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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课程表编排原则及程序
课程表是学校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的
重要保障。为了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
排课工作的原则和程序要求如下:
一、排课原则
1.
符合教学计划原则
所有教学任务安排必须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表中各教学任务的名称、学分、
时间安排必须与教学计划相符。夏季学期的教学任务应与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同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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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理合班原则
除某些不适合合班上课的课程外,同年级、同专业、同学时课程都应合班上课。通识课
程、学科基础课程组织合班,应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尽量避免跨学院合班或跨年级合班,
合班人数以
3-4
个自然班为宜;专业课合班人
数以
2-3
个自然班为宜。
3.
优化教室资源原则
在教室资源的使用上,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性质,合班人数的多少,以及教学方式和手
段的要求,安排合适的教室(类型、大小),保证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由教务处优先安
排全校范围内的通识教育课教室,待通识教育课安排完毕后,各教学单位可以在所辖教学资
源内自行合理化安排专业课的教室。
4.
合理安排周次及周学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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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因入学教育等全年级学生参加的集中实践环节影响外,所有课程必须从第一周开始进
行排课;对于在同一学期中的课程如果存在先修和后修关系,先修课程应与后修课程保持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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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体系科学合理的逻辑关系。学期的最后一周为考试周,不安排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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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程上课的结束周应根据学分、总学时、每周课时数进行精确计算后安排。
安排周
学时应平均分配,除课程内在要求外不允许以高周学时集中排课。
有整周实践环节的班级,请开课单位在设置理论教学任务时,务必空出实践周
次。对于
实践环节时间不一致的班级不能进行合班安排理论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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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理安排节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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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
5-6
节一般不排课,教师进行政治
学习、业务学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