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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中英文版)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10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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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0日发(作者:laurels)


有限合伙人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所存在的法律风险



(中英文版)




股权投资基金普遍内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在国外较为成熟的市场 ,



限合伙形式的私募基金,


其投资决 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和基金管理人组成。然而,在我国新兴的人民币私募基 金的架构中,


经常发生有限合伙人要求通过自身或委派代表的方式担任投资决策


委员会的成员,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项目的表决。




在私募基金中,


由于有限合伙人往往 是基金的主要出资方之一,


有限


合伙人加入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参 与投资决策,


无疑有利于保护有限合


伙人的出资安全,并加强有 限合伙人对投资风险的控制。然而,不能


忽视的是,


在我国现有 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下,


有限合伙人参与私募基


金的投资决策,< /p>


也可能给有限合伙人带来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以下


主要探讨两个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



有限 合伙人参与投资决策,


可能与其有限合伙人法律地位相冲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 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是,


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允许执行合伙事务,


其执行权仅限于以下所列的合


伙企业的非经营性事项:


(一)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退伙;

< p>
(二)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 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 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


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 ,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


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 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


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


利时,


督促其行使权 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鉴于私募基金的主营业务是对外


进行股 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如进入了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参


与 了投资决策,


法律上则可能被认定为参与执行了合伙事务,


从而 违


反《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虽然该法并未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 如参与


执行合伙事务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但结合该法的有关条款 ,


其潜在的


法律后果有二:第一、从合伙企业的内部法律关系看 ,不具有合伙事


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


给合伙企 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


成损失的,可被要求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从合伙企业的外部法


律关系看,


如有限合伙人参与执行了某项合伙事务,

< p>
可能丧失其享有


的作为有限合伙人地位的法律保护,


而须对合伙企业因该项合伙事务


而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决策,可能导致增加其个人所得税


负担




依照目前部分地方部门的税收规定,


如上海市


《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


业工商登记 等事项的通知》


(沪金融办通


[2008]3

< br>号)


,执行有限合伙


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


适用


5%-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


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 ,


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应税项目,依

20%


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基于上述税收规定,


如自然人有限合 伙人因加入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并


参与了投资决策而被认定为执行了合伙事务,

< p>
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可能丧失其作为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本应享有的< /p>


20%


低税率,而适


< br>5%-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因私募基金的投资回报所产生的计

< p>
税金额一般较高,适用


5%-35%


的五级超额累 进税率无疑会大大增加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的税收成本


(


需说明的是,对于有限合伙人是企业


法人而非自然人的情况,

< p>
无论其是否参与执行合伙事务,


所得税率并


无区别 ,均适用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 /p>





综 上所述,


对于合伙形式的私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而言,


在参与执 行


合伙事务之前,


需谨慎考虑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除了本文所阐述


的风险外,还需考虑其他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比如,参 与了投资决


策后,


如项目发生重大损失,


是否还有权就该项投资的损失向普通合


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进行追责,或者是否可以因该 项损失要求退伙等,


均需仔细斟酌。



Legal


Risks


in


Limited


Partners'


Involvement


in


the


Investment Decisions of PE Funds


David


Yu


& Sam Feng Llinks Law Offices




Normally, an equity investment fund will create an internal


committee to make investment decisions on behalf of the fund.


In


relatively


mature


markets


overseas,


in


private


equity


funds


established


as


limited


partnerships


(



PE


funds



),


usually


the


general partners and the fund managers are responsible for


forming the investment decision committee. However, within


the


structure


of


new


Chinese


RMB


PE


funds,


limited


partners


will


commonly


request


that


they


take


part


in


the


investment


decision


committee


directly


or


via


an


representative,


so


as


to


participate


in


making


decisions


on


the


investment


policies


and


projects of the PE fund.



Since


limited


partners


are


often


major


capital


contributors


to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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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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