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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包材指令
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
94/62/EC
及其他相关法规
欧盟指令
94/62/EC
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
装和
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
应
达到的目标。
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
包装
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特
别应关注的是,
基于这些要求和目标,
派生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另外,
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
的指令、协
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指令
94/62/EC
已于
1997
年付诸全面实施,但就其中
的包装材料
的回收率,
欧盟某些成员国持有异议。
比如对饮料瓶的重复使用
或一次性使用的
环保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等存在分歧。
< br>2004
年
2
月
11
日欧盟颁布了对
94/62/EC
的
修正案
2004/12/EC
,其中规定整体回收率
60%
,再循环率
55%
。另外规定具体
的再循环率:玻璃
60%
、纸和纸板
60%
、金属
50%
p>
、塑料
25%
、木材
15%
,重金属浓度指标未
改变。
2005
年
3
月
9
日,
欧盟再次颁布了
94/62/EC
的修正案
2005/20/EC
,
p>
其中增加了一些
成员国各自法规生效的具体日期。
< br>
指令
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
100 mg/
kg
,目的在于
保护地下水源和土壤。
实施范围涵盖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
金属回收冶炼形成的炉渣、
玻
璃回收熔化形成的废渣、
复合材料和某些不易作为资源回收
利用的纸和塑料、
以能源回收的
形式焚烧形成的残渣等最终填埋
后,
有害物质将通过渗滤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需氧或厌氧
p>
生物降解处理后得到的堆肥与土壤相关。
特别应注意的是,
不要轻言使用的包装材料可降解,
欧共体对土壤和土壤改良另有法规,在
EN 13432
中引用了相关法规。指令
EN 13432
< br>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给出了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
的最大元素含量的规定(见表
10.1
),
并且要求受检物质的重量按
50%
的残存无机矿物质(不可
降解的)计量。
表
EN 13432
对包装材料和所有的包装允许的最大元素含量
指令
94/62/EC
主要分两部分
内容,
即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含有害于环境的物质的限制以
及降低
资源消耗的措施。以下介绍的两个与指令
94/62/EC
有
关的法规,可了解该指令的效
应,诠释欧洲人特称的“统一
的欧洲共同市场”。
特别提醒:
指令
94/62/EC
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最大允许极限为
100
mg/kg
,
是对每件包装的基本要求,应理
解为是底线的或最低的要求,但并非是唯一的要求。
1999/177/EC
关联
94/62/EC
指令中规定的
重金属含量,
对相关的塑料箱和塑料托盘降
低要求的委员会决定
指令
94/62/EC
实施后,
针对
某些产品的可重复使用和可循环再生的特
点,
即放宽重金属含量
限制,
同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
在欧盟指令和有关的技术文
献中
首先倡导重复使用
(减少废弃物)
,
其次是可循环再生
(资源回收)
,<
/p>
再次是可回收利用
(能
源回收)。塑料包
装容器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要求。况且,塑
料源于石油、天然
气和煤,即使一次性的使用,然后焚烧,作为能源回收也被认为是可接受
的。
在欧盟,
由于广泛采用大型焚烧炉处理垃圾,
致使
塑料包装材料的使用呈现增长的趋势。
1999/42/EC
关于依据
94/62/EC
第
6
条、第
6
款的规定,批准奥地利采取
有关措施的
委员会决定指令
94/62/EC
颁布后,奥地利政府依据该指令的第
6
条、第
6
款的规定,提
出了高于指令规定的回收率的通报。
在依据法律程序,
征求成员国意见后,
欧盟批准了奥地
利采取的措施。全文三千
多字值得一读,可从一个侧面了解欧盟市场经济规则。指令
94/62/EC
第
6
条、第
6
款称:“对于已经或将要制
定超过
1
(
a
)和(
b
)节中目标的计划
并对再生和
回收提供合适能力来达到该效果的成员国,
应允许其追求这些有利于提高环境保
护水平的目标,
条件是这些措施不干扰内部市场并不妨碍其它成员国遵循
指令。
成员国应就
该情况报告欧共体委员会。
< br>委员会在进行考证后,
批准这些措施。
其间委员会要与成
员国合
作,
因为他们对上述考虑是一致的,
并且不会形成辨别上的专断和对成员国之间贸易受限制
的掩盖。”
< br>
76/211/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
量或容量预包装产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
该指令是比较实用和覆盖面广的技术法规。按
确定的重量或容量,指包装或标签标示的量。
范围在不小于
5
g
或
5
mL
,不大于
10
kg
或
10 L
之间。实际的量允许有
误差,但有限度。
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属于基本要求的范畴,由指令直接规定产品的质和量
是顺理成章的。
90/496/EEC
和
2003/120/EC
关于食品
营养标签的理事会指令。
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理
事会指令和关于
90/496/EEC
食品营养标签的修正案,是对营养食品
的基本要求。规范的标
签是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首要条件,关于一般食品标签详见第五章
。
92/27/EEC
关于人类用
医学产品的标签和包装说明书的理事会指令。
与上述食品标签相
同,
另有玩具标签属于法规的管辖范围。
与其它产品的标签主要
区别在于更严格的规定内容
的真实性、精确的量化及可鉴别性、适用范围和规范化的用语
。
EC/1935/2004
、
p>
2002/72/EC
等都是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理事会
指令。
在欧盟,
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主要受关注的是塑料,<
/p>
其次是纸,
玻璃和金属被认为是惰性的
(
实际
上是这方面的技术成熟)。关
于
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欧盟的相关法令很多。其具体要求,可以参见本书第
7
章食品
级接触材料的相关内容。
中国和欧盟协调标准关于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同样采用了
ISO
国际标准,见对照表
10.2
。
表
中国和欧盟协调标准关于运输包装件试验方法对照表
美国包装材料法规要求及进展
早在
1973
年,美国便公布了
MIL - HDBK - 742
《军用包装材料废弃处理》标准,以
后在
90
年代初又制订了《资源保护与回收利用法》,还在《废纸回收标准》中详尽列举了
各种纸产品回收标准。
1994
年已有
100
多项回收再生法律生效,
77
项新议案在审议中。
1988
p>
年美国塑料工业协会
(
SPI
)
开发了树脂识别代码。
树脂识别代码提供了一套便
于
消费后塑料再循环的全国统一系统。
SPI
代码识别塑料包装当中使用的
6
种主
要树脂:
PETE
、
HDPE
、
PVC
、
LDPE<
/p>
、聚丙稀、和聚苯乙烯。第
7
类“其它
”,是为了满足法律上所有
消费产品都可用树脂识别的要求。
1
993
年由
36
个州立法通过了塑料回收标准。截止
1995
年
1
月,有
39
个州颁布了对
16
盎司(含)以上的瓶和
8
盎
司(含)以上的硬质容器使用树脂
识别代码的法律。而针对食品级包装材料,美国
FDA
(食
p>
品药品管理局)专门立法对其管控,其具体要求,可以参见本书第
7
章食品级接触材料的
相关内容。
p>
美国法律体系的运行,
是由联邦政府制定总政策,
< br>各个州政府制定实施条例。
例如针对
包装材料,
各州都在环保标章、
包装及回收各自有制订相关法规,
< br>特别是规定包装中有关重
金属的含量、塑料部份的标示、限制最低含量等,其中最
值得关注的是我们俗称的
CONEG
。
美国东北州首长联合会(
Coalition of Northeastern Go
vernors
,
CONEG
)是于<
/p>
1976
年由
美国东北部
8
个州的行政长官成立的无党派地方组织。
CONEG
的资源节省委员会最早于
1989
年
为了减少包装及包装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而制定了一个地方性法规《
CONEG
(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