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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税则与通关手续
2
第四章
海关税则与通关手续
第一节
海关税则(
Customs
Tariff
)
海关税则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
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
/p>
口商品征税的规章、及对进出口商品得分
类一览表。一般包括两个
部分:规章条例
及说明,关税税率表。税率表主要包括:
税则号
列(简称税号)
、商品名称、计算
单位、税率几个项目。
(见附录
2
)
p>
海关税则的分类方法有:
1
、按商品
的加工程度分;
2
、按商品的性质分,如
p>
税水产品、农产品、畜产品、纺织品、机
械等。
3
、有时按商品的性质分成大类,
再按加工程度分成小类,
商品的分类一般
有
3-5
级。
海关税则的种类
海关税则的主要种类
A
.按一个税目下税率的多少分:
l
。单式税则
(Single
Tariff)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
这种税则,
一个税
目只有—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
商品,没有差别待遇。
在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各国都实行
3
单式税则。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发达资
本主义国改行复式
税则。现在只有少数发
展中国家如委内瑞拉、巴拿马、冈比亚等
仍实行单式税则。
2
.复式税则
(Complex
Tariff)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
这种税则,
在一税
目下有两个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率。目的
主要在实行差别待遇,目前许多发展中国
家也采用复式税则。
< br>
B
.按制订税则的权限分:
3
.
自主税则
(
Autonomous
Tariff
)
又称国
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单独制定而不
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
一
种税则。
4
p>
.协定税则(
Conventional Tariff
)指一国
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
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税则。这
种税则是在本国原有的国定税则以外,另
行规定的一种税率。比国定税率低。
协定税
则不仅适用于条约或协定的
签字国,某些协定税率也适用于享有最惠
国待遇的国家,对于没有减让关税的商品
或不能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商品,仍<
/p>
采用自主税则,这样形成的复式税则,叫
做自主一协定税则或国定
——协定税则。
C
.按进出口货物分:
4
可分为进口税则和出口税则。还有将
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合在
一起,即在同一个
税则中分列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我国的
税则
就是这一种。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Nomenclature
,
CCCN)
概念
为了减少各国在海关税则商品分
类上
的矛盾,欧洲关税同盟研究小组于
1952
年
12
月拟定了“关税税则商品分类公约”
(Convention
on
Nomenclature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in
Customs
Tariff )
,
并设立了海关合作理事会。它制
订
了
“
海
关
合
作
p>
理
事
会
税
则
目
录
”
(Customs
Cooperation
Council
Nomenclature
< br>,
CCCN)
。因该税则目录是
在布鲁塞尔制订的,故又称“布鲁塞尔税
则目录
Tariff
Nomenclature
,
BTN
)
。除去美国、加拿大,已有一百多
个
国家或地区采用。
分类
<
/p>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的商品的分
类方法是:以商品的自然属性
为主,结合
加工程度等来划分。它把全部商品共分为
2l
类
(Section)
、
99
章
(Chapter)
、
p>
1015
项税
目号
(Heading No
.
)
。
1
—
24
章为农畜产
品,
25
—
99
章为工业制成品。税目号都用四位
5
数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
商品所属章次,后
两位数表示该章项下的
某种商品的税目号。例如,男用外衣其税
目号为
61
·
01
。表示它属
61
章第
1
项。
按分类目录解释规则
(Rul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Nomenclature)
的规
定,税则目录中的类、章、项这三级的税
目号排列及编制,
各会员国不得随意变
动;项下的细目以
A
、
B
、
C
…
…排列,各
会员国对这些细目的编制有一定的机动
权。
体例
海关
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由英法两种
文字合并而成。按章、项的数字排列,即
从
01
·
01
直到
99
·
06
。正文部分分三栏:
第一栏为税目号;第二栏为相应的联合国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号
(SITC)
;第
三栏为商品名称。
CCCN
与
SITC
的关系
该税则目录中
之所以要设有相应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号,是为了保证这两种分类体系的对应的
互换关系和协调统一。联合国和海关合作<
/p>
理事会一致建议各国采用这两种体系的
分类办法:海关合作理事会
税则目录用于
海关管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用于贸易统
计。
p>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
简称
《协调制度》
6
(Harmonized
System
,缩写
HS)
概念
为了使这两种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体系
进一步协调和统一,以兼顾海关税则、贸
易统计与运输等方
面的共同需要,
70
年代
