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部分:
《人口统计台帐》填写说明
一、
《总人口登记册》
(一)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对象:
计划
生育统计对象为本区域具有中国国籍的常住人口,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
< br>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常住人口包括:
p>
1
、
居住在本地,户口在本地的人;
2
、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
3
、居住在本
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
4
、户口在本地,离开本地不足半年的人;
根据我省实际和本次
信息采集的要求对居住在本地,无我国国籍且与我国公民
有婚姻、生育的人员也列入统计
对象。按此规定,
《总人口登记册》上所登记的
也必须是以上各
类人员。
对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同时登记。
在初次登记时“居住本地”人员包含就医、旅游、探亲、访友、出差等原因
临时离开
本地的人口。通过相关部门信息,发现在本地出生,户口和现住地都
不在本地的人口也要
进行登记。
(二)台帐填写要求:
1
、填写前,要依据本村(居)委会户口进行逐一登记填写,要
求一户一册
(不够另续页)
,做到村(居)委会不漏户,户不漏
人,人不漏项,逐户、逐人、
逐项详细询问登记上册。
2
、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状况、怀孕史、避孕史应直接询问本人,不便
公开
的应予保密。
3
、填写时要使用钢笔填写,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模糊,册卡的
姓名要
相同,不得用同音字,户编号、序号和年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三)填写说明:
1
、户编号:户编号一般是在登记结束后装订成册时,按住户或登记习惯顺
序排列
,户编号必须是
6
位数,前
3
位是村(居)民小组码,从
001
号开始编
p>
号,一村(居)民小组一号,不得重编或漏编。后
3
位数为该户在村民小组的
流水号,户流水号必须从
00
1
号开始编号,一户一号,不得重编或漏编,常驻
人口最多可编
码到
899
户。
对居住在本地,离开户
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
流
动人口
)<
/p>
户编号以
9
开头
(如本地有
3
户流动人口户编号为□□□
901
;
□□□
902
;
□□□
903
)
。流动人口、常住人口以户主界定。
对流动人
口集中的单位(超出
99
户)
,可报县
(市、区)级批准后单独编小
组码,并注明。
2
、表头:填写乡(镇)
、村(居、社区)委会、村(
居)民小组名称。
⑴序号:
序号设<
/p>
2
位数,
必须按顺序编号,
不得跳号或重号,
不满十位数的,
前面补
0
。填写本户各人的自然顺序号,
01
号必须填写户主。
⑵姓名:填本人学名或现用名。
⑶与
户主的关系:如果是户主,与户主的关系填写为户主;其他人根据与户
主的具体关系来填
写。如: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妻子、弟弟、妹妹、长
子、次子、长女等等(一户只
能一个户主;第一人必须填户主)
。
⑷性别:填男或女(对无法界别的以公认或自报为准)
。
p>
⑸民族:按国家标准的
56
个民族名称填写
。对外籍人员填写国籍(外籍指
与我国居民通婚和所生育的子女,无我国国籍的人员,其
民族、户口性质均填
国籍)
⑹出生年
月:填写公历年月。如:
1940
年
5
月出生,则填写为:
1940.05
。
⑺身份证号码
:
按本人身份证填写
,
只能有
15<
/p>
位或
18
位。
⑻户口性质:按户籍制度改革以前的户口性质分别填写“农业户口”或“非
农业户口”
、其他
(特指户口待定人员,包括军转、
劳改释放人员、出生未落户、
毕业返乡未落户等)
,无我国国籍
的人员填写国籍。
⑼户口所在地:本人户口所在,填写到村(
居)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地和本
人居住地一致的人可填写“本地”
,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人特别要注意
填写。
⑽文化程度:填大学以上(包括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在读)
、大学、大
专、
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在读、学龄前等。
注意:
“文化程度”对大学
及大学以下在读人员均填“在读”
。
⑾就业情况:对
1
5
至
64
周岁人口填写,
1
、城镇人口填写:在业、待业、
无业、自由职业、
离退休;
2
、农村人口填写:务农、经商、无业(农业人口,<
/p>
本人在乡不从事任何劳动)
、
打工
(交替就业,
则以在一年中从事何种职业为主)
。
对
15
周岁以下和
64
周岁以上人员不填,在读人员不填。
⑿婚姻状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五种婚姻状况。
