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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诗歌理论
白居易在总结我国自《诗经》以来现实主义诗歌创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
现实主义的诗
歌理论。
新乐府运动的形成和开展,
白居易先进的诗论起着直接
的
指导作用。他的《与元九书》
,便是一篇最全面、最系统、最
有力的宣传现实主
义、批判形式主义的宣言。
首先,
他
认为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
必须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
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上下交和、内外胥悦”的政
治目的。
他响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口号
。所谓“为时
而著”、“为事而作”,也就是他在《新乐府序》中说的“为君为臣为民为
物为
事而作”。
针对当时的社会特征,
他特别强调“为民”,
认为诗歌应该反映人民
疾苦:
“惟歌生民病”、
“但伤民病痛”。
将诗歌和政治
、
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
这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
其次,白居易还认识
到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他指出要写作为
政治服务的诗就必须关心政治,
主动地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
作泉
源。
《秦中吟序》说:“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
歌其事。”《与元九书》也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
务。”便是这一理论的实践。
第三,
他
阐发了诗歌的特性,
并结合这种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
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
形象地、
系统地提出了诗的四要素。
“情”和“义”
是内容,
“言”和“声”是形式,
其中尤以“实义”为最重要。
< br>“义”即
《诗经》
的“六义”,
主要是指那种“美刺”精神。
“实义”即以义为果实,
也就是要
“经
之以六义”,
使诗具有美刺的内容。
因为只有这样的诗才能感人至深,
并感人为
善,从而收到“补
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效果。所以说“莫深乎义”。白居
易强调诗歌应为政治服务,
也正因有见于诗歌的巨大感染力。
第四,为了充分地发挥诗的功用,更好地达到“救济人病,裨
补时阙”的政
治目的,白居易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必须服从内容,为内容服
务。
他“不求宫律高,
不务文字
奇”,
而力求做到语言的通俗平易,
音节的和谐
婉转。
这对于“雕章镂句”的时代风尚以及“温柔敦厚”、
“怨而不怒”的传统
诗教都是一个革新。
1
白居易的感伤诗——叙事长诗《
长恨歌》
、
《琵琶行》
一,
《长恨歌》
:
写唐明皇
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
1,
诗的主题思想具有双重性,既有讽刺,又有同情。
⑴
诗的前半露骨地讽刺了唐明皇的荒
淫误国,
劈头第一句就用“汉皇
重色思倾国”喝起,接着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
此君王不早朝”,“姊妹兄弟皆裂土,
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
生男重生女”,讽意是极明显的。从全诗来看,
前半是长恨之因。
⑵
诗的后半,
作者用充满着同情的笔触写唐明皇的入骨相思,
从而使诗的主
题思想由批判转为对他们紧贞专一的爱情的歌颂,是长恨的正文。
但在歌颂和同情中仍暗含讽意,如诗的结尾两句,便暗示了正是明皇自己的
重色轻国
造成了这个无可挽回的终身恨事。
但是,
我们也应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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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客观效
果是同情远远地超过了讽刺,
读
者往往深爱其“风情”,
而忘记了“戒鉴”。
这
不仅因为作者对明皇的看法存在着矛盾,
而且和作者在刻画明皇相思之情上着力
更多也很有关系。
2
,
《长恨歌》的艺术成就
⑴
前半写实,后半则运用了浪漫主义的幻想手法。
没有丰富的想象和虚构,
便不可能有“归来池苑皆依旧”一段传神写照,
特别是海上仙山的奇境。
虚构中仍有现实主义的精确描绘,
人物形象生动,
使人
不觉得是虚构。
⑵
语言和声调的优美,
⑶
抒情写景和叙事的融合无间。
二,
《琵琶行》
1
,
主题
:
琵琶女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门前冷落车马稀,
老大嫁作商人妇”,
反映了当时妓女共同的悲惨命运。
一种对被压迫的妇女的同情和尊重,
使诗人把琵琶女的命运和自己的身世
很自然地联系在一起:“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
2
,艺术特点
⑴
叙述的层次分明,前后映带,
⑵
描写的细致生动,
⑶
比喻的新颖精妙
如形容琵琶一段,使飘忽易逝的声音至今犹如在读者耳际
⑷
景物烘托的浑融,
如用“惟见江心秋月白”来描写听者的如梦初醒的意态,<
/p>
从而烘托出琵琶的妙绝
入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