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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于鄢
(一)有关背景材料
本文选自《左传》。我们先简要地介绍一下《左传》这部书。
《左传》又称《春秋左传》或《春秋左氏传》,顾名思义,这部书是一位姓左的人为《春
秋》所作的传。因此,我们首先谈一谈《春秋》。《春秋》本
是东周时期各国史书的统称,
当时各诸侯国都设有专门的史官记载本国发生的大小事件,
他们编写的历史书都叫
“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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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除了鲁国的
“春秋”
以外,
其它各国的
“春秋”
都
没有保存下来。
现在我们能见到的
《春
秋》据说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编写的
“春秋”
< br>重新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它记载的历史始于
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
722
年,截止
到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
481
年,共计
242
年。人们就把
这段历史称
为春秋时期。
《春秋》
记载历史过于简略,
而且也不完备,
242
年的历史只有
18000
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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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这段历史的轮廓都没有很好地描画出来。
于是又出现了对
《春秋》
作补充说明的三
部书,这就是《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所谓“传”,是儒家用来解释经典的文字。《春秋》
是儒家一部重要的经典,因此就
把
《春秋》
称作
“春秋经”
,
而用来补充说明
“春秋经”
的三部书则分别称作
《左传
》
、
《公
羊传》和《谷梁传》,合称“
春秋三传”。这三传实际上是《春秋经》的三种讲解本、传授
本。“左”相传是指左丘明
,“公羊”是指公羊高,“谷梁”是指谷梁赤,这是三位解说传
授《春秋经》的人。本来
,经与传是分开的,不编在一起,古人叫做“别本单行”。到了西
晋,杜预着《春秋左氏
经传集解》,把《春秋经》和《左传》按年编插在一起,从此《左传》
与《春秋》就合在
一起了。在《春秋》三传中,《公羊传》和《谷梁传》主要是阐明《春秋
经》
的微言大义,
所以历史史实的补充就很少,
作为历
史著作的价值远远不如
《左传》
。
《左
传》保存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全书
18
万字,远比《春秋》的内容丰富,加上文笔简练流畅,
为我们再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面
貌,因此自魏晋以来《左传》就压倒了《公羊》和《谷梁》
二传。
关于《左传》的作者,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目前
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左传》是春秋
晚期鲁国史官左丘明创作的,
不过最后成书大致是在战国的中期,
这中间经过了他人的增补。
关于《左传》的特点和价值,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
/p>
1
、《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明的编年体历史著作。它实际记
事止于鲁悼公
14
年(公
元前
453
年),比《春秋经》多了
28
年。所
谓编年体史书,是以国君在位的年份为线索记
载历史。因为现存《春秋》是鲁国的史书,
所以记载历史就以鲁国国君在位的顺序为线索,
春秋时期鲁国共有
12
位君主,即隐桓庄闵,僖文宣成,襄昭定哀。《左传》广泛记叙了春
秋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斗争和变革,保存了大量的古代史料,是一部
重要的、
独立的历史著作。
《春秋经》
虽然也是一部编年体历史著作,
但是因为记事太简略,
< br>所以影响远远比不上《左传》。
2
、《左传》又是一部历史散文巨著,是一部杰出的文学著作。《左传》的作者有很高的语
言修养,文笔简练,
善于叙事和刻划人物;在处理复杂的
历史材料方面,作者也表现出非凡
的能力,
< br>特别是描写战争,
作者把纷繁复杂的战争写得井井有条。
作者的许多外交辞令也写
得极为出色,使我们切实地感受到古代汉语丰富的表现力。
总之,《左传》一书对后代的历史学、文学等都产生了
相当深刻的影响。
关于《左
传》的注本,除了课本上提到的《春秋左传注疏》之外,
1981
年中华书局出
版的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一书,可以参考。
“郑伯克段于鄢”原本是〈春秋经〉的一句话。隐
公元年即公元前
722
年郑国发生了一
场历史事件,〈春秋经〉的作者用一句话作了概括的记载。“郑伯”是指郑庄公,“伯”是
郑国国君的爵位名,春秋时期周天子分封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克”是战
胜的意思;
“段”是郑庄公的弟弟的名字;“鄢”是地名,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境内。
