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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篇一: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全县综合运输体系
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
准。组织起草地方
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全县港口规划
和岸线使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
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
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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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
拟订公路、水
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
性能
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
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
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
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
和防止污染、船
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
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
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和方向、县财
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
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
项资
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
设相关政策、制度和
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
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
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
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管理。
(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
国家、省、市、县重点物
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县重
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
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
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
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
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
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
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
技
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
部门
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 br>编写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
的协调。
(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
设施规划和管理。要加强
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篇二: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 br>和人员编制规定】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景宁
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
[2
011]41
号),
设置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
输局是主管全县公路和
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县交通局的职责,原县建设局的指导城市客运
管理职
责。
(二)承接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政府主
管部门具体实施的
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
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
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
等六项交通规费的
稽征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公路、
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通畅、
高效、安全的综合
运输体系。
(七)加强统筹区域
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
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八)加强战备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
时交通
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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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职责
< br>(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规,负责涉
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编制公路、水路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
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
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和标准;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
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
合平衡,引导运输结
构的优化和协调发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
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
城市客运、出租车、运
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制
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城市公共交
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
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
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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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县管通航水域及渡口的水
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公路、
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港政、
航政、
运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渔业船舶除外)和船用产品的法定
检验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航
道和港航设施
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
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的规模、方向和资金
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指导水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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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规费的征收与管理。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
关统计工
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
减排工作。
(八)负责县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拟订全县交通战备工
作的有关制
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全县战
时交通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配合
部队做好
军事行动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
九)负责对外交往,开展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助、
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
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 br>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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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
责文秘、信息、信访、
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考核、通讯报道、信息化建设、会务
、
接待、车辆等工作,负责催办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配合局机关
有关科室依其职能开展的重要主题宣传活动,承办行业性新闻发布
活动;负责承办县
长交通信箱工作;按权限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和局管干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
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
人事档案、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
队
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
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
机关资产管理、后
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和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
运等相协调的综合运输
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
提出全县公路、港口、航道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意见;组织相关建
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相关工
作。组织编制交通
运输行业管理、工程建设年度预算资金计划;会
同相关部门筹集交通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
用进行监督;负责局机关
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各类经费核算工作;组织贯彻交通行业有
关
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其财务预决算的管
理、审核;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和直属单位经费使用的内部
审计、绩效评价;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组织编制
各种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会审和
经济活动分析;组织对交
通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和进行指导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做好交通
运
输系统审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业务统计、预
测和信息工作。
(三)工程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方
针、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
度并组织落实;参与公路、水
运工程和站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
培育、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市场平等竞争秩序;参与或
组织公路、水路工程、站场建设等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