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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
(2001
年
11
月
19
日)
教基〔
p>
2001
〕
28
号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
革与发展的决定》
和经国务院同意的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p>
(试
行)》,我部决定从
2001
年秋季起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现将供实验区使用的《义务教育课
< br>程设置实验方案》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研究,
并根据实验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
精
心组织实施。
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部基础教育司。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
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
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
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
持续、全面发展
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
和发扬中华
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
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p>
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
的体魄和良好
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⒈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
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
和学生的
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
< br>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 /p>
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⒉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
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
过于
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
1-2
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
3-6
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以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
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
,社会性逐步发展;
3-9
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
,体验探
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科学精神;
1-9
年级设艺术课,引导学生体验、感受多种艺术,提高审美情
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
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
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
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
社会责任感。
⒊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制定课
程标准,以保证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并划定课时比例,提供地方、学校、学生对课
程选
择的可能性。鼓励各地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
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进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
“
绿色证
书
”
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
课程
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
表一: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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