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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ine
到底怎么做?法学院制胜指南三步走
上一篇讲的理论,这次来讲实战篇。废话不多说,先来
个小总结,时间上以美国法学院的一个学期为纬度,做
Outline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步:
酝酿
阶段——根据
'
最终输出目标
'
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
Outline
的形式和
结构。
第二步:准备阶段——将“原料(raw material)”整理成半成品<
/p>
第三步:宏观调度阶段——把握节奏和速度
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哈哈哈哈不要担心,你没走错片场,
看完就知道了。
01
酝酿阶段第一步,是思考时间。上一篇
讲过,
'
做
Outline'
本质上体现了一种将知识内化的方式,通过一层抽象出来的
逻辑来理解眼
前看似没有规律的信息,是输入和输出的关键
连结点。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理解这个理论——“通过一层抽象出
来的逻辑”
。
用什么逻辑线索来抽象眼前的信息?就好像每次
有一个明星出
轨的八卦的时候,各路公众号都会从不同的角
度来解读:有扒小三背景的,有谴责渣男的
,有呼吁女性要
自强不要总是原谅出轨丈夫的,甚至还有时尚号来讲解八卦
主角的时尚品味的。
在面对一堆看似毫无规律的案
例时,也是如此。做
Outline
的逻辑线索,取决于你的“
最终输出目标”是什么。比如说公
众号博主们写八卦,想写小三背景的回去翻旧新闻,想
写女
权主义的则要找负面典型,写时尚品味的要去找人家的私服
穿搭照片。在开始动笔做任何
Outline
之前,第一步永远
是
先动脑子想一想——我什么时候要用这份
Outline
p>
?
Outline
要做成什么样子,才能服
务于我的最终输出目标?
最终输出目标是啥?当然是考试题阿
同学们。但是就像我之
前讲的,
“做
O
utline”本质上是一种可以用在任何情景下的学
习方式,这篇文章细化到“应付美
国法学院的期末考试”这一
标准目标,但是背后的指导理念其实是普世而皆准的。
说回到考试题。
美国法学院的考试,有一种很稳定、又十分常见的方式叫
'issue spottin
g'
,意思就是在考试的时候,给你一个几千个
字,案情极为复
杂的案例,让你从中找出
'issue'
——案情争
议点,并给予分析。
比如说一个合同法的案例:
A
和
B
在某种情况下认识了,
< br>进行了一番有的没的对话和交
流后,进行了
C
物品和
1000
美元的交换,后来又由于种种
p>
狗血的事情,把
C
物品卖给了
B
的
A
想要把物品拿回来,
但是此时
A
已经和
C
物品发生了另外一些不得不说的故事,
牵扯到了自然人<
/p>
D
和公司
E
。<
/p>
来,说说你的看法。有没有
发现坑爹的
地方在哪?
首先,考试卷子一般不会提示你
< br>“issue
是啥”,
也当然不会直接问你
'A
跟
B
之间有没有合同?
' “B
可以得到什么救济
?' '<
/p>
自然人
D
和公司
E
与
A
是什么样
的关系?
'
有的教授在出卷子的时候会有一些限制,
比如说题
目就是一句话:请谈谈
B
可以对
ADE
提出哪些合同法上的
< br>claim
并论述其合理性。
面对这种“来从一个乱七八糟的故事里找
issue”的变态游戏,
你就要思考,我的
Outline
要做成什么样子能方便我
找
issue
?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你需要:
1
、看一看教授提供的往届模
拟答案都找出了哪些
issue
,
p>
2
、看一看往届学长学姐做的
Outlin
e
是怎么排列这些
issue
的。
p>
看了以后,你略作思考,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
< br>issue
应该
用来作为一份
O
utline
的各级标题,方便在考试的时候对照
着
Outline
的目录来快速找
issue
p>
。比如说,为了考试,你
合同法的
Outl
ine
的目录大概要搞成这个样子:
一级和二级标题基本上直接对应“考试的时候可能出现的
issue”,这样在后期制作
目录的时候,扫一眼就能知道,这
份卷子所有可能问到的法律问题都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在
这
里了,方便你在时间紧迫的境况下,迅速在确认好需要分析
的
问题有哪些,列出大概答案的大概提纲。
比如说我这个超级简
化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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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在考试的时候能起
< br>到什么作用呢?它告诉了你考试的时候分析一个合同法问
题的基本思路:
先看有无合同成立:
A
和
B
之间发生了什么?在合同成立的
三要素中有没有哪一个问题写的比较模糊?是否根据案情
描述有缺少“mutual a
ssent(合意)”的可能?
