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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893-2008
代替
GB2893-200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
自
2009-10-1
起执行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颜色表征
5
技术要求
6
测量方法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
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A.1
安全色
A.2
安全色与对比色相间条纹
A.3
使用要求
A.4
检查与维修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
ISO 3864-
1
:
200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
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工作场所和公
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
英文版
)
。
本标准与
ISO 3864-1
:
p>
2002
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
——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
GB
2893-2001
《安全色》。
本标准与
GB
2893-200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的要求重新起
草了标准文本;
——参照
ISO 3864-1
:
p>
200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
< br>1
部
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
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
——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
、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
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
1982
年首次发布,
2001
年第一次修订。
安全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
建筑、
p>
仓储等行业以及
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
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p>
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色
safety
colour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contrast
colour
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3
安全标记
safety
marking
采用安全色和<
/p>
(
或
)
对比色传
递安全信息或者使某个对象或地点变得醒目的
标记。
3.4
色域
colour
gamut
能够满足一定条件的颜色集合在色品图或色空间内的范围。
3.5
亮度
luminance
在发光面、
被照射面或光传播断面上的某点,
从包括该点的微小面元在某方
向微小立体面内的光通量除以微小面元的正投影面积与该微小立体角乘积所得
的商。<
/p>
3.6
亮度因数
luminance
factor
在规定的照明和观
测条件下,非自发光体表面上某一点的给定方向的亮度
L
vs<
/p>
与同一条件下完全反射或完全透射的漫射体的亮度
L
vn
之比。亮度因数以
β
v
表示。
3.7
亮度对比度
luminance contrast
对比色亮度
L
1
与安全色亮度
L
2
的比值,其中
L
1
大于
L
2
。亮度对比度以
k
表
示。
3.8
逆反射
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返回的反射。
当入射光线的方向在较大范
围内变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
3.9
光强度系数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
I
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
平面的光照度
E
┷
之商,
即:
式中:
R
——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
-1
)
;
I
——光
强度,单位为坎德拉
(cd)
;
E
┷<
/p>
——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
(lx)
。
3.10
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度系数
R
p>
除以它的面积
A
之商,即:
式中:
R'
——逆反射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cd?lx
-1
?m
-2
)
;
R
——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
/p>
-1
)
;
p>
A
——试样被测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
/p>
2
)
;
I
——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
(cd)
;
E
p>
┷
——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
(lx
)
;
E
——
照度,单位为勒克斯
(lx)
;
p>
d
——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离,单位为米
(m)
。
4
颜色表征
4.1
安全色
4.1.1
红色
传递禁止、停止、危险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的信息。
4.1.2
蓝色
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指令性信息
4.1.3
黄色
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
4.1.4
绿色
传递安全的提示性信息。
4.2
对比色
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
应按表
1
规定搭配使用。
4.2.1
黑色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
4.2.2
白色
<
/p>
白色用于安全标志中红、
蓝、
绿的背景色
,
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
符号。
4.3
安全色与对比色的相间条纹
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
45°。
4.3.1
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禁止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位置的安全标记。
4.3.2
黄色与黑色相间条纹
表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记。
4.3.3
蓝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指令的安全标记,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
4.3.4
绿色与白色相间条纹
表示安全环境的安全标记。
5
技术要求
安全色的色度范围应如图
1
和表
2
所示。
满足精确颜色要求的安全色色度范
围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磷光色的对比色和亮度因数应如图
1
和表
4
所示
。
含有
逆反射材料的最小逆反射系数如表
5
所示。
对于透照材料,
x
和
y
坐标应在表
2
所给出的颜色范围内,亮度对比度应在
表<
/p>
6
所给出范围内。
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安全色不符合要求:
a)
使用
中的逆反射材料
(
表
5)
:光度值降低到所要求最小值的
50%
以下,或
p>
者色度坐标落在表
2
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
;
b)
使用中的荧光材料:色度坐标落在表
2
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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