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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
试行
)
总
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小麦、玉
M
、大豆品种审定的术语与定义、内容与依据、
审定指标和评判规
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稻、小麦、玉
M
、大豆品种审定。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品种
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
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对照品种
对照品种是同一生态类型区同期生产上推广应用的已审定品
种,
具备良好的
代表性。
特征特性
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
包括基本特征特性、
生育
期、
主要农艺性
状等。
丰产性
品种的产量表现,
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百分率及差
异显著性表
示。
稳产性
品种产量的稳定性,
p>
即品种在地点间和年际间实验中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
变化程度。<
/p>
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点次占汇总实验点总数的比例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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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适应性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
,
以品种在实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实验点的比例
进行评价。
p>
抗逆性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包括抗病性、抗虫性、抗旱
性、抗寒性、抗倒性等。
品质
品种的营养品质、商品品质以及与加工品质有关的性状。
生育期
品种从出苗到成熟的时间。
特异性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
一致性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繁殖,
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
其相关的特征
或者特性一致。
稳定性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反复繁
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
其相关的特征或
者特性保持不
变。
内容与依据
审定内容
品种的特征特性、生育期、
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特
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等。
审定依据
3.2.1
特征特性、生育期
<
/p>
以区域实验、
生产实验调查记载结果和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
p>
并参考申请审
定时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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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
以区域实验、生产实验结果为主要依据。
3.2.3
抗逆性、品质
以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3.2.4
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以测试结果
和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指纹鉴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3.2.5
品种田间实验表现
<
/p>
申请审定品种在区域实验、生产实验、测试田间表现,包括田间抗逆性、一
致性、特征特性等。
评判规则
符合审定标准的品种通过初审;有争议的品种,经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
投票表决,
赞成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品种通过初审。
特殊用途品种,由各专业委员会参照本标准进行初审。
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重大缺陷的品种不予审定。
其他
根
据主要农作物生产、
育种、
种业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
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
委员会可适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p>
本标准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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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品种审定标准
优质稻品种
品质达到国家《优质稻谷》
()标准。
丰产性、稳产性
1.1.1
对照为同等级优质品种: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或
减
产≤,增产实验点比例≥;生产实验比对照品种增产≥,增产实验点比例≥。
1.1.2
品质比对照品种优个等级的品种
,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平均可比对照品种减
产≤、
减产≤以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生产实验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实验产量
减产≤、减产≤以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1.1.3
品质比对照品种优个等级的品种,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平均可比对照品种减
产≤、
减产≤以
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生产实验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实验产量
减产≤、减产≤以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1.1.4
p>
品质比对照品种优个等级的品种,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平均可比对照品
种减
产≤、
减产≤以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 br>生产实验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实验产量
减产≤、减产≤及以内和增产实验点比例≥
。
1.1.5
品质指标低于对照品
种的,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
且不低
于同组品种产量平均值,
生产实验比对照品种增产≥。
每年区域实验增产实验点
比例≥,生产实验增产实验点比例≥。
抗病性
1.2.1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
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级;
或与对照品种相当。
1.2.2
不能高感其它两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叶枯病、稻曲病、纹枯病等)
。
< br>
1.2.3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综合抗性指数每降
低,区域实验平均产量可以比
对照增产率相应降低个百分点。
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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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普通品质品种
丰产性、稳产性
2.1.1
对照为优质品种: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对照品种
增产≥,增产实验点比
例≥;生产实验比对照品种增产≥,增产实验点比例≥。
2.1.2
对照为普通品质品种:每年区
域实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增
产实验点比例≥;生产实验比对照品种增产≥,
增产实验点比例≥。
抗病性
2.2.1
每年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级。
<
/p>
2.2.2
不能高感其它两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叶枯病、稻曲病
、纹枯病等)
。
2.2.3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综合抗性指数每降低,区域实验平均产量可以比
对照增产率相应降低个百分点。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特殊用途品种
陆稻、糯稻(直链淀
粉
<
)
、多年生水稻(在稻作产区能够
实现种植一次连续
收获年
(
越冬
)
或一年两季
(
早稻
晚稻
)
及其以上的
,
< br>且产量及相关农艺性状表现和
上一年同季节同地点种植的表现相差不显著的稻作品
种。
)
、有色
M(
紫
M
、黑
M
、
红
M
、黄
M
等
)
、
M<
/p>
线等加工型(直链淀粉
>
)
。
加工型品种
3.1.1
丰产性、稳产性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同类型生产品种增产≥,
增产实验点比例≥;
生产实验
比对照品种增产≥,增产实验点比例≥。
3.1.2
抗病性
3.1.2
每年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级。
<
/p>
3.1.2
不能高感其它两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叶枯病、稻曲病
、纹枯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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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综合抗性指数每降低,区域实验平均产量可以比<
/p>
对照增产率相应降低个百分点。
3.1.3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有色
M
品种
包括红
M
,紫
M
(或黑
M
)等种皮非白色
M
的自然有色
M
品种。<
/p>
3.2.1
丰产性、稳产性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
同类型生产品种增产≥,
增产实验点比例≥;
生产实验
比对照品种增产≥,增产实验点比例≥。
3.2.2
抗病性
3.2.2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级。
3.2.2
不能高感其它两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
叶枯病、稻曲病、纹枯病等)
。
3.
