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FOB
也称
“
离岸价
”
。按
FOB
成交
,
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
,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
港和规定的期限内
,
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
,
并及时通知买方
.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
船
舷
,
风
险即
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
在
FOB
条件下
,
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
,
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
他
官方证件
,
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p>
.
采用
FOB
术语
成交时
,
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
< br>成交货义务的证件
,
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
,
在买方要求下
,
并由买
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
况下
,
卖方可以
给予协助以取得
提单
或其他运输单据
.
一些国家鼓励出口使用
CIF
术语,
进口使用
F
OB
术语,由本国保险公司和承运人保险或承运。
根据
<2
000
通则
>
的解
释
,FOB
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 br>.
FOB
船上交货
(
……<
/p>
指定装运港)
“
船上交货(
……
指定装运港)
”
是当货物在指定
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
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
一切风险。
FOB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
< br>清关
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
货,则应使
用
FCA
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
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以及合同可能
要求的
、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
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
取得任何
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
物出口货物所需的
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
何
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
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
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无义务。
b
)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
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
)
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
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
习惯方式,将货物交
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受
领货
物。
A5
风险转移
除
B5<
/p>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直至货物在
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
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
及
于买方未
按照
B7
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
货物,或较按照
B7
通知的
时间提早停
止装货,
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
但以该项
货物已正式划归
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p>
A6
费用划分
除
B6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货物有关的一
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
船舷时为止;及
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
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
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 br>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货物在指
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及
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
或未
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
B7
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
未能按照
B7
规定给予
卖方相应的通知
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
即
清楚地划出
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
交纳
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
通
知卖方
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
知。
A8
交
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
用的电子讯息
< br>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
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
其承担风险和费用,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
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
(如可转
让提单、不可转让海
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
< br>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
EDI
)讯息代替。
B8
交
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
用的电子讯息
< br>买方必须接受按照
A8
规定提供的交货凭
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
A4
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
用(如核对货物品质
、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
订
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
(如运输方式、
目的港)
所要求的包装
(除非按照相关行
业惯例,合同
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
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
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
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
助,以帮助其取得
由装运地国和
/
或原
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
境所需的任何单据
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A8
所列的除外)
< br>。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
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
A10
所述单
p>
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对
FOB
术语的解释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装运港
船上交货
(
……
指定装运港)
。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按照
《<
/p>
2000
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
,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
过船舷交货,则采用
FCA
术语更为适宜。
买卖
双
方基本义务的划
分
按国际商会对
FOB
的解释,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
概括起来,
可作如下划分:
1
.卖方义务
(1)
在
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
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
通知买方。
(2)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
准证
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
负
担货物在
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自
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
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
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
(EDI)
信息所代替。
2
.
买方义务
(1)
自
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
准的证件。
在需要办
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并支
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
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
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
负
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
险;
(4)
接
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3.
注意
事项:
1.
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
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风险,这也就是
说如果货物在海上遇险或者遭遇海盗,
p>
将与卖方无关,
买方不应此理由拒绝支付货款,
所以
卖方可以建议买方为货物投保。
2..FOB
价格包含了国内的所有费用。如果是货物比较
多或者利润比较高的话,
国内的费用是可以不用考虑的。
而如果货物比较少,
就需要相应提
高价格,
因为单位成本增加了很多,
单位成本主要包括:
内陆运费(工厂到港口或者集装箱
仓库)
、
装卸费
(特别是一些不能机
械装卸的货物)
、
拼箱杂费、
码头费、
报送费、
报检费等。
《
1941
年美国对
外贸易定义修订
本》的解释
《
194
1
年美国
对外贸易
定义修订本》
对
FOB
的解释分为六种,
< br>其中只有: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
” (FOB
V
essel
,
与《
2000
年通则
》对
FOB
术语的解释相
近。所以,<
/p>
《
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对
FOB
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
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
.美国惯例把
FOB
笼统地解释
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
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
FOB
订立合同
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
FOB
后加上
“
船舶
”(V
esse
l)
字样。如
果只订为
“FOB
p>
SanFrancisco”
而漏写
“V<
/p>
essel”
字样
,
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
何处所,
不负责把
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
.
