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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燕加隆木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使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和便于对各种工作、员工进行考核。
< br>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
和生产部所有员工。
3
考勤制度:
3.1
作息
3.1.1
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3.1.2
车间员工满勤天数为当月实际天数:
p>
白班:早
7
:
30
-
下午
19
:
30
;
夜班:晚
< br>19
:
30-
次日
7
:
30
。
其中
11
:
00-12
:
00
为中午进餐
时间,
17
:
00-18
:
00
为晚餐进餐时间,晚
23
:
00-0
:
00
为
夜餐进餐时间。
3.1.3
所有人员进出公司大门时必须打卡,
严禁代打卡。
3.1.4
考核
3.1.4.1
迟到、早退按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进行。
3.1.4.2
旷工:旷工按日工资的
3
倍进行扣罚,连续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旷工予以开除,并追溯
其对生产的影响责任。
3.1.4.3
< br>不打卡、代打卡者扣罚当事人
10
员
/
次。
3.2
请假
3.2.1
员工请假必须本人到厂递交书面申请进行请假,<
/p>
不得代请。
在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情况下,
必须电话申请,假完后补办手续。但本条仅限于护理假、工伤假和丧假。
3.2.2
无论何种假别,一天以上员工需提前一天递交申请;三天以上
需提前五天递交申请;五天以
上需提前十天递交申请。
3.2.3
员工填写“出差
/
请假单”报部门主管批准,按不同假别需附以下证明:
病假:乡镇一级以上医院的休假证明
婚假:本人结婚证
产假:本人生育证及婴儿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
工伤假:工伤证明
丧假:死亡证明
3.2.4
批假权限
3.2.4.1
生产部员工请假,假期在
5
天之内的由本人申请、班长同意后交生产部经理批准;员工请
假在
5
天以上的,由生产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生产副总核批。
3.2.4.2
生产部经理请假由本人申请报生产副
总核批。
3.2.5
请假按上述权限
人员核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2.6
休假待遇
工伤假可带薪,具体的时间根据伤害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其余假期不带薪,均扣除日
工资的
100
%。
3.2.7
考核
<
/p>
对于未补办请假手续或骗休者,
一律按旷工处理,
严重者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并追溯其对生
产的影响责
任,并停发当月工资。
3.3
加班
3.3.1
加班申请
由生产经理负责控制生产的加班成本,
班组在确实因为工作必须的情况下方可申
请加班;
班组
填写
“加班工时单”
p>
,
并统计加班人数后
报
生产经理核批,然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2
加班待遇
3.3.2.1
加班员工享受工作餐。
3.3.2.2
对计件员工,加班报酬等同正常计件方法;对计
时员工,按员工计时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3.3.2.3
部门管理人员的加班时间作等时调休处理。
4
文明生产
4.1
要求
4.1.1
上班时间内应穿戴工作服,佩带胸卡;工作服应整洁。
4.1.2
上班时间不得赤膊、穿高根鞋、拖鞋,不得留长
发。上班时间一线员工除班长外,普通员
工一律不准接打电话手机。
4.1.3
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
严肃,不得说笑、追逐、打闹。
4.1.4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乱倒垃圾、污水。
4.1.5
车间内不准吸烟、在厂区人不准吸游烟。
4.1.6
车间内物品按类或按区域放置整齐,作好标识。
4.1.7
工量器具摆放整齐、正确使用;工具箱内外整
洁;做到“三不走”
:材料未堆放整齐不走,
工作场地未扫清不
走,工具未整理好不走。
4.1.8
< br>生产过程中应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废弃物应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放置。
4.1.9
拿放物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而损伤、损坏物品。
4.1.10
下级应无条件执行上级的指令或工作分配,不得顶撞上级。
4.1.11
相互之间不得说侮辱性的话语。
4.1.12
上、下班时间应相互友好打招呼。
4.1.13
工作中相互之间有矛盾,应及时找班长或经理
协调解决,不得在公司内打架、斗殴。
4.1.14
生产过程中也不得出现影响公司形象和生产的不文明行为。
4.1.14
遵守更衣制度、不得将易燃、有毒有害物资带
入车间,不得将有害生物、土壤带入车间。
4.2
考核
4.2.1
凡违反以上要求的,初犯给予警告处理,再犯的给予
20
元
/
每次处罚,影响生产的给予<
/p>
50
元
/
次的处
罚。
4.2.2
打架斗殴的一律开除;
4.2.3
损坏物品的照价赔偿;
<
/p>
4.2.4
其他情节严重均可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开除,同时可追
究其相应责任;
4.2.5
触犯法律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报表制度
