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润恒集团江宁分公司制度
发分号:
编
号
SRXZ0030
审
签
名
核
日
期
颁发部门
版
本
1
页
数
共
4
页
起
签
名
草
批
签
名
日
期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起草部门
准
送达部门
各部门
份
数
份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流程,为试用期员工的转正定级提供依
据。
第二条
充分了解试用期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帮助新员工尽快
融入企业,进入角色,适应岗位要求,并留住合适的、淘
汰不合格的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试用期限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录用的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试用期限以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依据,
一般
情况下试用期为
3
个月,试用期内的员工因假期中断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
试用期
自动往后顺延,
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集团公司制度,
试用期原则上不
允许提
前转正。如表现特别优异,
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
经用人部
门提出申请,公司
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可提前转正。
第三章
试
用期管理
第六条
试用期过程跟进
试用期员工每月月末前必须提交一份统一格式、
内容真实、文字简练的《阶
段工作小结》(见附表),并须经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评价后送至行政人
事部存档。送交时间为每月的
16
-
20
日、次月
1-5
日。
第七条
试用期合同的解除
(一)
不合格:在试用期内,经过公
司考核,认定为不适合公司提供的工
作岗位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
惩罚:在试用期内,受到两次
通报批评或者受到行政处分者,视为
第
1
页共<
/p>
4
页
润恒集团江宁分公司制度
发分号: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
弄
虚作假:员工被录用后,经公司查证落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应
聘信息或伪造证件的,公
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
病假:员工试用期间非因工病假一周内超过
3
天,医疗期结束后,公
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将顺延其试用期。
(五)
事假:员工试用期间事假一周内超过
2
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特
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顺延其试用期。
(六)
迟到、早退:员工试用期间
1
个月内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达
3
次以上,
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
旷工:员工试用期间如有旷工行为,
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p>
试用期被辞退新员工可按实际在岗工作天数发放试用期基本工资(弄虚作
< br>
假者除外)。
第四章
考
核的准备
第八条
信
息准备:具体考核负责人须全面具体收集各方面的考核信息,
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
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
以本职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
专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综
合能力为考核基础,以数据和事实为支撑。
(二)
部门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三)
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四)
员工定期工作小结及日常口头汇报情况。
(五)
同一处室成员的评价意见或具体事实。
(六)
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具体事实。
(七)
部门主管与员工日常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五章
转正考核执行
第九条
试用期转正考核
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
《岗位说明书》
的试用要求,
跟进评核
新员工的试用期情况。完成评核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评价与改进反馈。
(一)
过程考核:每半月进行一次考核,使得新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尽快
适应岗位要求。<
/p>
第
2
页共<
/p>
4
页
-
-
-
-
-
-
-
-
-
上一篇:译林版七年级英语上册单词表全打印(音标翻译)
下一篇:市场部员工试用期转正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