在风险划分上,
< br>不是以装运港
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
一切丢失与损坏。
3
.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
和因出口而产
生的其他费用。
FOB
的变形
在按
FO
B
条件成交时,
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
/p>
但各国对于
“
装船
”
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
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
/p>
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
致。
如
果采用班轮运输,
船方管装管卸,
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
/p>
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
承担;
而采用程租
船运输,
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
这就必须明确装船的各项费
用应由谁
负担。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双方往往在
FO
B
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这就形成了
FOB
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
FOB
Liner
Tenns(
FOB
p>
班轮条件
)
这一变
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
< br>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
所以,
采用这一变形,
卖方不
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
.
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
)
指卖方负担费用将
货物交到买方指定
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
.
FOB
Stowed(FOB
理舱费在内
)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
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人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
.
FOB
Trimmed(FOB
平
舱费在内
)
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
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平舱费是指
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
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
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
船费用,常采用
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
方式。
FOB
的上述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
船费用由谁负担而产生的,并不改变
FOB
的交货地点以
及风险划分的界限。
《
2000
年通则》指出,
《通则》对这些术语后的添加词句不提供任何指
导规定,建议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
/p>
对
CFR
术语
的
解释
COST AND FREIGHT(
.
.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即成本加运费
(……
指定目的港<
/p>
)
。
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
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这里所指的成本相当于
FOB
价,
故
CFR
术语是在
FOB
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
2000
年通则》
指出,
CFR
是全球广泛接受
的
“
成本加运费
”
术语的惟一的标准代码,
不应再使用
C
&
F(
或
C and F
,
C+F)
这种传统的术语。
< br>
在《
2000
年通则》中,明确规定
CFR
术语只
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
p>
CPT
术语。
CFR
买卖双方基
本义务的划分
按国际商会对
CFR
的解释,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
本义务,
概括起来,
可作如下划分:
1
.卖方义务
(1)
自
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
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
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
/p>
(2)
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
往指
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
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
将货物装
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
运费;
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
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
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
/p>
电子数据交换
(EDI)
信息所代替。<
/p>
2
.
买方义务
(1)
自
负风险和费用,
取得进口许可
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
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
承
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
一切风险。
(3)
接
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
受领货物,
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p>
(4)<
/p>
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
/p>
内的卸货费。
使
用
CFR
的
注意事项
1
.卖方应及时发出
装
船通知
p>
按
CFR
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
货运保险。
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
理货运保险,
甚至有可能出现
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因此,
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否
则,
卖方应承担货
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
2
.按
CFR
进口应慎重行事
在进口业务中,按
CF
、
R
条件成交时,鉴于由
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
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
求,
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
出具假提单,
租用不适航的船舶,
或伪造品
质证书与产地证明。若出现这类
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CFR
的变形
按
CFR
术语成交,如货物是使用班轮运输,运费由
CFR
合同的卖方支付,在目的港的
卸货费用实际上由卖方负担。
< br>大宗商品通常采用租船运输,
如船方按不负担装卸费条件出租
船舶,故卸货费究竟由何方负担,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订明。为了明确责任,可在
C
FR
术
语后加列表明卸货费由谁负担的具体条件:
(1)CFR
Liner
Terms
(CFR
班轮条件
)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
卸到岸上
)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
其中包括
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货
)
这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
p>
(
码头上或驳船上
)
的费用。
在船舶
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
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
舱底交货
