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参考范本)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
保证
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p>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
< br>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
< br>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 br>
五、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
整的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对
外提
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六、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第二章
融资性担保公司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新旧对照表)
新会计准则科目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001
1002
1012
1031
1101
1121
1122
1123
1131
1132
1201
1211
1212
1221
1231
1321
144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代位追偿款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代理业务资产
抵债资产
编
号
1001
1002
1003
1311
1312
1101
1111
1201
1121
1122
1231
1211
1251
1241
1261
1911
《核算办法》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名称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存出担保保证金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担保费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代偿款
应收分担保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备注
重分类计入
坏账准备
抵债资产
1921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1451
1501
1502
1503
1511
1512
1531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1606
1701
1702
1703
1711
1801
1811
1901
2001
2002
2101
2201
2202
2203
2211
2221
2231
2232
2241
2261
2314
2401
2501
2502
2601
2602
2701
2702
2711
2801
损余物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
改良
待处理财产损溢
短期借款
存入担保保证金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应付手续费
预收担保费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金及附加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分保账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未到期责任准备
担保赔偿准备
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重分类计入
重分类计入
重分类计入
重分类计入
重分类计入
1402
1405
1402
1401
1405
1501
1502
1505
1601
1701
1705
18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存入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应付分保账款
代理业务负债
递延收益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担保赔偿准备金
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503
1901
2101
2141
2142
2122
2131
2151
2153
2171
2161
2181
2121
2301
2311
2193
2192
2321
1715
2331
2211
—
2
—
60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四、所有者权益类
61
62
63
64
65
66
67
4001
4002
4101
4102
4103
4104
4151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担保扶持基金
五、成本类
六、损益类
68
69
70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6011
6021
6022
6031
6051
6061
6101
6111
6201
6202
6203
6301
6402
6403
6411
6421
6501
6502
6511
6541
6542
6601
6701
6711
6801
6901
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评审费收入
担保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汇兑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摊回担保责任准备金
摊回赔付支出
摊回分保费用
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赔付支出
分出保费
分保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01
3111
3122
3121
3131
3141
3151
4103
4102
4104
4101
4109
4201
4301
4451
4431
4411
4421
4401
4402
4501
4701
4601
4801
4901
1301
2191
2201
实收资本
(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担保扶持基金
利息收入
手续费收入
评审费收入
担保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息支出
手续费支出
担保赔偿支出
分担保费支出
营业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待转资产价值
新准则取消本科目,“待摊费用”
摊销计入相
关费用、支出科目。
新准
则取消本科目,“预提费用”计入“应付
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相关科目。
新准则取消本科目,企业接收的捐赠收入通过
“营业外收入”科目处理。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
、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
反的会
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
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
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
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
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
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
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
据
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
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
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
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
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
、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
金,借
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本科
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
信用证的收款单位,
外埠存款的开户银
行,
分别“银
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
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
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031
存出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
p>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
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
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
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
进行明细核算。
p>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
资产,按其公允价
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按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
“应收股利”科
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二
)交易性金融资
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
息、一次还本债
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投资收
益”科目。(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
额的差额,借
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
于其账面余额
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
额,借记“银
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额,贷
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
出,借记或贷
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提供担保或其他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应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
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和利息收入。
三、企业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
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
业收入,贷记“担保费收入”等科目。
四、应
收票据到期兑付,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
账面余额,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
未计提利息部
分
)
。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
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
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
账款”或“应收分保账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
,转入”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
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
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计入收到当期的利息
收入。
五、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通常不应
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持有的未
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
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担保费或应收
分担保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六、本
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已计利息。
1122
应收账款
< br>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手续费等。<
/p>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 br>三、企业发生应收担保费等时,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收入,贷记“担
保费收入”、“手续费收入”、“评审费收入”、“追偿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
收回应收担保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p>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担保费等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
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
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
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款项支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
按应计入购入
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记相关资产科目,
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
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
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
计分录。
(二)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
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
目、“银行存款”等科目。(三)
企
业预付的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转销预付的赔付款,借记“赔
付支出”、“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
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
未付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担保分出人)从事再担保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担保接受人摊回的担保赔偿准备金。
< br>二、
企业
(再担保分出人)
可以
在本科目下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担保赔偿准备金”等明细科
目,并按再担保接受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 br>(一)企业在确认原担保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确定
的
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提取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科目。
资产负债
表日,调整原担保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
计算确定的应收分
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调整金额,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p>
(二)在提取原担保合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担保
合同约定计算确
定的应向再担保接受人摊回的担保赔偿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摊回担保责
任准备金”科目。
(三)
在实施担保代偿而冲减原担保合同相应担保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
—
6
—
关应收分保担保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摊回担保
责任准备金”科目,贷
记本科目。
(
四)在对原担保合同担保赔偿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担保赔偿准备金时,
按相关再担
保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担保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额,借记本科
目,贷记“摊回
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
(五)
在原
担保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
借记“提
< br>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担保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余额。
1131
应收股利
p>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
< br>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
< br>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
< br>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 br>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二)取得长期股
< br>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
< br>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持有期间被
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
记本科目,
< br>贷记“投资收益”
(成本法)
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
调整”科目
(权益法)
。
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三)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按支付的价款
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
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
的金额,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
金股利,按应
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四)实际收到现金股
利或利润,借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