5.1
要求
5.1.1
每个班组、工段在次日的
9
:
00
前将当天的产量、工时情况填写报表报至生产部统计员处
。
5.1.2
每日的不合格品情况应
如实填写不合格品单上报至品管部,
由品管部决定对不合格品进行处
置。
5.1.3
压贴部门、开槽
部门同时应上报控制记录至生产经理处,以说明当日的质量控制情况。
5.1.4
统计员应在每日中午将班组上报的报表汇总、核对后报到生产经理和
生产副总处。
5.1.5
每月
30
前,生产统计应讲当月(上月
26
p>
~
本月
25
日)总
产量、班组产量、出入库情况汇总
报至生产经理和生产副总处。
5.2
考核
对于
9
:
00
前未上交报表,或报表种类不全的,当日产量、
工时一律不计入班组及个人工资考
核,由此而产生的员工工资差额由班长全额承担。
6
物料管理制度
6.1
物料领用
< br>6.1.1
生产用料应由班组长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到生产统计处开领料单,
p>
凭领料至物料保管员处领
取。
6.1.2
夜班使用的物料应在仓库管理员下班(
17
:
00
)前领出。<
/p>
6.1.3
领料时应仔细核对所领物料
是否为生产所需,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
6.1.4 <
/p>
耐磨纸可以整件领取,在完成任务后根据实际的使用量开领料单。
6.1.3
劳护用品由班组长在统计处开单,经理签字后到仓库
领取。
劳护用品中的手套发放办法为:每月
< br>1
号领取。
A
压贴刮纸工和班长每人
5
副
/
月;
B
多片
锯人员每人
5
副
/
月;
C
开模压板人员每人
p>
2
副
/
月;
D
开槽线送板工每人
5
副
/
月。
6.1.4
刀具、维修配件、五金件等由班长在生产统计处开领
料单,经生产部经理核批签字后到仓库
领取。
6.1.5
考核
凡因手续不全而未能领料延误生产的,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6.2
物料使用
6.2.1
在生产中应按照节约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物料;
通过处理,包装材
料在不影响外观的前提下应继续使用。
p>
6.2.2
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或操做不当造成的物
料损坏。
同时应妥善保管还未用完
的物料或及时退库,避免受潮
、碰伤、碰坏等现象的发生。
6.2.2
各个班组、工段应努力提高技能和熟练程度,以提高成品率,提高材料的利用率。
6.2.3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属于原材料原
因的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向生产经理和
品质部反映,不得出现明知材料存在问题而继续使
用的现象。
6.2.4
在使用过程中
发现的个别的不合格原材料应将其剔出后,说明原因及时退库。
6.2.3
出现不合格品,各个班组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不得隐瞒。
< br>
6.2.4
任务完成后应将多余的物料应核点剩余数字
,按原来的包装包好后办理退库手续,退回原领
用仓库。
6.2.5
考核
6.2.5.1
因操作不当造成物料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属故意行为,加倍赔
偿,情节严重的移交
司法部门处理。
6.2.5.2
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考核按不合格品率标
准进行考核,超标部分按超标部分价值的
60%
予以赔偿,节支
部分同样按节支部分价值的
30%
予以奖励。赔偿或奖励部分班
组长应承担其中
的
40%
,班组员工承
担
60%
。
6.2.5.3
物料保管不当的造成损失的由班组长全额承担。
6.2.5.4
因工作失误造成批量(
10
包以上)产品不良,由责任人按损失的
30%
进行赔偿;造成产品
积压的,按货品价值的
10%<
/p>
进行赔偿。
6.3
成品入库
6.3.1
每日成品包装后必须及时入库,入库数量、品种、规格等必须和报表相一
致。
6.3.2
入库单由班长凭报表
至生产统计处据,然后送到品质部,
检验合格后送至仓库保管员处办理
< br>入库,同时应将入库成品的堆放地点告诉仓管员。
6.
3.3
凡不及时入库的一律将报表视作废表,只列如产量统计而不列入计时或计件考核,
其相应的
责任由班长承担。
6.3.4
不成包的不得入库;如有特殊要求除外。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1
坚持班前、后安全检查。
<
/p>
7.2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准打闹玩,睡觉和擅自离岗。<
/p>
7.3
严禁小孩进入生产区域,
p>
外来车辆也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发现此类现象,
班组长以上员工都应
及时制止。
7.4
进入车间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
7.5
车间内不得吸烟和明火作业。
7.6
不得在操作机器、设备时从事其它无关的活动。
7.7
凭操作证或上岗证操作设备,
不许开动他人操作或其他的设备;
设备在运动中,
不得擅离职守;
应做到人离停机、断电。
< br>7.8
各种设备、仪器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性能,确保安全。
7.9
工作场所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p>
7.10
叉车在公司内限速
10KM/H
。不属叉车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开启叉车,不得搭乘叉车。<
/p>
7.11
电气设备的绝缘应保持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7.12
各种消防设施要保持良好,要定期检查是否有效,不
准擅自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