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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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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处方药说明书通用格式及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说明书格式
< br>核准日期:
XXXX
年
XX
p>
月
XX
日
修改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XX
年
XX
月
XX
日;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标识位置
XXX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警告:
XXX
;
XXX
;
XXX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
/
【适应症】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禁忌】
【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滥用和药物依赖】
【药物过量】
1
【药理毒理】
【临床药理学】
【临床试验】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包装厂】
名称:
包装厂地址:
传真:
网址:
【境内联系机构】
名称:
2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注: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等说明书格式及要求另行制定。
二、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p>
“
核准和修改日期
”
:
核准日期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药品注册的时间。
修
改日期
为此后历次修改的时间,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局药监管理部门核准的日
期。
核准和修改日期应当印制在说明书首页左上角。
修改日期位于核准日期下方,
按时间顺
序逐行书
写。
“
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标识
p>
”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和外
用药品等专用标识在说明书首页右上方标注。
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的药材及其饮片制成的
单方制剂,必须标注医疗用毒性药品标识。
“
说明书标题
”
:
“XXX
说明书
”
中的
“XXX”
是指该药品
的通用名称。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该内容必须标注,并印制在说明书标题下方。
“警示语”,
是指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其潜在的严重安
全风险题的警告,
还可以包括药品
禁忌、
注意事项及剂量过量等需特别提示用药人群特别注意的事项。
有该方面内容的,
应当
在说明书标题下以醒目的黑体字注明,
如
“警告:
本品含有已被证明可能导致×××毒性的
药味×××!
”。无该方面内容的,不列该项。
【药品名称】
列出通用名称及其汉语拼音。
通用名称:应与国家批准的药品名称一致。
汉语拼音:根据药品的通用名称的汉语拼音来确定。
【成份】
1.
一般应列出处方中所有的药味,成份的名称应与药品质量标准中〔处方〕项下的规范
名
称一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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