A
和
D
E
又是什
么关系?有无合同存在》如果有合同成立,再看合同是
不是
有效的:
B
可以把
C
物品拿回来吗?有存在显失公平或经济
胁迫吗?其他
问题呢?如果合同有效,那
A
或
B
p>
或
D
或
E
履行了吗?如果未履行,是否有违约?是严重违约吗?如果
他们中有人违
约了,救济是什么?什么样的补偿?
这些问题的答案并不是要
全都在考试的时候写出来,而是要
在开始写答案之前,按照
Ou
tline
把这门课这学期学过的、
可能涉及到的所有的法律问
题现在脑子里过一遍,同时对照
着案情,来判断哪个法律问题需要在答案里讨论。
在真正考试的时候,假如合同法是随堂考试,有四个小时的
时间,我一般会花
20-25
分钟看卷子,
p>
15-20
分钟对照着
Outline
p>
的目录来走一遍这个程序,
确定好有哪些法律问题需
要写,如何展开分析,然后才开始动笔。有的时候如果这门
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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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已经非常熟悉,
“对目录”并不
是一个必要
因素。我有时候会一边看题目,一边脑子里所有的法律问题
< br>像走马灯一样的过,合同成立?
Check
,肯定不是考
点,明
显三要素符合。是否有效?显失公平可以谈一下,在卷子上
做个记号,这两句话体现出来的案情是关键。
这个过程找出
来的
issue
,可能很多,也可能很少。很多是
因为,有时候教授会故意多藏几个彩蛋,但是并不是要收集
所有七龙珠才能拿
满分,
他藏了
10
个
< br>issue
到案情里,
你能
找到
5
个并充分讨论他就很满意了。有时候很少,也可能是
教授故意的,这种情况下,题目里的案情往往十分复杂,一
个
issue
可以展开来说好久。找到
issue<
/p>
后怎么办,如何分
析?送你们两个小秘诀。其一,结构上要用
p>
CRAC/IRAC/CRuPac
,其二,内容上要
argue from both
sides
。
因为这一期并不是考试专场,所以简单讲一下好了。
CRAC/IRAC/CRuPa
c
这个套路我在以前的法律英语写作系
列里面讲过,
就是先把结论
/
问题本身的一句话总结放在前面,
然后说法律规则是什么,
接下来适用,
最后再重复一下结论。
举个栗子,刚刚你在脑子里把所有可能
出现的法律问题过了
一遍,决定可以先从有无对价
(consi
dertaion)
这个问题开始
写。
一个典型的
CRAC/IRAC/CRuPac
结构为:
The first issue
this case
presented is whether there is consideration
between A and B. Consideration is a
bargained-for
exchange for something of
legal value. Davis v. General
Foods. A
gratuitous promise, such as in exchange for the
other's pre-existing duty, is not
legally enforceable due to
lack of
consideration. Davis & Co v. Morgan. This cas is
similar to Morgan, where the employee
agrees to perform
the original
employment contract for an extra $$10 per
month paid by the employer. Here, B has
a pre-existing
duty to deliver the item
C to A due to the secured
transactions
contract in November 2016. Thus, although A
promised to pay $$300 for C, the promise
is gratuitous and
was not 'bargained
for' something of value. Consequently,
there was no consideration between A
and B.
