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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知识
第十一讲
刑法基础知识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刑
罚在社
会发展中的作用,应坚定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教学重点:
了解和认识犯罪的特征与构成。
教学内容: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
人民民
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
产,保护公民私有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
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刑法概述
1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
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
的刑法仅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
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国家制定和颁
布的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包
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
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2
、刑法的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刑法这个部门法所特有的、贯穿于全部刑法内容
的、
对定罪量刑和刑法的执行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在立法和执法中必须遵循的
准则。
第一,罪刑法定原则。所谓罪行法定原则就是指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
是
什么犯罪以及应予以什么样的刑罚处罚,都必须预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刑罚未
规定禁止的行为就不能是犯罪,刑罚未规定应当使用的刑罚就不能判处。简言
之,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
第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载入
《宪法》的
一项基本原则。具体而言,就是所有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民族、种族
、
性别、职业、宗教信仰、
财产状况
如何,在定罪量刑以及行刑的标准上都平等
地依照刑法规定处理,不允许有任何歧视或者
优惠,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王子
2
犯法与庶民同罪。
”
第三,罪刑相当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定罪量刑时,必须做到定罪准确,
量刑适
当,既不能重罪轻判,也不能轻罪重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刑罚的目
的。如果轻罪重判
就会显失公平性和权威性,也得不到社会舆论对判决的支持;
相反,如果重罪轻判,就会
失去刑罚的威慑力,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案例:
王某(
22
岁,男)系无业游民,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经常与一些不
三不四的人一起在其住所附近的各个商店游荡,店主们认为王某留在社会上迟
< br>早会犯事,感觉不安全,一起到司法机关,要求将王某关起来治罪。
问:把王某关起来治罪行吗?
分析:
不能把王某关起来治罪。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
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
罪处刑
。
”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 br>“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
本案中,王某无业,终日游
手好闲,但《刑法》并未规定游手好闲这一罪名,
如果仅仅因为王某是社会不安定的隐患
就将其治罪显然违背了罪行法定原则。
二、犯罪
1
、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案例:
被告人陈某(男,
32
岁,已婚)与被告人余某(女,
25
岁,未婚)冒充
夫妻在某招待所内姘居,并
秘密拍摄裸替照片
26
张,被招待所工作人员发现后
报告公安机关将他们抓获。抓获时,发现胶卷尚未冲洗,同时还查获黄色书刊
一本和二人之间的”订婚协议“。公安机关因此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将他们逮捕。
问:陈某和余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分析:陈某和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三条
规定什么行
为是犯罪,同时又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虽
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但应当达
到一定的程度,即触犯刑法的规定。在本
案中,陈、余二被告在冒充夫妻姘居期间,虽带
有黄色书刊,还秘密拍摄裸替
3
照片,但他们拍摄的裸替照片没有传播,因此,他们的行为不属于严重危害社
会的行为,而是属于思想道德问题,没有触犯刑法,不能认为是犯罪。公安机
关应将陈某和余某释放。
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
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
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
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
《刑法》关于犯
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
会的
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思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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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有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
指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这种危害要么是已有
危
害的后果或者潜在的危险。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
会的行为必须
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
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
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
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
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
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
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
财产,侵犯公民
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
应当
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
、犯罪的构成
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而为该行
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综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
构成指的是,
必须是什么人
(犯罪主体
)
,
抱什么样的心理态度
(犯罪主观方
面)
,
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犯罪客观方面)
< br>,危害了什么社会关系(犯罪客体)等,
才能构成一种什么样的犯罪。这是犯罪构
成的四个要件:
?
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
系。如财
产的所有权、公民的人身权利等。而不是具体的事物,这点与犯罪对
象要区别开来。例如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而犯罪对象则
是具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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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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