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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部分
一、设计依据:
1
< br>、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
GB 50038-2005
)
。
2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p>
(
2005
年版)
(
GB50045-95
)
。
3
、
《人民防空工
程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98-2009
)
。
4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67-97
)
。
5
、甲方委任设计任务书。
二、设计范围:
战时照明、战时动力及通风信号指示。
三、概况:
四、战时电源:
< br>1
、由
地下室平时变配电所引一路低压电源
作为本人防地下室战时常用电源。
2
、由该人防地下室所属的战时区域电站经室外防爆波电缆井引一路电源作为战
时备用电源。
3
、低压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
4
、通信、防灾报警、照明及动力均采用独立回路供电。以保证
战时供电的可靠
性。
5
、战时负荷
(
1
)
负荷分级
一级:应急照明、重要的通信报警设备。
二级:电动密闭阀门、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等。
三级:除一、二级以外的用电负荷。
(
2
)
负荷统计
安装负荷
kW
计算负荷
kW
计算电流
A
战时照明
战时送(排)风机
通讯
合计
五、战时照明:
< br>1
、该人防地下室的照明灯具和线路应尽量满足平战两用功能,或临战前稍加改<
/p>
造,以减少平战转换时间。
2
、防护区内灯具应采用线槽吊式或链吊式安装,轻染毒区及外门区用卡口吸顶
灯。
3
、人员主要出入口的防护
密闭门外侧应设置呼唤门铃按钮,
门铃设于防护区内,
门铃按钮
需要满足抗爆要求,平时施工时注意在门上方预埋穿线管(
SC20
)
。
4
、由地下室内部引至密闭门外的照明线路应在防护密闭门以内单独设熔断器保
护,以保证
当防护区外的线路被破坏时防护区内的灯具和线路仍正常工作。
六、战时动力:
1
、战时风机均设手动控制。
2
、在风机室、值班室及密闭门内侧设置三种通风方式转换的信号指示
。
七、设备安装:
1
、所有战时用配电箱均采用壁挂式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
1.5
米。
2
< br>、室内照明灯具吊高
3
米,开关及插座距地
1.3
米。
3
、呼唤门铃安装在通风信号总箱内,其按钮距地
1.5
米。
4
、每个防护密闭门和密闭
门靠侧边上方
3
米处应预留
SC50<
/p>
穿墙管四根作为战
时三防信号线穿越防护区时专用。
5
、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潮型。
八、线路敷设:
1
< br>、电缆线路沿已有桥架或地下室顶板或梁底用吊钩敷设,吊钩须作防锈处理。
<
/p>
2
、所有穿越防护密闭墙和密闭隔墙的电气管线或预留的备用管孔
应分别做好防
护密闭和密闭处理,从其它部位进入地下室的管线也应作好防护密闭处理,
管材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壁厚不小于
2.5mm
,具体作法详见大样。
3
、
风机的导线穿钢管在顶板敷设,潜水泵的导线穿钢管在地板敷设。
九、通风方式说明:
1
、人防通风方式信号原理图参见《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
(
< br>2004
年合订本)
,图
集号<
/p>
04FD01~02
的
23~24
页。
2
、通风方式
信号箱采用具有发讯监视及执行端回复功能的通用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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