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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预防医学工作组
.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 br>的分级方法,可以用于评价治
疗或筛查的证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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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级证据: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
II-1
级证据: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
*
II-2
级证据:来自设
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
(
最好是多中心研究
)
的证据;
* II-3
级证据:自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
中
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有时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
* III
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专家
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英国的国家医疗保健服务部
(National
Health
Service)
使
用另外一套以字母标识的证据分
级体系。
上面的美国式分级体系
仅适用于治疗获干预。
而在评价诊断准确性、
疾病自然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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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后等方面也需要多种研究提供证据。为此牛津循证医学中心
(Ox
ford Centre for
Evidence-based
< br>Medicine)
提出了另外一套证据评价体系,可用于预防、诊断、预后、治
疗
和危害研究等领域的研究评价:
* A
级证据:具有一致性的、在不同群体中得到验证
的随机对照临床研究、队列研究、
全或无结论式研究、临床决策规则;
< br>
*
B
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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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致性的回顾性队列研究、前瞻性队列研究、
生态性研究、结果
研究、
病例对照研究,或是
A
级证据的
外推得出的结论;
* C
级
证据:病例序列研究或
B
级证据外推得出的结论;
* D
级证据:没有关键性评价的专家意
见,或是基于基础医学研究得出的证据。
< br>总的来说,
指导临床决策的证据质量是由临床数据的质量以及这些数据的临床“导
向性”综
合确定的。
尽管上述证据分级系统之间有差异,
但其目的相同:
使临床研究信息的应用者明
确
哪些研究更有可能是最有效的。
此
外,
在临床指南和其他著述中,
还有一套推荐评价体系,
通过衡量医疗行为的风险与获益
以及该操作基于何种证据等级来对医疗
行为的医患沟通作出指导。
以下是美国预防医学工作
组
.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
Force)
的推荐评价标准:
* A
级推荐:良好的科学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
获益实质性地压倒其潜在的风险。
临床医生应当对适用的患者告讨论该医疗行为;
*
B
级
推荐:至少是尚可的证据提示该医疗行为带来的获益超过其潜在的风险。临床医
生应对适
用的患者讨论该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