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
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
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
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
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
,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记
本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资产负
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
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
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
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
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
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
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
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
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
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
目。(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四)应收利息
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担保)按照原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赔付担保金责任确认的应收代
位追偿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承担代偿责任后按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本科目
,贷记“赔付支出”科
目。
(二)收回应收代位追偿款时,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等
科目,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借记“坏账准备”科
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
额,借记或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核销和转回,应当比
照“坏账准备”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但尚未收回的应收
代位追偿款。
1211
应收分保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其他担保单位发生分担保业务而应收未收到的各种款项。包括
< br>分入业务应收分担保费及手续费,分出业务损失确认后应收分入单位的代位补偿款等。
二、本科目应按分保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
发生分担保业务
应收担保费时,
根据分担保合同,
借记本科目,
贷记“担保费收入”、
“手续费收入”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
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出业务发生损失代分入单位垫付款
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分担保账款,借记“坏账
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
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
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
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分担保业务而尚未收回的款项。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8
—
一、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再担保
分出人)从事再担保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
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担保接受人摊回
的担保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担保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
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
保赔款准备金”明细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再担保接受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
原担保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确定
的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
准备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p>
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担保合同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
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调
整金额,借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提取原担保合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确
定的应向再担保接受人摊回的担保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担保责
任准备金”科目。
(三)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
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担保合同相应担保
赔偿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应收分保
担保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摊
回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p>
(四)在对原担保合同担保赔偿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担保责
任准备金时,
按相关再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担保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额,
借记本科
目,贷记“摊回担保责任准备金”科目。
(五)
在原担保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
/p>
借记“提
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从事再担保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
备金
余额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
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企业应收的按规定
给予
企业的定额补贴款项,以及发生代偿损失后按规定应收国家或有关部门给予的补贴款
也在
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
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
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
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
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
付账款”、“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等科目。(三)已确认
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
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
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对于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
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
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
p>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
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
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
单位结算,
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
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
借记本科目
(已
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
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41
抵债资产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企
业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
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
算。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在本科
目下设“减值准备”二级科目进行处理。
三、
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br>(一)
企业取得的抵债资产,
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
/p>
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相<
/p>
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
/p>
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抵债资产—<
/p>
—减值准备”科目。(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
/p>
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
/p>
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
/p>
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
/p>
“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
/p>
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四)<
/p>
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
/p>
“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已计
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
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
10
—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
业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
1451
损余物资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损余物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损余物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
备”科目进行处理。也可以在本科目下设“损余物资跌价准备”二级科目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承担
赔偿担保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
算确定的金额,借记
本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二)处置损余物资时,按
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等科目,<
/p>
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赔付支出”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
/p>
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
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承担赔偿担保金责任后取得的损余物资价值。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
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
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
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
),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
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
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
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按其差额,<
/p>
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
/p>
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
/p>
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p>
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
/p>
相关规定。(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
/p>
允价值,
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按其账面余额,
贷记本科目
(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
计提减值准
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
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
息),按其
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
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
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
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
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
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
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
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
计利息”、“公允价值
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
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
其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
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
记“应收股利”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
),按
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
际支付
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
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
确定的
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
算确定
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可供
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
收未收
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的利息
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可供
出售债
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三)资产负债表日
,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记本
科目
(公允价值变动)
,
贷记“资
p>
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确
p>
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
p>
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p>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p>
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
p>
认的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
p>
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p>
的权益工具投资),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p>
科目。(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
p>
值,借记本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p>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
出售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
额,贷记本科目
(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
—
12
—
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
/p>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 br>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
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初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
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
本科目,
按享有
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记“应收股利”科目,
