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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中国公众参与呈现出“媒体驱动型”特征。在公众参与中,尽管政府、公众、媒
体三者之间开始形成良性互动,但是依然面临困境。倘若公民社会组织的合法身份与媒体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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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展公共领域与提升公共参与理性、媒体的进一步开放度地方官员阻挠、达成审议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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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媒体的精英主导与草根缺席、新闻专业主义及媒体“公器私用”腐败问题等诸问题无法解
决,那么此种困境将会无法破局。
关键词:公众参与
媒体
社会转型
国家一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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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分析近年来的诸多公共事件和公共议题中的公众参与,本文认为:当前中国公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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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皆具有“媒体驱动”
(media-driven)
的鲜明特征,可视之为“媒体驱动型公众参与”
。公众
参与需要多方合力,
媒体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传动作用。
若无
大众传媒以一定的框架
(frame)
报道和持续密集的评论进
行介入,
某一偶发
“事情”
(happ
ening)
难以成为地区性乃至全国性
的公共“事件”
(event)
;若无大众传媒的关注、呈现、传播及加温,某一“话
题”
(topic)
将难以成为地区性乃至全国性的公共“议题
”
(agenda)
。假如公共事件或是公共议题难以形
成,那么公众参与也将因缺乏关怀对象而不复存在。在此过程之中,除了渐成各种利益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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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聚合的公共平台之外,
媒体在建构公民性
(civility)
方面亦颇有作为,
促使民众从
“受众”
(audience)
向“公众”
(public)
转化。
通过对十数起近年来“媒体驱动型
”公众参与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本文认为:从议程
设置理论的角度看,在公众参与中,
媒体议程、公众议程和政府议程三者之间形成互动:而
且此种互动趋向良性。但是,若以
本文所采取的多种理论视角为规范理论,并以此观察“媒
体驱动型”公众参与的现状。那
么现实图景和理论境界之间还存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距
离。倘若下述问题无法妥善解
决,此种困境将会无法破局。
公民社会组织的合法身份与媒体呈现
尽管相关统计数据可观,
但是国内完
全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组织
(ngo)
只在环保和扶贫等少
数领域若隐若现。由于缺乏合法身份,它们的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并且媒体通常不会进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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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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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组织
“公盟”
为例。
由于难以作为社团登记。
便在工商部门以企业名义注册为
“北
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因
此,
它除了不能得到税务优惠等官方扶持之外,
还难以名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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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地开辟经费来源。尽管如此,该组织自创立以来还是开展了多项公民行动。
2009
年全国十
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
夕,
作为民间法律研究机构,
“公盟”
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县
级政治体制改革、废除教育行政垄断等十项建议。然而。国内没有一
家传统媒体报道这一有
意义的公民行动:
网络转载亦是寥寥无几
。
媒体呈现的缺失大大降低了此次公民参与的价值。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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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还曾组织一批律师为“三鹿奶粉”事件中的受害者维护权益。媒体虽然给予了
一定的关注,但报道中所提及的仅是律师个人行动。而并非真正的发起者。
近几年来,中央电视台的
一些深度报道节目中已零星出现了环保组织的身影,但这远非
一种制度安排。从
2009
年“两会”报道得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发言和提案内容,
与上
述“公盟”十项建议多有相同之处。民间组织在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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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汶川大地震中的突出表现说。明:它
们不是国家的对立面,而是
积极的社会建设者。如果国家民政部等部门能落实《宪法》第三
十五条中的公民结社权,
给予公民社会组织以合法身份。那么,公益组织将成为新闻媒体的
重要呈现对象,从而推
动公众参与的蓬勃发展。
发展公共领域与提升公共参及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