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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仅作参考
,
如文件内无特别说明,所有文件
内容以英文本为准
日元贷款辽宁人才培养项目
(文件编号:
XXXXXX
)
招
标
文
件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书
(包号:
XX
)
分析测试仪器(通用生化分析类)设备
p>
中
机
国
际
招
标
公
辽
宁
省
教
育
< br>
二
??
七年四月
厅
司
目
录
1
、总则
l.l
工作范围
1.2
资格能力
1.3
设备清单
1.4
交货要求
2
、总体要求
2.1
现场条件
2.2
产品标准和规范
2.3
监造和工厂检验
2.4
资料要求
2.5
技术培训
3
、工程实施要求
3.l
安装
3.2
调试和试运行
3.3
验收
3.4
售后服务
3.5
备件供应
3.6
检测、维修设备工具
3.7
铭牌及各类标志
4
、主要技术性能及技术参数
l
、总则
本技术标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各
种仪器详细规格、具体
技术要求、条款和资料。投标方须对每种仪器的全部项目和要求进
行投标。
在投标文件中除有特别说明的费用不计入总价外,其它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p>
业主欢迎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开列的各种仪器另提出整体优化设计方案
和合理化建议.
l.l
工作范围
1.1.1
投标人可按本标书的要求向用户推荐各仪器并负责仪器的运输、安装、产
品保护、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按要求依次提交所需资料。所有
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标书说明的技术要求。
1.1
.2
本技术标书仅指设备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
,
投标人应负
责按本行业和专业的要求及发展和采用优质工程惯
例及标准设计,
并保证符
合技术标书的要求。
< br>
1.1.3
投标文件必须列表写明各种仪器及主要部件
的生产产地及品牌,
并附生产
国的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文件。
p>
1.1.4
卖方应承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
与土建工程及其它设备安装工程的协调和
配合工作。
1.1.5
与产品有关的专利理应包括在投标价中,
卖方应保证买方不会牵连到与专
利及其他知识产权问题有关的侵害投诉。
1.1.6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提要求逐
项作出实质性应答,
任何差异必须列
表说明。买方只接受等同于
或优于本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所使用的
标准。
1.1.7
投标者应同时提供英文投标文件、
图
纸及相应的磁盘。
欢迎提供中文版本。
1.1.8
投标者必须按招标文件的内容顺序,对招标文件要求作逐项实质性应答,<
/p>
否则,投标人将承担被拒标或废标的风险。投标人必须提供标书中要求相
< br>应产品样本及试验报告。当出现投标文件与样本不符合时,以样本为准。
1.2
资格能力
1.2.1
投标方应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负总责。包括协作和合作制造
部分。
1.2.2
投标商投
标时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情况
,
以及该仪器近
3
年内设
备运行、售后服务情况说明,并出据有
关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3
投标方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彩色产品样本,不提供将视为不满足。
1.2.4
投标方应提供主要协作、合作制造厂的名单、合作内容、合作程度清单。<
/p>
主要设备和部件的制造商应具有
5
年以上
的生产制造经验。
1
.
3
仪器清单
设备编号
01040
01041
01043
设
备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
各仪器组成及设备见《分析测试仪器设备技术性能表附表》
1.4
交货要求
l.4.1
交货地点:进口产品,交货地点为大连港或沈阳桃仙机场;其他产品,交
货地点为项目大学现场或其指定场所。
1.4.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进口商品应在
6
个月内交货,其他商品应在
3
个月
内交货。
1.4.3
所有提
供的各仪器须在到货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
并通过初步验收。
2
.总体要求
标书中所涉及的设备在下列条件下正常使用,投
标商应采用满足下列现
场条件的设备。
2.1
现场条件:
2.1.1
最高环境温度
+42.5
℃
2.l.2
最低环境温度
-19.7
℃
2.1.3
相对湿度
<8
4%
(
+25
℃时)
< br>
2.1.4
年均降雨量
1235mm
2.1.5
雨季
4-7
月
2.1.6
地震强度
7
度设防
2.1.7
电力供应
动力电源
:
50HZ 380V
±
10%
三相四线
照明电源
: 50HZ
220V
±
10%
单相
2.2
产品标准和规范
2.2.1
仪器及其配置应达到相应标准的最新版本。这些标准包括:
中国国家标准
(
GB
、
JB
)
;
日本标准
(
JI
S
)
;
德国标准
(
DIN
)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IS
O
)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
(
EI
)
国际计量标准
(
SI
)
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
投招商认为可执行的其它标准
所有设
备及其附件
(耐压容器、
计量器具等)
的制造和检验均须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技术监督局的相关规定。
2.2.2
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如果优于上述标准,
投标人应清楚的说明用于替代的标
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标准或实施规
范的中英文对照文本。
2.3
监造和工厂检验
2.3.1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出监造和工厂检验的计划,供业主批准。
2.3.2
卖方应在设备制造期间邀请业主的代表完成在制造厂的监造
和工厂检验。
卖方应提前
1
个月提供有
关设备数据、
结构图、
生产流程、
质量
检测措施
等详细的中文资料。
2.3
.3
业主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适当时候访问制造厂所在地去检查和监督为合
同规定提供的所有设备所进行的生产和性能试验。
检测工作的任何变化都
p>
应征得业主书面的确认。
2.3.4
p>
业主在制造厂的监造和验收并不应此而减轻或解除卖方执行合同所承担
的任何责任,也不作为业主的最终验收。
2.3.5
当工厂监造和检验在中国国内时卖方应提前
2
周发出书面邀请;
当工厂监
造和检验在中国国外时,
卖方应提前
2
月发出书面邀请并协助办理有关签<
/p>
证手续。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业主代表不到场,
< br>经业主同意,
可按业主代
表在场的情况进行,并应及时把
测试结果报告业主代表。
2.3.6
在检验工作完成后二周内,卖方应向买方送交一份完整的检验报告。
< br>2.3.7
对于成交价在
20
万
美元以上的设备,各仪器的投标书的报价应包括
3
人
10
天到制造厂的监造或出厂前
检测的费用。此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并应
在投标书的报价中的报价表中单独列出。业主保
留按此费用标准改动人
数、天数的权利。
2.4
资料要求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三套中、英文资料
2.4.1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技术资料
:
< br>(
1
)机械设计图纸
(a)
设备总装配图和备件图
(b)
设备布置图
(c)
系统的流程图
(
2
)电气设计图纸
(a)
各子系统原理图
(b)
系统布线图
< br>(
3
)技术说明文件
(a)
设计标准
(b)
所提供设备详细的技术规格
(c)
技术规格差异表
(d)
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文件
(e)
产品质量保证书
2.4.2
系统文件
(
a
)提供详细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资格能力资料
p>
(
b
)设备详细
配置图,设备清单和技术说明资料
(
c
)与土建工程及其它设备有关的安装图。
< br>(
d
)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
(
e
)本
工程实施计划表
(
f
)系统验收大纲
2.4.3
投标人中标后陆续提交技术资料
2.4.3.1
安装资料
(
a
)设备总装配图
,<
/p>
包括平面图和剖面图。详细标注系统设备间的相关尺寸;
(b)
构架,支架,悬挂件的详图;
(c)
设备的地基基础图
(d)
标明所有控制装置,驱动装置的线路连接详图;
(e)
电缆管道线路详图;
(
f
)电器设备配置图,控制方框图、
原理图、控制系统各种操作流程图、控
制台和台面布置图、安检装置所需装配图等;
p>
(g)
其它详图;
2.4.3.2
施工记录
2.4.3.3
操作和维修手册、备件手册
2.4.3.4
培训资料
2.4.3.5
验收资料:
(a)
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