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科目,
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
借记“盈余公积”、
“利
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
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
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
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涉及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
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以支付现
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二)采用成本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属于被
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
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三)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
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
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
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 p>
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 p>
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 p>
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 p>
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 p>
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 p>
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p>
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
簿中登记。
3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
记或贷记本科目
(其他权益变动)
,
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四)
长期
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将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
该项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
占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营业外收
入”
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
采用
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五)处置长期
股权
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
账面
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
额,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采用权
益法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除上述规定外,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
记或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 br>三、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
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
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31
长期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
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
资的长期权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
期
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按未担保
余
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
余
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的
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二)如有实质上
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由本企业承担的部分,
在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以本科目中实质
上
构成了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部分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
失,
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除上述已确认投资损失外,投资合同或协议中
约定
仍应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1601
固定资产
—
14
—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固定资
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
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
,也通过本科目核算。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大
修理费用,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应当费用化,计入
当期损益。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
p>
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
)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
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
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本科目。购入固定资产
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按应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
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
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
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二)自行建
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
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
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
再进行调整。(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
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
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
用),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
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
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四)
处置固定资产时,
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按已提的累计折旧,
借记“累计折旧”科目,
按其账面原价,
贷记
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
16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处
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 br>二、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4
在建工程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
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
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
公证费、监
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四、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
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
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
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工程
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
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企业自营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一)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
资、原材
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
,应同时
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应负担
的职工薪
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借
款费用资
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二)在
建工程进
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
(待摊支出)
,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
在
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计算分配待摊支出,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
本
科目(待摊支出);结转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
程)。在建工程完工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
本
科目。
(四)
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
< br>报废及毁损净损失,
借记本科目,
贷记“工
程物资”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
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担保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p>
1605
工程物资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
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可按“专用
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
资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
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
目进行处理。
三、
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 br>(一)
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
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二)领用工程物资,借记“
在建工程”科目,贷记
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
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三)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
业存货的,借记“原材
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 br>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
16
—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
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
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记本科目,
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
资产”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及其他
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
目。收回出售
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
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应由担保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
业外支出——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
的损失,借记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
目,贷记“营
业外收入”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1701
无形资产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
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的,
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借记“累计摊销”科目
,
按其账面余额,
贷记本科目,
按其差
额,
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
处置无形资产,<
/p>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
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
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
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
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
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
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
五、担保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将原账面无形资产的成本计入“无
形资产”科目,累计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累计摊销”科目。
1702
累计摊销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期(月)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借记“业务及管理费”,贷记本科目。处
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发生
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无形资产还应
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
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711
商誉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价值。商誉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商誉
减
值准备”科目,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p>
年以上的各
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
出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
目。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
五、
担保企业在首次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p>
时,
应将原账面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p>
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
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
—
—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
的,
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资
产负
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合
并中
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
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等科目。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
或事
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
暂时
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
延所
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
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
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
18
—
三、
待处
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
盘盈的各种资产,
借记相关资产类科目,
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资产,借记本科目
,贷记相关资产类等科目。
(二)盘亏、
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
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担保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
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业务及管理
费”、
“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
