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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谁之过
——简析小悦悦事件发生的原因
09
广电
09523191
王歆妍
1
0
月
13
日下午
5
时许,
广东佛山
2
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被两辆过路车
辆碾压,
7
p>
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
18
个路人都对此
采取了冷漠态度,只有最
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
10
月
21
日
,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
效后,于零时
32
< br>分离世。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佛山两岁女童小悦
悦遭碾离世后的第<
/p>
4
天,
10
月<
/p>
24
日下午,在广东增城一个同样名叫“悦悦”的
女孩被车撞倒,
头脸遭碾。
此外,
10
月
21
日四川再次发生
5
岁幼童被碾压事件。
对此,
社会各界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深究小悦悦事件发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
认为这件事的发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这与广东的发展模式有着重要原因。
< br>就地理位置而言,广东不比内地,它属于沿海地区,毗邻港澳,靠近东南亚
p>
海陆交通便利,
对于商品进出口贸易有着优越的条件,
近年来国家政策的支持也
使得该地的发展模式呈现出把经济发展作为发展的重
中之重的特点,
而片面追求
经济发展以及
GDP
的增长,人们过分追求物质享受,一味的追求物质而忽视精
神的补给,
从而导致信仰缺失,
造成时代的精神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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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过于追求经济的高速
发展,
人口的不断
流动和迁移速率快,
使人们和越来越多的陌生人打交道,
也融<
/p>
进一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
很多人对他们来说都也许只是一面之缘
,
这就为冷漠
提供了其生存的土壤,
人
们处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姓名和
身份,这
与传播学中集合行为中的群体模仿与“匿名性”一致。个人处在这样一
种匿名状态中
p>
,
其传播就可能出现非理性的特点,很多人认为即使自己不去做,<
/p>
也有其他人会做;
不少人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自己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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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的渺小也
不会被人发觉,
再加上忽
视社会公德教育,
媒体的肆意炒作,
使得民众的信仰出
现动摇,
人们分不清该不该这样做,
只能在模糊
不清中选择设法自保。
片面追求
经济增长和媒体肆意渲染导致的
时代信仰缺失,
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也就不是偶然
了。
18
个冷漠走过的路人,他们不认为自己有救起血肉迷糊的小悦悦的责任,
就算真的有责任,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们也很“理所当然”地把责任都推给了其
他人。
有网友指出,
这类事件在广东并非偶然事
件,
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对此类
事件早已见怪不怪。冷漠的广东
体制是促成小悦悦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价值观以及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
事后,有学者专家指出,陈贤妹没有什么文化,她没上过什么学,人生观、
价
值观、世界观没有经过改造,因此才会做出此种“人”应该做的善举,而现在
的许多人接
受了多年的教育却连最起码的帮助他人都做不到了。
曾经有一次,
我
在学校浴室碰见一位女生不小心滑到了,
周围有很多人,<
/p>
大家都是在远远地张望,
离她最近的人没有一个人过去把她扶起来
。
连公众心目中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大学
生却也以冷眼旁观来对待
这些事。所以,现在,我们一度怀疑,我们所接受的这
种教育模式是不是真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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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高中的时候,
我的班主任常常对我们说一句话,
叫做: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也许,我们并没有真正的想过要
去变成一个冷漠的人,没有做过刻意的改变,但是,从小到大,父母、老师,我
们身边的这些人用他们的言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了我们的价值观、世界观,所以,
< br>我们也渐渐地认为管好自己的事就行,我们处理事情的方式渐渐的趋向于他们,
我
们愿意屈从于他们给我们的经验,
因为它能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
又或者因为
那些告诫和经验来自于你一直信赖的人,所以你从不去怀疑它们是不是真的
正
确。
甚至可能在大家心里早已深深的刻着一条信念,
冷漠是你在这个时代中生存
的重要法则之一。
也有人指出,小悦悦事件中,路过的十几位路人采取冷漠的态度对待此事,
实则是社会道德的滑坡,
认为这是中国人道德水准下降的血证。
起初,
我也认为
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社会道德水准下
降的表现,但细细想来,我所了解的道德
是指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或规则
,它用善恶荣辱等观念,
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道德的判断标准分为
两种,即动
机道德观和结果道德观。从结果道德观来看,
18<
/p>
位路人的冷漠促成了小悦悦的
悲剧,因此从结果道德观的角度来衡
量,我们可以认为这
18
位路人存在道德缺
失的问题;但是,从动机道德观的角度来看,
18
位路人的
行为只是采取了明哲
保身的做法,
他们并没有主观的想要加害于
小悦悦,
他们只是根据自身的想法做
了选择,
< br>倘若这里没有摄像头,
那么施救的那个人会不会因此卷入麻烦,
< br>我们不
得而知。
赶紧逃离这个可能惹来大麻烦的现场,<
/p>
这是他们当时内心的想法,
这样
说未免显
得悲哀,
但是却足够现实,
因为没有一个人会在损失自己利益的
前提下
去帮助别人。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我们不能说他们没有道德,更不能说这件事<
/p>
是社会道德水准下降所酿成的惨剧。
此外,
我们都知道,
道德是一种约定俗成的
行为规范,要不要遵守全
凭个人意愿,而法律则是一种不得不遵守的硬性规定,
所以,
1
8
位路人的冷漠是他们自己个人意愿的反映,不能武断的说他们的表现
< br>就是社会道德水准下降的血证,更不能因此将见死不救纳入法律判刑。
此外,
如果说第一个小悦悦的死是因为民众道德沦丧造成的,
那么
4
日后发
生在广东增
城的第二个小悦悦死因又该是什么呢?路人的齐心救助难道真是社
会的“道德觉醒”的表
现吗?
再次,司法体系不健全是造成小悦悦悲剧的又一原因。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有人质疑,这与南京“彭宇案”有莫大的联系,彭宇案
的判决结果使大多数民众认为司法不公,路人不敢再去随便搭救陌生人。为此,
流传
着一些彭宇案即将再审翻案的言论。
此外,
在天津许云鹤一案中
,
司法鉴定
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中明确写道:
许云鹤的车未发现接触痕迹,
不能确定该车与人
体接触。根
据
“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要求,既然王老太无法举出明确
证据,
且司法鉴定结果不能确定双方有接触,
就应当由王老太承
担不利后果。
而法院的
判决却以
“不能
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
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
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
4
、
5<
/p>
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
车辆向其驶来,
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
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为理
由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
10
万余元。这些判决结果给了我们一个启示:连
法律都不能保护人性的善良,
我们疑惑法律似乎并不站在善行的一边。
从南京彭
宇案到天津许云鹤再到江苏殷红彬,
我们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个这样的案例,<
/p>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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