)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
由买方自
行启舱,
并
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
< br>
应当指出,
在
CFR
术语的附加条件,
只是为了明确
卸货费由何方负担,其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
《
2000
年通则》对术语
< br>后加列的附加条件不提供公认的解释,建议买卖双方通过合同条款加以规定。
对
CIF
术
语
的解释
CIF
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 br>(指定目的港,其原文为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按此术语成交,
货价的构成因素中
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
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
险费,
故卖方除具有与
CFR
< b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
还就为买
方办理货运保险,交支付
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
保险金
额
应按
CIF
价
加成
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
险别,如买方要
求加保战争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
时,如能办到,应
以合同货币投保。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按
CIF
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
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
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
CIF
是属于装运交
p>
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
CIF
不是
“
到
岸价
”
。
CIF
到岸价即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是指在装运港
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CIF
通常是指
FOB+
运费
+
保险费。
C&F
和
CIF
不同,
C&F
:
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运费,后面跟
目的地港口名称,也就是说运费要算到目的港,责任也止到目
的港。
C&F
通常是指
FOB+
运费。
卖方必须支付
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
但交货后货物
灭失
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但是,
在
CIF
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
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因此,由
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
险费。
买方应注意到,
CIF
术语只要
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
险别。
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
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
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
险安排。
CIF
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
运输。若当事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
CIP
术语。
A
卖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
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
子讯息,
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A2
许可
证、
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
可,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
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
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
订立运输合同,经由惯常航
线,
将货物用通常可供运输合同所指
货物类型的海轮
(或依情况适合内河运输的船只)
装运
至指定的目的港。
b
)
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
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
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
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
接向保险人索赔。保
险合同应与信誉良好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在无相反明确协议时,
应按照《协会货物
保险条款》
(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
保险期限应按照
B5
和
B4<
/p>
规定。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负担费用,卖方应加投战争、罢工、
暴乱和民变险,如果能投保的话。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定价款另加
10%
(即
110%
)
,
p>
并应采用合同货币。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装运港,在约定的日期
或期限内,将货
物交至船上。
A5
风险转移
除
B5<
/p>
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
切风险,直至货物在
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A6
费用划分
除
B6<
/p>
规定者外,卖方
必须支付
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经按照
A4
规定交货
为止;及按照
A3a
)规定所
发生的运
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货物的装船费;及按照
A3b
)规定所
发生的保险费用;及
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
在约定卸货港
的任何卸货费用;
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货
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
税款和其他费用,
以及根据运
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p>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
< br>方说明货物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
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
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
A4
规
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
、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
卖方必须
自付费用,
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
(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
无需包装发运)
。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
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
/
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
传送的、
为买方进
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
子讯息(
A8
所列的除外)
。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2
许可
证、
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
取得任何
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办理货
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
p>
运输合
同
无义务。
b
)保险合同
无义务。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