四种颜色分
别对应上面的四要素的结构,看出来
了吗?第一步是
I/C
,
对应的是
p>
issue/conclusion
,
第二
步是
R/RuP
,
对应的是
Rule
或
Rule+Rule Proof
p>
,第三步是
A
,对应的是
< br>aplplication
,
最后是
C
,重复结论
conclusion
。
那内容上
argue from
both sides
是什么意思?仔细读一下我
上面写的例子
就知道,结构上的
'A'
——即法律规则的适用部
分——论证方式是通过
'case comparison'
,即把考试题里面
的案情跟学过的案例里面的案情进行对比,两者案情相似,<
/p>
那适用法律规则所得出来的结论也应该相同的,这是判例法
体系的
典型套路。
但是问题来了——实践中,针对同一个法律问题<
/p>
(issue)
往往
有很多个案例可供参
考,很多案例案情上仅仅有细微的差别,
但是结论却完全不同。考试的时候,教授当然不
可能傻白甜
的给你出一份跟某个案例一模一样的案情,考试题里面的案
< br>子所描述的事实
(facts)
必然是糅合了好几个案例
的特征。
那还怎么适用案例呢?这就看出一个法律人的功底了
。首先,
你要做到对考试题里面涉及到的所有的案子,其案情、推理
方式、法律规则和结论都了如指掌。其次,在掌握了先例们
背后的逻辑后,揪出其中
跟眼前的案子相似的部分,进行类
推式论证。
啊这个论证的手段写下去又可以出一个系列了!我们还是
p>
回来讲
Outline
。
< br>所以说,
argue from both sides
的意思就是,
当考试题里面的案子,同时跟课堂上学过的多个案例都相似
的时候,你要能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证,让教授看到你得
出正面和反面结论的
能力,才能给你的答案背后体现出来的
逻辑思维和法律素养打分。
举个栗子,
在结构上的“A”——法
律规则的适用阶段,因为
同时有好几个案例,一份理想的答
卷应该是这样讨论的:
p>
本案的案情跟甲先例的案情大体上相似,理论上应该得出甲
先例的判
决。但是甲先例的案情没有考虑到乙情况的发生,
事实上法院也将该判决局限在甲案件事
实所描述的特定情
况中,而本案的案情正好涵盖了乙情况,所以甲判决还能否
全盘适用并不确定。从这个角度看,本案又跟丙案有相似之
处——他们都讨
论了乙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丙案跟甲案得出
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所以如果原告要求适用甲
案,被告一定
会主张适用乙案。
经过综合考虑,
我觉得根据以下三点原因,
本案应该适用甲案。核心就在于:不管是思考法律问
题还是
准备考试答案,不能只自说自话的论证己方观点,还要预判
对己方观点可能提出的挑战,并提出理由充分的反驳和论证。
这可以说就是美国法学院
想要教给学生们最重要的思维方
式之一了。那考虑到结构上的
I
RAC/CRAC/CRupac
和内容
上的
< br>argue from both sides
,
Out
line
要做成什么样子?
其实,不用我说,稍微一思考就知道答案了。
首先,每一个案例的
(1)
案情,
(2)
判决结果,
(3)
适用的
法律规则
以及
(4)
背后的论证手段和政策考量,这四点必
须分别浓缩成一句话放到
outline
里,
这样考试的时候可以直
< br>接拿过来写到答案里。其次,案例的排列方式必须是以法律
问题为导向。
在考试的时候,
经过了第一步“找
issue”
的阶段
后,
看着
outline
就能迅速知道这个
'issue'
下面有哪些
案例可
以适用。最后,
在准备
outline
的时候,针对每一个法律问
题
,都要考虑到正反两种不同的论证方式。哪个案例支持这
个规则?哪个不支持?两个案例
的案情有什么区别?为什
么得出不同的结论?论证方式有何不同?背后的政策考量
是什么?
所以,针对某一个法律问题,你的
Outline
应该看起来是下
面这个
样子——所谓习武之道,不仅在于背会剑谱,更要能
见招拆招,对于对方每一个可能的招
式都烂熟于心,三十六
般变化全部了然,这样才能在面对强敌时游刃有余,不管是
CRupac
还是
argue from
both sides
都是纸老虎!
W(`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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