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权(
Authorize
)
< br>-
建设(
Build
)
-
运营(
Operate
)的
ABO
模式
2016
年
4
月
20
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代表北京市政府与北京市基础设<
/p>
施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
《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
p>
,
标志着我市轨道
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进入
了授权经营模式的新阶段。
该授权经营协议结合我市轨
道交通实
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采用授权(
Authorize
)
-
建设(
Build
)
-
运营
(
O
perate
)的
ABO
模式。即由市
政府授权京投公司履行我市轨道交通业主职
责,
京投公司按照授
权负责整合各类市场主体资源,
提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
融资
、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
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的评论
对此,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
PPP
头条表示:
abo
是个新概念,应
该是北京市首创的概念,<
/p>
是在北京市京投公司多年做作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模式
基础上的完
善,
也是在政府传统管理基础设施模式创新基础上的总结提高,
比如
北京市排水集团特许经营。“这种模式可以归结为特许经营但不一定是
ppp
,
被授权单位可以像北京地铁四号线那样做<
/p>
ppp
,
也可以自行投资、
建设和经营,
政府只要求最后的效果而不关心具体模式。无疑,如果推广开来
,这将对
ppp
和特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br>
官方通稿称:
< br>授权经营协议的正式签署,标志着
ABO
模式正式实施,
既符合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方向,又有利于厘清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由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市场化主体
< br>的“监管者”和“规则制定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主要负责规则制
定
、
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有助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p>
充分发挥市场机
制作用,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企业由“单
一的融资平台”转变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