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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及对外贸易术语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2 01:23
tags:

-

2021年2月12日发(作者:shattered)


三种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有


13


个贸易术语,其中使用最多的是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


语;


FOB



CFR



CIF







< /p>


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


输,买卖双方在货物交 接方式和责任、费用、风险划


分中所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只是在运输和保险的责


任上有所区别。






A



FOB



...named


port


of


shipment


)——


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按照< /p>


《通则》


的解释,


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


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


上,并及时 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风险


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 负责租船订舱,


支付运费,


在合同规定的


期间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并将船名及装船日期给予


卖方充分的通知。






卖方要负责取得出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



负责办理 出口手续。买方则负责取得进口报关所需的


各种证件,并负责进口报关。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通常的单证,


证明 已完成交


货装船的义务。



其中的运输 单据则应在买方承担费用


和风险的条件下,卖方给予一切协助,取得有关运输

< p>
合同的运输单据。买方应接受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和单


据,并按照合同规定支 付货款。






B



CFR



...named port of destina tion



——成本加运费(


...< /p>


指定目的港)






CFR



FOB


不同之处在于,


由卖方负责租 船订


舱并支付运费。按《通则》解释,卖方只需按通常条


件租船 订舱,经习惯航线运送货物。






CFR


在货物装船、风险转移、办 理进出口手续


和交单、接单付款方面,买卖双方的义务和


FOB


是相


同的。






C



CIF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


指定目的 港)






CIF



CFR

相比,


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相同。


但以

< br>CIF


方式成交,卖方还承担为货物办理运输保险


并支付 保险费的义务。在


FOB



CFR


中,由于买方是


为自己所承担的运输风险而办理保险,因而不构成一


种义务、按《通则》解释,卖方应在不迟于货物越过


船舷时,办 理货运保险。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


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投保金额最低为


CIF


价格的


110

< br>%。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InternationaI Trade&Foreign Trade)






国际贸易泛指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


(


或货物 、


知识和服务


)


的交换。它由各国


(


地区


)


的对外贸 易构


成,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对外贸易亦称“进


出口贸 易”,


是指一个国家


(


地区

< p>
)


与另一个国家


(


地区< /p>


)


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它由进口和出口两部分组

< p>
成,


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


(

< br>地区


)


来说,


就是进口,


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


(


地区


)


来说,就是出口。贸


易差额


(Balance of Trade)


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

总值和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当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


相等时,称为“贸易平衡”;当 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


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贸易顺差”或“出超”;


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贸


易逆差”或“入超”。



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



(Visable Trade& Invisable Trade)






有形贸易是指商品的进出口贸易。无形贸易


是指劳务或其他非实物< /p>



商品的进出口而发生的收入


与支出,< /p>


它包括:


①和商品进出口有关的一切


< /p>


从属费


用的收支,如运保费、商品加工费、装卸费等。②和


商品进出口无关的其它收支,如国际旅游费用、侨民


汇款、使用专利特 许权费用、国外投资汇回的股息和


红利、公司或个人在国外服务的收支等。有形贸易因< /p>


要结关,故其金额显示在一国的海关统计上;无形贸


易无需经过海 关办理手续,其金额不反映在海关统计


上,但显示在一国国际收支表上。



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



(Service Trade &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Trade)






服务贸易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 其他成员


境内提供服务


;


在一成员境内 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


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


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


任何其他



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


服务部


门包括:


商业、


通信、


建筑及



有关工程、


销售、

< p>
教育、


环境、金融、运输、健康与社会、文化与体育服务等。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


设计、外观设计


(


分布图


)


、集成电路等,是一种受专


门法律保护的重要无形资产。



直接贸易与间接贸易



(Direct Trade & In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卖


买商品的行为。间接贸易 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


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


其 中生



产国是间接


出口;消费国是间接 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


是指生产



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交易。



商品交易方式



(1)


进出口贸易方式: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对象,



过函电往来或当面谈判,达成协






议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活动。



(2)


展览交易方式


:


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 长期或短期


的、有固定地点或无固定地点的各






种类型 的展览会、


博览会、


贸易中心


,


为本国和


其他国家的商品展出和交易提供场所


.