初海关合作理
事会设立一个协调制度委
员会,研究并制订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
调制度》
,简称《协调制度》
(Harmonized
p>
System
,缩写为
HS)
。参加这项工作的国
际组织有
20
< br>多个,国家共有
60
个。在编制
《协调制度》工作中,中国海关多次派出
代表参加会议。经过
1
3
年的努力,
《协调
制度公约》及其附
件《协调制度》终于在
1983
年
6<
/p>
月以
《国际公约》
的形式通过,
于
1988
年
1
月
1
日在国际上正式开始实施。截
至
1990
年
11
月
1
日,
该公约的缔
约国总数已
达
61
个,其中包括所有发
达国家。我国于
1992
年
1
月
1
日些正式实施以《协调制度》
为基础的新的海关税则。
《协调
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
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它除了用于
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外,对运输商品的计
费与统汁、计算机数据传递、国际
贸易单
证简化以及普遍优惠制的利用等方面,都
提供了——套可
使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
类体系。
体例
《协调制度》将商品分为
21
类
97
章,
p>
7
第
97
章留空备用,章以下设有<
/p>
1241
个四位
数的税目,
5019
个六位数的子目。四位数
的税目中,前两位
数表示项目所在的章,
后两位数表示项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
例如税目为
01
·
04
是绵羊、山羊,前两位
数表示该项目
在第一章,后两位表示该商品为第一章的第四
项。六位数的子目,即表示包括税
目下的
子目,例如
5202
为废棉;<
/p>
5202
·
10
为废棉
纱线。
补充文件
为了使《协调制度》在执行
过程
中有明确、统一的解释,海关合作理事会
为《协调制度》主
持制定了一系列的辅助
文献,主要有:
p>
1
.
《协调制度注释》
。它按照《协调制度》
类、章、目的顺序,逐类、逐章、逐目进
行解释。每个类和章的解释前都有总说
明,总体介绍本类或本章的情况。目前,
p>
我国海关已将《协调制度注释》全文翻译
成中文,全书共
4
册,约
240
万字。<
/p>
2
.
《协调
制度及其注释的货名字母索引》
。
它是海关合作理事会为查找有
关商品的
分类情况而设的。它将在《协调制度》及
其《协调制度
注释》上出现的商品名称按
英文或法文字母排列次序标出其应归入
或应参考的号列。其格式有三栏:第一栏
8
为商品名称;
第二栏为商品在
《协
调制度》
条文中出现的位置;第三栏为商品在《协
调制度注释》
中出现的页码。
3
.
p>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总》
。它是协调制
度
委员会在讨论新产品时决定其归类的
意见汇总表。该书内容有商品名称及其详
细情况介绍。商品是按号列先后编排的,
查找起来很方便。
4
.
《号列
对照表》
。它列出了《海关合作理
事会商品分类目录》或《国际
贸易标准分
类目录》与《协调制度》目录号列之间的
相互对应关
系。
我国的海关税则
< br>我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
》
的规定和
《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口税则》
规定的税率,
分别征收进口税或出口税。以上税则就是
在《协调制度》的基础商编制出来的。
我国海关在《协调制度》目录的六位
数编码基础上,加列了
1
828
个
7
位
数子目
和
298
个
8
位数子目。这样,我国新的海关
税则的总目数达
8 871
个,
其中不再细分的
子目,
归类时实际使用的商品组共有
6 255
个,
从税则角度讲,
就是
6 255
个带税率的
9
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
例》
(见附
录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见附录
2
)
第二节
通关手续
一、什么是报关
报关的概念
报关
是指货物、行李和邮递物品、运
输工具等在进出关境或国境时由所有人
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
据、证件,请求海关办理进出口的有关
手
续。
结关
是指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和转运货
物进
入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
办理海
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
只
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
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
申报
人才能提货。
同样,
载运进出口货
物的各种运输
工具进出境或转运,
也均需向海关申报,
办理海
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
< br> 10
论是进口、
出口或转运,
都是处
在海关监管之下,
不准自由流通。
清关即结关,习惯上又称通关。
报关的程序
1
、货物的申报。货物运抵进口国的
港口、
车站或机场时,
p>
进口商向海关申报。
主要是提交进口报关单
(1mport
Declaration)
;
提单、
商业发票或海关发票。
有时根据海关特殊规定,
还要提交原产地
证明书、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配额证书、品
质证书
和卫生检验证书等。
我国海关规定报关时应交纳的单据、
p>
证件。有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
物
许可证、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
书、食品卫生检验证书以及提货单、装货
单、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2
、单证的审核。海关按照海关法令
与规定,审核有
关单证。审核的具体要求
是:单证必须齐全、有效;报关单填报的
内容必须正确、全面;所报货物必须符合
有关政策与法规的规定。
审核发现不符要求时,
海关通知申报人及时
补充或更正。
3
、货物
的查验。核实单货是否相符,防止
非法进口。查验货物一般在码头、车站、
机场的仓库、场院等海关监管场所内进
11
行。
4
p>
、货物的征税与放行。一切海关手续办妥
以后,海关在提单上盖海关
放行章以示放
行,进口货物即此通关。
二、怎样报关
报关人
一、报关人
向海关报关的法人(单位
)
,称
为报关人。报关人包括报关单位和报关
< br>员。
二、报关单位:
是向海关提出书面申
请,