< br>借记本科目,
贷记“业
务及管理费”、“营业外收入”等
科目。
四、
企业的财产损溢,
应查明原因,
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处理后
本科目应无余额。
2001
短期借款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
1
年以下
(
含
1
年
)
的各种
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p>
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
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等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证金
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
如信
用证保证金、
承兑汇票保证金、
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
/p>
二、本科目可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
p>
科目;向客户归还保证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存入保证金
p>
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接受存入但尚未返还的保证金。
p>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如短期债券)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负债类别,分别“本金”、“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
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主要账
务处理:(一)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实际
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贷记
本科目(本金)。(二)资产负债表日,按交易性金融
负债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
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资产负债表
日,
交易
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贷记本科目
(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
< br>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
< br>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金融负债
< br>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201
应付票据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
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
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工
程物资”
、“
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二)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记“利息支出”科目,
< br>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p>
(三)应付
票据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
”科目。
三、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
日
期、到期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
料
。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
面余额。
2202
应付账款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购入材料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
(
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
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
p>
,借记相关资产科目,
按应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接受
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业务及管理< p>
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上述交易< p>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2203
预收账款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
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
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
企业向合同单位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库存现
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合同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
记“担保
费收入”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
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
转销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
/p>
二、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担保费”、“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
明细核算。
—
20
—
三、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
账务处理:(一)企业发生的职工薪酬,借记“业
务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
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
程”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
的,
借记“业
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无偿向职工提
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
折旧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
旧”科目。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
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业务及管理
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因解除与职工的
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业务及管
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四)企业以现金与职
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
按当期应确
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借记
“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在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
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
利
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
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
所
得税”等科目。(二)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
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担保费和住房公积金
,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
科
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同
时,
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六)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
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
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
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 br>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 br>存款”等科目。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
< br>目(应交营业税)。
四、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
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
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
“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
增值税)
。<
/p>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p>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
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
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
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规定
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
科目。
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p>
(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br>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
企业
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
出”
、“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
额,
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
可以
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
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
利
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
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
,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
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
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
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261
应付分保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担保企业之间发生分担保业务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付分出担
< br>保费、应付分担保赔款等。
—
22
—
二、发生分担保业务应付分保账款
时,借记“分出保费”、“存出保证金”科目,贷
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分保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分担保账款。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企业开展代理业务应符合相
< br>关规定。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发放贷款、
< br>受托发放贷款以及受托投资等业务。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p>
三、代理业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
务资产收益,
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借记“代
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科目,
按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贷记本科目,按属于
企业的收益,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
目。按规定划转、核销或退还代理业务资金,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
2401
递延收益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
< br>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
< br>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
< br>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
< br>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
< br>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
< br>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
1
p>
年以上
(
不含
1<
/p>
年
)
的各项
借款
。
二、
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
类,
分别“本金”、
“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
利息调整)。
(二)
资产负债表日,
应
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借记“在
建工程”、
“利息支出”
等科目,
按
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
贷记“应付利息”
科目,按
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
用合同利
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
“银行存
款”科目。
同时,
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
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
“利息支出”
等科目,贷记或借记
本科目(利息调整)。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502
应付债券
< br>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
应付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 br>(一)
企业发行债券,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 br>(
面值
)
。存在差额的,还应借
记或贷记本
科目(利息调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等
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
司债券—面
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
其差额,借
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二)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
本的债券,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利
息支出”等
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
额,借记或
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
余成本和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利息支出”等科目,
按票面利率
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本科目(利
息调整)
。
实际利率与票面
利率差异较小的,
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
)
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借记本科目
(
面值、应计利息
)
、“应付利息”等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利息支出”等科目。(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
权利,
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
按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余额,
借记本科目
(
可转换公
司债
券—面值、利息调整
)
,按其权益
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
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
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企业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
率、
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
发行总额、
发行日期和编号、
委托代售单位、
转换
股份等资料。
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p>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
26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担保公司在担保责任未解除时,为承担担保责任而提取的担准备。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确认担保费收入当期,应当按照当期担保费收入的
50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12
〕
25
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
5
0%
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p>
同时企业应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担保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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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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