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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2号文件

作者:高考题库网
来源:https://www.bjmy2z.cn/gaokao
2021-02-0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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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发(作者:在线英语词典)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文件







































河北师范大学



关于

< br>2010



2011


学年度学生 奖学金



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学 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


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


2010



2011


学 年度各项奖学金及三


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在籍本、专科全日制学生。



二、评定方法



(一)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10


—< /p>


2011


学年


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 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教助中心


?


2011


?


64



)


、冀教贷?


2011

< p>
?


10


号、教财?


201 1


?


8


号文件精神,

< br>要求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


必须按照


《普通本科


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


?


2007


?


90


号)


和《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 金实施办法》


(暂行)


(附件


12



,严格掌


握评审标准,认真填报评审材料 。




1



[2011]



22

< br>号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 次,实行等额评审,奖励标准为


8000


/



/


年。奖励名额依照上级主管 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


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2010


版《国家奖学金申


请审批表》


(附件

< br>2



A4


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p>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初审名单表》< /p>


(附件


3



,必 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


请审批表》


,不得更改 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10



13


日(周四)


上午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


( 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


上报学生工作


部。

< br>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


励志奖学 金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


13


)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励


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奖励标准为


5000



/

< p>


/


年。


奖励名额依照上 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


(附件


1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审批表》


(附



4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


3



,并于


10



13


日(周 四)上午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电子版仅限于初审名单表)


上报学生工作部。

< p>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本次国家助学金


评定工 作,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



( 附件


1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


3000


元< /p>


/



/


年(同上 学年度)



分为三档:一档为


2000



/



/


年,资助对



2



象为一般困难学生;二档为


3000



/



/


年,资 助对象为困难学生;


三档为


4000



/



/


年,资 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名额依照上


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按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


1



,获国家助学金

< br>学生的各档次人数由学院自行分配,但总人数、总金额(本次下发


5


个月助学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受助金额的一半)务必符合指标要求。


各学院按 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5




《国家助学金 获奖学生备案表》


(附件


3



,并于


10



13


日(周四)


上午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电子版仅限备案表)上报学生 工作部。



(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本次 专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


法(试行)


(校学字【


2008



6


号)


(附件


15


)的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评定指标见附件


6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


学奖学金申请审 批表》


(附件


7



《河北师范大学奖学金汇总表》


(附


8



,并于

10



21


日(周五)前将纸质材 料与电子版(电子版仅


限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本次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按照《河北师


范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例》


(校学字< /p>


[2008]7


号)


(附件


16


)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定指标见附件


6



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河北师范大学“三好学生”



“优秀


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


(附件


9



10




《河北师范大学校级“三好


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


11



,并于


10



21


日(周



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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