(3)


商品交易所:


是世界市场 上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固


定场所


.


是一 种有组织的商品市场


,





其经营活动是根据交易所法和交易所规定的条


例进行的。



(4)


国际拍 卖:


是经过专门组织,


在一定地点定期举行

的一种公开竞争的交易方式。



(5)

补偿贸易:是与信贷相结合的一种商品购销方式。


买方用进口设备开发和生产的产< /p>






品或用其他产品或劳务去偿还进口设备的贷款。



(6)


加工贸易:


是把加工与扩大出口或收取劳务报 酬相


结合的一种购销方式。



(7)< /p>


租赁贸易:


是把商品购销与一定时间出让使用权相


联系的一种购销方式。出租人把






商品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专用 。


承租人根据


租赁时间长短付出一定的资金。

< br>





外贸中英文名词解释



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译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

< br>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国际商会对


FOB


的< /p>


解释:



卖方的基本义务:



(1)

< p>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并负担将货物运到装运港船舷


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2)< /p>


在约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


按港口惯常办法,

把货


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向买方






发出已装船的通知。




(3)


向买方提交约定的各项单据或相应的电子信息


(EDI)




买方的基本义务:



(1)


按时租妥船舶开住约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


支付运


费,将船名和到港装货日期通知卖






方。



(2)


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起的各种费用以及货


物灭失或损坏



的一切风险。



(3)


按合同规定受领单据或相应的电子信息并支付贷


款。



FOB


术语的变形




(1)FOB


班轮条件


(FOB Liner Terms)


指装货费按班轮


办法处理

< p>
,


即卖方不负担装货费


,






< /p>


并不是指


FOB


成交的货物一定要用班轮 装运,


至于装货费由谁承担,取决于买方租船






时采用的租船条件。



(2)FOB


吊钩下交货


(FOB Under Tackle)


卖方仅将货物


交到买方指定船舶的 吊钩所及之






处,以后的装货费用,卖方不予负担。



(3)FOB


理舱


(FOB


Stowed)


为了使船上装载的货物放置


妥善 和分布合理,货物装船后需要






进行垫隔和整理,即为理舱,卖方需承担理舱


费。



(4)FOB


平舱


(FOB


Trimmed) < /p>


货物装船后,


为了保持船


舶承受的压力均 衡和航行安全,对






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货,需要进行调动和平整,


即为平舱,卖方需承担此项费用。



CFR



(Cost


and


Freight


< 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译为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必须负担 货物运至


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此处的成本相当于


FO B


价。



卖方的基本义务:



(1)

< p>
提供合同规定的货物,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


按时在装运港装船,并于 装船后向买方发出已装船的


充分通知。


(2)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到达船舷< /p>


为止的一切风险和在装运港将货物






交至船上的费用。



(3)

< p>
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单证或相应的电子信息。



买方的基本义务:



(1)

< p>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货物灭失或损


坏的风险,以及由于货物装 船后发生






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



(2)


在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受领货物,


并办理进 口结关手


续和缴纳进口税。



(3)< /p>


受领卖方提供的各项单证或相应的电子信息,并按


合同规定付款。




商品的品质



(Quality of goods)






指商品的内在素质


(


物理性能、


机械性能、



学成 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


)


和外观形态


(


外形、


色泽、款式或透明度等


)< /p>


的综合。合同中的品质条件,


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买卖双方交接货


物的依据。表示品质的方法主要分为凭实物表示和凭

说明表示。前者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


两种表示办法;后者则包括凭规 格、等级、标准、说


明书和图样、商标或品牌、产地名称来表示。样品通


常指从一批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


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 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


物。



商品的数量



(Quantity of Goods)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

< br>的主要条件之一,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


项基本义务。国际贸易中的不 同商品,需要采用不同


的计量单位,如按重量、按数量、按长度、按面积、


按体积、按容积计算。通常采用公制、英制、美制和


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 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


在国际贸易中计算重量的方法通常有:毛重

< br>(Gross


weight)


,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 装物的重量;净重


(Net Weight)


,指商品本身的重 量,即除去包装物后


的商品实际重量;公量


(conditon ed


Weight)


