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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英文姓氏的来历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
:教名
+
自取名
+
姓。如
William Jefferson Clin
ton
。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
去不写,如
George
Bush
,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
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字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
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
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
字,排在教名之后。
1.
采用圣经
、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
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
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
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
'N'
打头的昵称,如:
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
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
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
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
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有些英语单词有一个有趣的用途,即大写它们的首写字母就能变成英美人的姓氏。早期居住在英国本
土的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
John
(约翰)、
Hilda
(希尔达)。当时,人们群居共处,就地
扎寨,
因人稀寨小,取名
John, Hilda
的人屈指可数,人们不易混淆。随着岁月的流逝,小村寨扩展成了大村庄,
有
些大村庄变成了市镇。
这样,
在同一地方就有好几个人取名相同
。
那么人们是怎样区别这些同名的人呢?
1
)以父名为姓
就是用父亲或祖先的名字来做自己的姓。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方式。一些姓氏中常常带有
Mac
、
Mc
和
< br>O
等前缀,比如,
MacArthur
< br>、
McDonald
、
O
’
Neil
等。
Ma
c
、
Mc
就表示“
son of
?”
。
Henry son of
John
.
(亨利
< br>·
约翰之子)
Henry son of
Robin
.
(亨利
·
罗宾之子)
Henry son of William
.(亨利
·
威廉之子)
最后这些名字就演变成了
Johnson
(约翰逊),
Robinson
(罗宾逊),
Williamson
(
威廉逊)。
2
)以职业名称为姓:
英语中以职业名称为姓氏的情况同汉语情况相似,但职业范围要广得多,以职业名称为姓的人名比中<
/p>
国要多得多。
baker
(面包师)
——
Baker
(贝克)
child
(小孩)
——
Child
(查尔德)
cook
(厨师)
——
Cook
(库克)
fisher
(渔夫)
——
Fisher
(
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