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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
(教职成厅〔
2019
〕
6
号)
公共基础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
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培养学生思想政
治素质、科学文化
素养等的基本途径,对于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落实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
深化中等职业学
校公共基础课程改革,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
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设置,
其他学制参
照执行。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别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
础课程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
必修课
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包括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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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历史、
数学、
外语、
信息技术、
体育与健康、
艺术
,
物理、
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
限定选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各学校根据专业
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包括中华
优秀传统文化、劳动教育、职业素养等相关课程。
任意选修
课程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由国家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
需要安排内容,另一部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生多样化需
求以及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包括各种校本课程等。
(二)学时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
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
1/3
,不低于
1000
学时。
原则上每学时按
45
分钟计,
18
学时为
< br>1
学分。各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
1
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须保证学生修满规定学分。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
内容一般由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构成。它们既相对
独立,又相互关联。基础模
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职业模块是提高
学生职业素养的限定性选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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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模块是满足学生继续学习与个性发展等方
面需要的限定性或任
意选修内容。
各专业学生须修完必修内容和限定性选修内容,
修
满规定学分。
各地与各学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地
方资源、学校特色、教师特
长以及学生实际等,自主开发拓展模块中的任意选修内容。其
教学时间根据实际
需要设定,
一般为
1
8
学时的倍数。
有关必修课程、
限定选
修课程设置及学分
(模
块)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思想政治
语文
历史
数学
外语
信息技术
体育与健康
艺术
物理
化学
其他
合计
必修学分
(基础模块)
8
8
4
6
6
6
3
2
2.5
2.5
48
限定选修学分
(职业模块或拓展模块)
3
2
2
5
3
15
任意选修学分
(拓展模块)
2
1
2
4
2
0.5~2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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