要求办理运输工具及自营或他营货物报
关手续,并经海关审
核同意,持有海关颁
发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境内法人。包括
自
理报关单位、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
企业。
三、报关员:
是企、事业单位指派的
具体
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人,报关员应经海
关培训、考核。<
/p>
报关员资格。
报关单位应按照海关
的要求,选派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参加报
关员培训:
12
(1)
具有良好的品行;
(2)
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和相应的外语水平;
(3)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
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培训合格的,由培训单位发给《
报关员培
训结业证书》
。报关单位选用的报关人员
必须持有《报关员培训结业证书》
,经主
管海关审查
认可,
发给
《报关员证》
和
《报
关员卡》
,即具备了报关员资格,然后方
p>
能从事报关。
四、报关人对海关承担的义务
1.
报关单位和报关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进出
口政策、法律和海关法规、制度;接收并
审核货主提供的向海关申报的单证是否
齐全、正确、有效;
2.
正确、清楚地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
《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应向海关交验的单
据、证件,
并按规定和要求办理进出口货
物的报关手续;
3.
按照海关指定的时间,
p>
陪同海关人员查验
进出口货物,并负责办理货物搬移、开拆
13
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及衡量等工作;
4.<
/p>
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所报进出
口货物的税费;
在出现违规、
走私行为时,
缴纳海关所处的罚款。
怎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自理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手续
p>
应
填写《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并持
下列证件向海关提出申请:
(
1
)经贸管理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
经营权的批
件副本或影印件;
(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
执照副本或者影印件;
(
3
)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海
关
认为必要时提交)
。
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自理报关注
册登记证明书》并收取工本手续费。
p>
报关单位需将
“报关专用章”
和报关人员的
p>
名章印模或签字式样送交海关备案存查。
每次向海关递交的进、出口
货物报关单上
必须盖有报关单位和报关人员已备案的
印章(或签
字)
。否则,海关不接受报关。
14
专业报关企业的报关注册登记手续
开办专业报关企业和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海关认定的固定报关服务场所及符合海
关作业所需要的设备;
(2)
注册资金人民币
150
万元以上;
(3)
交纳风险担保金人民币
20
万元;
(4)
健全的组织和财务管理机构及与经营规
模相适应的从业人
员。
申请开办专业报关企业,
需向所在地
海关提
交《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海关
有此表格)
p>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专业报关企业
章
程等文件。经海关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
应将上述文件及初审
意见报海关部署审
批。
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注册登记手续
企
业申请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应具备下列
条件:
(1)
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
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
万元以上;
15
(3)
交纳风险担保金人
民币
20
万元
;
(4)
海关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代理报关企业所在地海关根据企业提交的
< br>《代理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
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
,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核发《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
书》
:
(1)
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
理、国际运输工具代
理业务的文件;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
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
(4)
验资报告及开户银行帐号;
(5)
法定代表人、
报关业务负
责人和拟任报
关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6)
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异地报关:
一般是向企业所在地海关
办
理注册登记手续。
如果报关企业在报关注册登记
地以外的口岸进出口货物,
就要办理异地
“报关
p>
备案证书”
。
然后,
就可以在异地办理报关业务。
也可以委托进出口货物所在地的专业报关企业
或代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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