即
未婚、
初婚、
再婚、
复婚、
离婚、丧偶(包括事实婚姻)
。
⒀初婚时间:指第一次结婚时间(包括事实婚姻)
,凡是婚姻状况一栏填初
p>
婚、再婚、丧偶的都要填第一次结婚年月。
⒁健康情况:以本人自叙和日常了解情况填写,分为健康、残疾(办理过残
疾证或目视
有明显残疾)
、不健康(重大慢性病影响工作、生活)
。
人员变动情况:指登记以后发生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流入、
流出,
在登记前发生的增减变动不填,登记时要填家庭实有人口情况。
< br>
⒂“变动原因”填出生、死亡、迁入(婚入、工作调入、劳改释放、抱捡养、
转业、毕
业、其他迁入(购房迁入、投亲靠友等)
)
、迁出(婚出、入伍
、入学、
入狱、工作调出、走遗失、其他迁出(购房迁出、投亲靠友等)
)
、流入(务工
经商、随同流入、其他)
、流出(务工经商、随同流出、其他)等。
⒃“变
动时间”填出生、死亡、迁入、迁出、流入、流出的年月。
⒄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如已婚育龄妇女退出育龄期的,在该妇
女的“备注”栏
填“已退出育龄期”等。
总人口登记册的登记对象是计划生育
管理的基础,各种单、卡、帐、板、册
必须与之相符。
二、
《已婚育龄妇女卡》
《已婚育龄妇女卡》
是对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史、
避
孕史及出生缺陷一级预
防情况的登记,它详实地记录了该户已婚育龄妇女的总数、每个育
龄妇女的生
育史、避孕史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情况,要注意的是《总人口登记册》上有几
个已婚育龄妇女,
《已婚育龄妇女卡》上就要相应地反映这几个
已婚育龄妇女的
生育史和避孕史。它们的数据来源于报告单和相关资料。
(一)登记对象:
凡是本
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要在此登记填写,
本户无已婚育龄妇女的不必
填写,一页可登记
2
个已婚育龄妇女,本户的已婚育龄妇女数
超过
2
个的(主
要是对于集体户)
p>
,可做续页登记。
(二)填写说明:
已婚育龄妇女:指
15
至
49
周
岁结过婚的妇女,包括事实婚姻、法律婚
姻、离婚、丧偶的在内。
1
、建卡时间:填写建卡公历年月。
2
、注销原因:填写退出育龄期、迁出(婚出、入伍、入学、入
狱、工作、
其他迁出(购房迁入、投亲靠友等)
)
、流出(务工经商、随同流出、其他)
、死
亡。
p>
3
、注销时间:填写注销公历年月。
4
、妇女编号:妇女编号设
2
位数,
2
位数填该妇女在家庭中的顺序号。
p>
5
、家庭现有子女数:指该家庭现生育和
抚养子女数,填写该已婚育龄妇女
目前存活的子女数,包括亲生、抱捡养、寄养、判随前
夫或妻带入的子女数。
本项有两个格,第一格填写男孩数;第二格填写女孩数。
6
、电话:填写妇女手机或者家庭的电话。<
/p>
丈夫是否在本户:选择是、否打“√”
。如丈夫在本户,则继续填写丈夫在家
庭中的顺序号,丈夫姓名、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
所在地不填;如丈夫不在本
户,则继续填写丈夫姓名、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所在地。<
/p>
(
无丈夫(离婚、丧
偶)的此栏不填)<
/p>
。
㈠
、怀孕史
:
填写该已婚育龄妇女历年来的怀孕情况
(本次数据采集只填写
2000
年后有出生的人员,以后根据报告单据实变动)
。
⑴怀孕时间:指怀孕开始时间,填写公历
年月,如:
2000
年
3
月填写
“
2000.03
”
。
⑵政策内外:
符合当地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为政策内生育;
否则为政策外生
育。
⑶怀孕结束时间:指本次怀孕的终止时间,包括生育、
人流、自流、死产等
情况发生的公历年月。
< br>⑷怀孕结果:
是指该妇女本次怀孕的最终结果。
据实选填
活产、
死产、
人流、
自然流产等。
p>
活产:指婴儿脱离母体后有呼吸、心跳、脐带博动和随意肌抽动等
其中一种
生命现象的都为活产(活产后又死亡的,既要登记出生,又要登记死亡)
。
⑸孩子在本户序号:所生育孩子在本户家庭中的顺序号。
⑹栏子女性别:填男或女。
⑺栏健康
情况:以家人自叙和日常了解情况填写,分为健康、残疾(办理过
残疾证或目视有明显残
疾)
、不健康(重大慢性病影响工作生活)
。
< br>
⑻变动情况:孩子由该妇女生育,现孩子不在该家庭名下的原因,填写随夫
p>
落户、死亡、送养、遗弃、走失、随前夫。
⑼孩次:本妇女本次生育孩子在家庭中的孩子顺序(包括抱捡养、随前夫带
入孩子)<
/p>
。
㈡
、避孕史
:
填写已婚有配偶(初婚、再婚、复婚)的育龄妇女历年来的避
孕情况
(本次数据采集只填写现避孕情况,以后根据报告单据实变动)
< br>。
⑽避孕方法:填写避孕措施的名称。如:男扎、女扎
、放环、皮埋、避孕针、
药、避孕套、使用外用避孕药、膜、栓、未避孕。注意:一对已
婚育龄夫妇同
时采取两种以上避孕措施的,只能填写一种较为有效的措施。
特别提示:
对离婚、丧偶人员无论现有任何避孕方
法,其避孕方法均不填,
只在未避孕原因栏填写离婚、丧偶。
⑾避孕时间:指避孕方法的开始年月。如放环的就填放环手术年月,服药的
就填开始服药的年月。
⑿手术地点:
填做男扎、
女扎、
放环、
皮
埋等手术的受术医院或计生服务站、