2.2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综合抗性指数每降低,区域实验平均产量可以比
对照增产率相应降低个百分点。
3.2.3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糯稻品种(直链淀粉
<
)
3.3.1
丰产性、稳产性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同类型生产品种增产≥,
增产实验点比例≥;
生产实验
比对照品种增产≥,增产实验点比例≥。
3.3.2
抗病性
3.3.2
每年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级。
<
/p>
3.3.2
不能高感其它两种及以上主要病害(白叶枯病、稻曲病
、纹枯病等)
。
3.3.2
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综合抗性指数每降低,区域实验比对照增产率相
应降低个百分点。
3.3.3
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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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生稻品种
< br>在稻作产区能够实现种植一次连续收获年
(
越冬
)
或一年两季
(
早稻晚
稻
)
及其以上的
,
且产量及相关农艺性状表现和上一年同季节同地点种植
的表现相差不显著的稻作品种
。
两年
(
或
两季
)
的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
、陆稻品种
对照为陆稻品种,审定标
准参照水稻普通品质品种相应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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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M
品种审
定标准
普通玉
M
丰产性
每年区域实验产量比对照品种
增产≥或比参试品种产量平均值增产≥,
生产
实验比对照品种增
产≥。
适宜机械化收获的普通玉
M<
/p>
,每年区域实验、生产实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
≥。
抗倒性
每年区域实验、生产实验倒伏倒折率之和≤,且倒伏倒折率之和≥的实验点
(次)比例≤。
适宜机械化收获的普通玉
M
,每年区域实验、生产实验倒伏倒折率之和≤
。
品质
容重≥
710
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粗蛋白含量(干基)≥,粗脂肪
< br>含量(干基)≥。
抗病性
1.4.1
高中低海拔穗腐病、灰班病、大斑病田间人工接种或自然发病非高感,
低海拔
纹枯病田间人工接种或自然发病非高感。
1.4.2
穗腐病中抗以上,
抗性每提高个级别,
每年区
域实验或生产实验产量指标
可降低个百分点。
生育期
1.5.1
中海拔(海拔
-20X
XM
)玉
M
区
生育期比对照每早熟天,每年区域实验或生产实验产量指标可降低个百分点。
1.5.2
高海拔(海拔
< br>20XXM
以上)玉
M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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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区域实验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晚熟≤
天。
生育期比对照每早熟天,每年区
域实验或生产实验产量指标可降低个百分
点。
亲本自交系
每个杂交种父母本自交系必须经过田间种植鉴定和指纹测定。
高淀粉玉
M
、糯玉
M
(干籽粒)
、高油玉
M
、高赖氨酸玉
M
、
高维玉
M
丰产性、稳产性
2.1.1
对照品种为同类型品种
每年区域实验
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或比参试品种产量平均值增产≥),
生产实验比对照品种增产≥
。
2.1.2
对照品种为普通玉
M
每年区域实验、生产实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
抗倒性
每年区域实验、生产实验倒伏倒折率之和≤。
品质
2.3.1
高淀粉玉
M
粗淀粉(干基)含量≥。
2.3.2
糯玉
M
(干籽粒)
粗淀粉含量(干基)≥,支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
2.3.3
高油玉
M
粗脂肪(干基)含量≥
。
2.3.4
高赖氨酸玉
M
赖氨酸(干基)含量≥。
2.3.5
高维玉
M
维生素含量≥
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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