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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风险告知书
(注:本告知书在起诉前已经告知
***
公司)
*******
公司:
贵公司与
*********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
合同欠款纠纷一案,
贵公司拟通过
诉讼解决。我所现依据贵公司陈述的事实及提供的书面材料,从法
律的角度对该纠纷处理过
程中面临或可能出现的问题、预计结果等进行分析,提醒贵公司
注意本案存在的下列诉讼风
险,供贵公司参考。
一、关于《以房抵款协议》法律效力
贵公司与
******
有限公司签订的《
****
》系双方真实的意
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履行。
二、贵公司的诉讼请求方案
贵公司已经取得了开发区房管、
土地、
投资贸易局等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的录音证据,
准备
起诉要求解除
《以房抵款协议》
,
并要
求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
向盛望工贸公司
主张工程欠款
、利息及违约金。
三、诉讼风险
1
、
贵公司起诉后,
法院将审查贵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的真伪,
甚至有可能直接向开发区
p>
房管、土地、投资贸易局等部门调查取证,如果上述部门证明
***
*
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则贵公司的要求解除
《以房抵款协议》
的诉讼请求将得
不到法院的支持;
2
、
根据贵公司介绍,
******<
/p>
有限公司名下除位于开发区
**
大街
p>
**
号内
1
号的土
地及所附
房产外,没有能力直接清偿工程欠款。因此,贵公司诉讼的同时需查封该公司名
下的房产及
土地,
如果贵公司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本案极有可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回收工程欠款。
在本案进入执行过程后,法院将根据贵公司的申请,依
法拍卖
****
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
地
,
如果经过三次拍卖没有成交,
法院可能将
****
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裁定给贵公司抵债,
当法院
将以房抵债裁定书送达给房管及土地部门时,可能出现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的情形,
即开
发区房管处或国土资源局援引相关规定,拒绝办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过户,贵公司诉讼
的
结果就只能是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和以房抵债裁定书,虽然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在法律意
义上也具有物权效力,但是在对外转让时还是存在障碍。
3
、除此之外,本案还存在以下诉讼风险:
①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
p>
②自然人被告下落不明;
③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效率低下;<
/p>
④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⑤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的滥用;⑥委托人
提供的证据虚假或有重大遗漏;⑦法律规定有遗漏且双方争议较大;⑧委托人拒不履行诉
讼
义务;⑨本案中审理信赖于其他案件的判决或裁定;⑩本案的审理引发了对委托人不利
的其
他案件。
上述诉讼风险可能导致委托败诉、
案件久拖不决、
案件无法执行等对委托人不利的后果。
****
律师事务所
年
6
月
22
日篇二:参加诉讼通知书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参加诉讼通知书
周岳军:
本院受理原告何根生与被告郭伯生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
任纠纷一案后,认为本案的处理
结果与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p>
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篇三:应诉通知书
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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