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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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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
为做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
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做斗争,
从而保
障社会
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在打击违法犯罪分
子、<
/p>
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因
此,
准确把握正当防
卫的原则界限,正确运用好这把正义之剑,
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做到的。
[
关健词
]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必要限度
无限防卫权
正当防卫制度是为了维护
合法权益,
制止犯罪而设定的,
这一制度从一定角度讲是鼓励公
民
从正面对抗犯罪行为,
使公民懂得正当防卫乃是法律赋予自己
的一项重要权利,
并且有利于
培养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但是防
卫权是刑罚权的例外,
如果滥用,就会蜕变为私刑权,这
无疑是
从另一角度助长公民滥用暴力、
滥用私刑,
助长私力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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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因当鼓励公民面对犯
罪侵害时敢于防卫,
同时也要对防卫加以必要限制,
真正做到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
性,又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一、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概念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
20
条规定:
“
为了
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
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p>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
卫,不负刑事责任
”
。这一法定概念具体明确地揭示了正当防卫的实质内容,对于正确认识
正当防
卫的目的和意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正当防卫的目的
从正当防卫的
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
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的目的在正当防卫的
概念中占有主导地位,
它对于理解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的本质以及确定正当防卫的构成条
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的的正当性表明正当防卫不是违法侵害,
< br>更不是对不法侵害人的惩
罚,
它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p>
是一种有限度的防卫行为。
它充分说明了正当防卫行为仅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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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法权利被正在侵害或威胁之中的一种紧急情况下,
为保护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
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紧急救济措
施,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有利的反击。
(三)正当防卫的意义
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而且是
公民和正在进行的
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我国正当防卫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首先,
它有利于及
时制止不法侵害,
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这是规定正当防卫制度
的根本目的所在。
其二,
它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
行为
作坚决的斗争,
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
第三,
它要求每一位公民在关键的时刻
能够为
他人的利益挺身而出,舍己为人,
从而增强人们的互爱精神。第四,
对于少数犯罪分
..
.
子以及
有犯罪倾向的不稳定分子而言,
正当防卫制度又是一种有力的威慑和警告,
有助于预
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
它要求每一位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时,
必须严格遵守
法律的规定,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从而帮助人们自觉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
二、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评析
正当防
卫的构成是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统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防卫意图
正当防卫是公民和正
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
因此,
防卫人主观上必然具有
某种防
卫意图,
这就是正当防卫构成的主观条件。
所谓防卫意图,
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
进行
,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
正
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因此,防卫意图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
、
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认识,
即正当防卫的认识因素。
这里所谓对不法侵害的认识,
是防卫人意识到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等合法权利受到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
没有正当防卫的正确认识,
就不可能产生正当防卫的意志,
也就没有防卫意图
可言。
2
、对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决意,即正当防卫的意志因素。正当防卫意志体现在对
防卫行为的自觉支配,
推动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
并且积极地追求保护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
和其他合法权利的正
当防卫的目的。
然而我们应该注意,
某些行为从形式上似乎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
但由于主观上不具备
< br>防卫意图,因此,其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可以包括以下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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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卫挑拨。即是故意地挑逗对方进行不法侵害而借机加害于不法
侵害人的行为。它虽然
存在着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拨人也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形式上符
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
但由于该不法侵害是在挑拨人的挑逗下故意诱发的,其主观上具
有犯罪意图而没有防卫意
图,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因而是故意犯罪依法应该承担刑事
责任。
2
、互相斗殴。是指参与者在
主观上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客观上实施的连续的互相侵害
的行为。
< br>一般认为
,
相互斗殴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
,
因为斗殴双方主观上都具有伤害对方的目
的而不具有
防卫意图。
如果确实参与斗殴
,
不得主
张正当防卫权利。
但是如果虽在斗殴现场
,
与斗殴事件有一定联系
,
而确实没有参与斗殴
,
客观上无殴打对方或指挥殴打对方的行为
,
主
观上无斗殴意图
,
在遇多人围攻并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形下
,
应该有正当防卫的权
利。
(二)防卫起因
防卫起因是正当防卫构成的客观条件之一。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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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法侵害就谈
不上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具备社会危害性和侵
害紧迫性。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个特征,
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起因。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是正当防卫起因的质的特征。
没有社会
危害
性就不存在正当防卫的现实基础,
因此就不可能有侵害紧迫
性的问题。
侵害紧迫性也是正当
防卫起因量的特征,
它排除了那些没有紧迫性的不法侵害成为防卫起因的可能性,
从而使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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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防卫的起因只限于为实现正当防卫的目的所允许的范围。
(三)防卫客体
防卫客体主要是不法
侵害人的人身。
正当防卫是通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
使
..
.
国家、
社会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等合法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行
为。
因此,
防卫客体的确定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具有现实意义。
正当防卫的性质决定了其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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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客体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身,而缺乏防卫客体的防卫第三者的行为,不得视为正当防卫。<
/p>
所谓防卫第三者,
就是对第三者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
即加害于没有进行不法侵害的其他人,
使其遭受损害。
(四)防卫时间
正当防卫的时
间是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之一,
它所要解决的是在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的问题。
正当防卫是为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加害行为,
< br>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
实行。
所谓不法侵害正
在进行,
是指侵害处于实施阶段,
这个实施阶段可以表述为已经
发生
并且尚未结束。因此,防卫时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认定:
1
、开始时间。关键是要正确地认定不法侵害行为的着手
。我认为在确定不法侵害的着手,
从而判断正当防卫的开始时间的时候,
不能苛求防卫人,
而是应该根据当时的主观和客观的
因
素全面分析。
例如,对于入室抢劫犯罪来说,只要已经开始入室,虽未及实施其他侵害行
为,也应当视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
在特殊情况下,不法侵害虽
然还没有进人实施阶段,但
其实施却已逼近,侵害在即,形势十分紧迫,
不实施正当防卫不足以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
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在这种紧急情
况下,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2
、终止
时间。在不法侵害终止以后,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因此,一般不再
发生防
卫的问题。
所以,
必须正确地确定不法侵害的终止时间,
以便确定正当防卫权利的消
失时间。
不法侵害
人已经着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
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构成现实的
威胁。
例如:一个人正举枪要杀某甲,即表明某甲的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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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枪人即可进
行防卫。
尚未结束的情况是
指排除已经结束的情形之外都是尚未结束。
什么时候是侵害已经
结束?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第
3
项规定:
“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防
卫行为:(
1
)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2
)不法侵害
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
3
)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
本人认为,这三种
情况,
均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没有必要实行防卫。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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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想杀害乙,
提着刀来乙家。
进门之后转念
一想,
杀死了乙,
自己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又放弃了杀乙的念头,提刀正要回
去,乙持刀追上去把甲杀死,乙的行为就不是正当
防卫了。
三、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如何认定
我
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的同时,
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
/p>
防
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根据新刑法第
20
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
限度造成重
大损害的,
是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害的,
应当负刑
事责任。所谓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是指从双方行为性质、
手段、强度的比较看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制
止不法侵害行为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必须实行的损害,
造成不法侵害人重
< br>伤、
死亡等不必要的严重后果。
因此我们应正确把握正当
防卫的限度,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
进行考察。
< br>
(一)不法侵害的强度。
不
法侵害的强度,
是指行为的性质、
行为对客体可能造成的损害结
果的情况及造成这种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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