
开展双向转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