所名称。
⒀结束时间:指结束避孕方法的年月。
⒁未避孕原因:填离婚、丧偶、绝经、不孕症、在孕、待孕、哺乳、应避孕
未避孕等。
哺乳:指产后
8
个月内。
在孕:正在怀孕中。
待孕:符合生育政策尚未怀孕的。
不孕症:结婚五年以上,有正常夫妻生活从未怀孕的。
注意:
一个已婚育龄妇女只能选择避孕方法与未避孕原因两项中的一项
填
写。
㈣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情况:
1
、
是否出生过畸形儿:
以本人自叙和日常了解情况
“√”
是或否
< br>(畸形儿
:
畸形婴儿,顾名思
义就是不同于正常的婴儿,身体存在缺陷的婴儿)
。
2
、一孩孕前检查、二孩孕前检查;一孩补充营养素、二孩补充营养素;
一孩产前筛查、二孩产前筛查;做过以上那项工作在那个项目上打“√”
3
、其他:本人自述,除以上内容外的出生缺陷一级
预防工作,据实填写。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背面)
本表为总人口登记册的(背面)
,目的在于了解掌握本户落实计划生育奖
励扶助政策情况,本表和总人口登记册是相互关联的,只有总人口登记册中有
完
成了各种审批手续取得相应证件(或合同)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
(奖优免
补、边疆少生快富)
、农业人口双女绝育户(
新农合
、边疆少生快富)
、生育两
个女孩,采取长效措施的边疆县农业
人口家庭(
边疆县双女户邦扶
)
、农业
人口
夫妻依法生育子女死亡,且夫妻一方或双方年满
60
周岁
(奖励扶助)
、
育龄妇
女
49
周岁以上且独生子死亡和
伤残(有残疾证且三级以上)
(特别扶助)
的人
才能填写本表。
填写本表时,姓名、编号要与总人口
登记册的姓名、编号一致,本表编号
是总人口登记册家庭中的顺序号(
< br>2
位)
。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表共分为六块。以不同“线”相互区分,在第
一次填写时
,除国家边疆县双女户帮扶同双女绝育户扶助有重叠外,各块之间
互不重叠,即填写了其
中任何一块,其他为空。
以后有变动据实填写,
但各块之间除国家边疆县双女户帮扶同双女绝育户
扶助可能有重叠;奖励扶助
、特别扶助和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中的“免新农
合个人承担”可能有重叠外;各块之间
不还是互不重叠,即填写了其中任何一
块,其他不填。
1
、
享受独
生子女奖励政策
:
“
===
”
框。
本块填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户
且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的家庭,包括我省“奖优免补”和国家“少生快富工程”
中的独生子女户。
⑴我省“奖优免补”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间、证号、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据实填写;注销原因包括
(子女数变动、婚姻变动、死亡(本人、子
女)
、退证、迁出、
户口性质发生变化)
。
一次性奖励金
,双方领取填写双方,一方领取填写一方,按实际领取
500
元
填写;
义务教育奖学金,实际发放几年“√”几年,如某子女
今年初二,从小学
三年级领取奖学金,今年(初二)未领,则“√”小学:
3
、
4
、
< br>5
、
6
、初中:
初一;初二年末发放,年末再“√”
;
高中、大学奖学金:据实填写金额;升学加分:据实填写加分分数;
免新农合个人承担:丈夫、妻子终生,除非注销则只有开始时间,注销则
填写结束时间,子女开始:为领取时间,结束:为子女年满
18
周岁时间或父母
注销时间。
特别提
示:
如注销,要在注销原因中注明已发放资金退回或转移情况。
⑵国家“少生快富工程”中农业人口的独生子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时间、证号(无光荣证填写合同号)
、注销时间、注销原因(子女数变动、
婚姻变动、死亡(本人、子女)
、退证、迁出、户口性质发生变
化)据实填写;
一次性奖励金,填写双方,各
500
元;
义务教育奖学金,小学、初中一次
“
√”完;高中、大学奖学金:据实填
写金额;
升学加分:据实填写加分分数;
免新
农合个人承担:丈夫、妻子终生,除非注销则只有开始时间,注销则
填写结束时间,子女
开始:为领取时间,结束:为子女年满
18
周岁时间或父母
p>
注销时间。
特别提示:
< br>如退证,要在注销原因中注明已发放资金退回或转移情况。
2
、
双女绝
育户扶助
“
---
”框。农业人口双女
绝育户家庭且办理各种审
批手续后填写。绝育时间:据实填写;夫、妻姓名同总人口登记
册一致,夫、
妻、子女编号同总人口登记册一致;免新农合个人承担:丈夫、妻子终生,
除
非注销(子女数变动、婚姻变动、死亡(本人、子女)
、退证
、迁出、户口性质
发生变化)则只有开始时间,注销则填写结束时间。
< br>
特别提示:
如注销,要在备注中注明已发放资金退回或
转移情况。
3
、
国家边
疆县双女户帮扶:
“≈≈”框。边疆县农业人口家庭且办理各
种
审批手续后填写。签订不再生育合同时间、合同号、长效措施种类、扶助金
-
-
-
-
-
-
-
-
-
上一篇:最新上海介绍(中英文对照)
下一篇:拉丁语法谚讲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