,以商品


(


棉、


毛、


丝等有较强吸湿性的商品


)


的干净重


(


烘去水< /p>




后占重量


)


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


得出的重量;理论重量< /p>


(Theoretical


Weight)

< br>,从件


数可推算出的总量;


法定重量

(Legal


Weight)




实物


净重


(Net Net weig ht)


,法定重量是商品加上直接接


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 包装的重量,而除去这部


分重量所表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



即为实物净重。



包装



(Packing)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延续,是保护商品在


流通过程中质量完好和数 量完整的重要措施,还是说


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


项主要条件。运输标志,又称唛头


(shipping Marks)< /p>


是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包括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


缩写或简称、 合同或发票等号码、目的地、件号。中


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


地名


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和品牌的包装。采用中性


包装 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


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

< p>
(


如转口贸易


)


,它是出


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ocean Marne Cargo Insurance)






指投保人在货物发运以前


,


估定一定的投保


金额


,


向保险人


(


保险公司


)


投保海洋运输险。


投保人按


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及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


险费并取得保险单证


(


保险合同


)


;保险公司负责 对保


险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遭受投保险别责任范围内的


损失时 ,按投保金额及损失程度赔偿保险单证的持有


人。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和损失很


多,但可从保险得到的保障的范围只限于保险合同约


定 的风险和损失。


可保障的风险主要有海上风险


(


海上


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

及外来风险


(


由于外在原


因所致的 损害


)



可补偿的海上损失指被保险货 物在海


洋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风险所引起的损坏与灭失,


根据 惯例,海上损失也包括与海运连接的陆上运输和


内河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故所致的


损坏或灭失。



海损



(MarineI Losses)






海上损失分为全部损失


(Total Loss)


及部分


损失


(Parial


Loss)



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和 推定全


损;部分损失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


实际全损


:


指 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


途,即货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

< br>





可避免。



(2)

推定全损


:


指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


原状所需的费用,或者再加上续运






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 货物在目的


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3)


共同海损


(General A verage):


载货舱舶在海运途


中遇到危难,船方为了维护 船舶和






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使得航程得以继续完成,


有意地并且合理地 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






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必须具



:


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

< br>





危险存在,而不能主观臆测;船方的措施必须


是有意的、合理的;所作出的牺牲或






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非正常性的;构成共同海损


的牺牲和费用支出还必须是 有效的。



(4)


单独海损

< p>
:


指货物受损后,未达全损程度,而且是


单独一方 的利益受损并只能由该利






益所有者单独负担的一部分损失。



海洋运输的基本险







海洋运 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


渍险、一切险、平安险


(F ree From






Paticular Average



FPA)


保险公司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如下:



(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


自然灾害造


成整批货物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 /p>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损或部


分损失。



(3)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 /p>


货物在此前后


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

< br>





分损失。



(4)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


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 抢救、


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






理费用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为限。



(6)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


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 的


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






货、存仓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运输契约订有



船舶互 撞责任条款




根据该条款规

< p>
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


水渍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


保险公 司


对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






险的各 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


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一切险


(All





Risks,


AR)


除包括平安险、


水渍险的各项 责任


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






于一般 外来风险


(


偷窃、雨淋、破碎、串味、钩


损、锈损、渗漏、沾污、受潮



受热、






短量、包装破裂等


)


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对于上述三种基本险别,



(


中国保险条款


)


规定保险公 司有以下除外责任:




(1)


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


被保险货物 已存在的品质不良


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


本质缺陷、


特性以及市价


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






用。



(5)


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


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 br>



外贸支付与结算



佣金与折扣



(Commission and discount)






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交易而

< br>收取的报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往往表现为出口商


付给销售代理人,进口商付给 购买代理人的酬金。







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 是一种优


惠。


国际贸易中所使用



的折扣种类较多,


除一般折扣


外,还有为扩 大销售而使用的数量折扣,以及为特殊


目的而给予的特别折扣。







有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合同单价中不显示佣金


或折扣,而按双方暗中的 约定另付,这种不明显的佣


金与折扣,称为“暗佣”或“暗扣”。在独家代理情


况下,如委托人同约定地区的其他客户直接成交,即


使未经过独家代理, 也应付给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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