< br>已按照
A4
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
运人处收受货物。
B5
风险转
移
买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
舷之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
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买方必须从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
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
即清
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
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B6
费用划分
除
A3a
)
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
自按
照
A4
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
p>
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
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
卸货费,
除非这些费用
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
按照
B7
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
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
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及在需要办理海关
手续时,
货物进
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
税款和其他费用,
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以及需要时从他国过
境的
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
货物的时间和
/
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
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
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
自付费用,
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
通常运
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
合同货物,
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
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并且,
除
非另有约定,
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
(可转让提单)
或通过通知
承运人,
向其后手买方
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
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
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
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
EDI
)
讯
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
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
A8
规定
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
< br>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
其他义务
买方
必须支付因获取
A10
所述单
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
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p>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
相关术
语的换算
价换算为
其他价:
CFR
价
=FOB
价
+
国外运费
CIF
价
=(FOB
价
+
国外运费
)/(1-
投
保加成
×
保险费率
)
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
价
=CFR
价-国外运费
CIF
价
=CFR
价
/(1
-
投保加成
×
保险费率
)
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
价
=CI
F
价
×
(1-
投保加成
×
保险
费率
< br>)
-国外运费
CFR
价
=C IF
< br>价
×
(1-
投保加成
×
保险费率
)
FOB
价格的计算
FOB={{1-[
退
税率
/(1+
增值
税率
)]}
×
人民
币含
税
价
}/
现
汇买
入价
公式
解析
:
FOB=(
人民币含税价
-
退
税
收入
)/
现汇买入价
其中:退税收入
=
< br>人民币含税价
×
[
退税率
/(1+
增值税率
)]
则:
FOB={
人民币含税价
-{
人民币含税价
×<
/p>
[
退税率
/(1+
增值税
率
)]}}/
现汇买入价
p>
FOB={
{1-[
退税率
/(1+
增值税率
p>
)]}
×
人民币含税价
< br>}/
现汇买入价
另外:
如果您的产品有出口关税,<
/p>
FOB
价是这样计算的。
FOB
美
元价
=[FOB
人民币价
格
×
(
1+
关税率)
]/
美元现汇买入价
在
计
p>
算出口价格
时,汇率为
什么用现汇
买入价
汇价:外币电汇,信汇或票汇买卖业务所使用的汇率。
一般它高于现钞汇价,这是因
p>
为外币现钞一般不能在本国流通。
买入价
:
只要您不把美元换成人民币,会计都
是按中间价拆算成人民币记账的,如果换成人民币则银行是按现汇买入价来算的。
买
入价就
是银行收取外币时愿意支付的价格。
FOB
中的国内费用
F
OB<
/p>
中的国内费用包括:
1
、加工整理费用;
2
、包装费用;
3
、保管费用(仓储
/
租,
火险等)
;
4
、
国内运
输费用
(仓至码头)
;
5
、
证件费用
(包括商检费、
公证费、
领事签证费、
产地证费、
许可
证费、
保管费等)
;
6
、
装船费
(装船、
起吊费和驳
船费等)
;
7
、
银行费用
(贴
现利息、手续费等)
;
8
、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
;
9
、邮电费(电报、
电
话、电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
————
《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
;张亚芬主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贸易术
语比较
Incoterms 2000
贸
易
术
p>
语
E
EX
组
W
(
[
p>
工
发
厂
货
交
)
货
(
指
定
地
< br>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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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
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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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运
费<
/p>
未
付
)
买
交
卖
货
合
地
同
点
卖
卖
方
p>
方
所
在
地
或
指
定
地
点
买
接
方
收
货
物
卖
在
方
p>
指
定
地
点
交
给
买
方
指
定
承
运
< br>人
装
风
货
险
转
移
p>
无
交
义
货
务
前
有
交
义
货
< br>务
后
在
交
卖
货
方
前
所
在
p>
地
交
货
:
有
义
务
;
在
其
出
跨
< br>口
境
许
运
可
输
和
清
关
p>
无
无
义
义
务
务
有
无
义
义
< br>务
务
有
无
义
义
务
务
跨
p>
费
境
用
运
输
保
险
无
交
义
< br>货
务
前
无
交
p>
义
货
务
后
无
交
p>
义
货
务
前
交
运
p>
货
输
通
方
知
式
卖
方
p>
约
任
定
何
买
运
方
输
时
方
买
式
< br>
方
给
予
货
p>
交
承
运
人
通
知
交
替
货
代
单
< br>术
据
语
FC
A
有
义
务
[
p>
货
买
交
方
承
运
人
(
指
定
地
点
< br>)
]
19
80
< br>年
引
入
FA
卖
S
<
/p>
方
他
地
点
交
货
:
无
义
务
卸
货
(
在
运
输
工
具
上
交
货
)
接
交<
/p>
收
货
货
后
物
指
交
定
货
装
前
运
港
船
无
有
义
义
务
务
有
无<
/p>
义
义
务
务
无
交
义
货
务
后
无
交
义
货
务
前
指
任
定
何
承
运<
/p>
运
输
人
方
通
式
知
给
予
货
p>
交
承
运
接
收
有
义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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