整句话
意思是“郑伯在鄢这个地方战胜了他的弟弟段。”
“克”
本来是用于敌对双方的,现在却用
于骨肉兄弟之间,
这就表明了
作者对这一事件的态度和看法。
这种通过特定的词汇来隐含作
者
的意见和评价的表达方式,
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
而后人通过辨
析经文的字句阐明其中隐
含的意义,就是儒家学派津津乐道的〈春秋经〉的微言大义。不
过,仅仅从这样一句话,我
们实在无法了解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
< br>所以左丘明就对这句话作了详细的说明,
写成了
一篇长文
,
后来人们就把
“郑伯克段于鄢”
这句
经文用作这篇文章的题目。
从左丘明的叙述,
我们知道了这一事
件的全部过程。
原来,
郑庄公的母亲姜氏偏爱小儿子公叔段,<
/p>
想让公叔段
取代哥哥嫡长子的位置而继承君位,
< br>由于丈夫郑武公的反对,
姜氏没能达到目的。
郑武公去<
/p>
世后郑庄公继位,
将弟弟封在京邑。
公叔
段在京邑不断扩充势力,
在姜氏的支持下形成对郑
庄公的巨大威
胁。郑庄公老谋深算,
表明上对姜氏很尊重,对公叔段采取纵容的态度,
一旦
时机成熟,马上派兵伐段,夺了他的封地,迫使他流亡异国。这是《左传》
的名篇之一。
(二)课文第一段串讲
1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
初:
当初。
《左传》
< br>在追述以前的事情时,
习惯上都用
“初”
。
本文讲的是隐公元年
(
BC
722
)
发生的事情,作者为了说清
此事的来龙去脉,就用“初”字把时间向前推移了
39
年,追述
到郑庄公的母亲出嫁到郑国的那一年,即
BC761
年。
这一句中“郑武公”是谥号,下
一句“庄公”也是谥号。所谓谥号,是在一国的君主或大
臣去
世以后,根据他的生平事迹,他一生的所做所为所封的号,带有盖棺论定的性质。
因为<
/p>
“郑伯克段于鄢”
这一历史是在郑武公
和庄公去世后整理出来的,
所以叙述他们生前的活动
都要用他们死后的谥号,这是古代史书叙事的习惯。
申:申国。申国的国姓是姜姓,而郑国的国姓与周天子相同,是姬姓,按照当时的风俗,
同姓不婚,所以郑国的国君一定要娶异姓国的女子为妻。曰武姜:娶的
妻子叫武姜。“武”
是她丈夫的谥号,“姜”是她娘家的姓,合在一起作她的名。
〈译〉当初,郑武公从申国娶妻,叫武姜。
2
、【生庄公及公叔段。】
“生”的主语承上省略,应该是“姜氏生”。庄公是郑国国君,所以用谥号称述他。公叔
段:“段”是名,“叔”是弟弟的意思,“共”是段后来失败流亡的诸
侯国名。及:连词,
与,和。
〈译〉姜氏生了庄公和公叔段。
3<
/p>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寤:本指睡醒,这里是通假字,通“牾”,倒着。“寤生”就是倒生,胎儿出生的时候脚先
出来,也就是难产。《史记?郑世家》里记载这件事情说:“生之难。”
可以与此处相互印
证。
惊:吃惊,受
惊,是个不及物动词,这里用作使动用法,“惊姜氏”意思是使姜氏受惊。
〈译〉庄公出生的时候难产,使姜氏受惊,所以取名叫寤生,姜氏于是不喜欢他。
< br>
4
、【爱公叔段,欲立之,】
〈译〉姜氏喜欢公叔段,想要立他作世子。
5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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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音
q
ì,副词,屡次。这个字读
j
í,意思是“急”。弗:否定副词,一般否定及物动
词,而且及物动词的宾语不出现,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弗”是“不+之”的合
音形式。许:
答应,同意。
〈译〉屡次向郑武公请求,武公不答应她。
< br>以上第一段,叙述“郑伯克段于鄢”的背景,着重写姜氏对两个儿子的爱恶之偏。正是母
< br>
亲的偏宠偏爱,导致了后来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悲剧。
“遂恶之”的“遂”,把姜氏的任性
偏执很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三)课文第二段串讲
1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
/p>
及:等到。即位:就位,指开始做国君。为(
wei4
):介词,替,给。之:指代公叔段。
制:地名
,在今河南省汜(
si4
)水县西,又名虎牢,原来是东虢国的
领地,东虢国被郑桓
公所灭,制因而成为郑国的领地。
〈译〉等到郑庄公就位的时候,姜氏替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
2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
公:郑庄公。这里“公”是诸侯的一种统称,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中的公爵不是一回事。
此处
“公”<
/p>
字的使用体现了母子地位发生了变化,
已经由家庭内部的母子关系
转变为政治上
的君臣关系。
岩:险峻,险要。邑:人群聚居的地方,大小不定。“制,岩也”是一个很典型的判断句。
p>
虢叔:是东虢国的国君,东虢封国始于虢仲,虢仲死后虢叔继位,《国语?郑语》:“虢叔<
/p>
恃势。”韦昭注:“势,地势。”《史记》里也记载说虢叔依仗制这个地方地势险要,傲威
不驯,郑武公的父亲郑桓公就率领军队将他消灭了。死焉:死在那里。
< br>
佗:旧读
tuo1
,其它,别
的。又写作“他”。“他”在上古汉语中只表示“其它的”、“别
的”,作第三人称代词
是到唐朝初年的事情。
“唯命”是“唯命是听”的省略,这种省略形
式在《左传》里很常见,大概是当时的习语。
〈译〉郑庄
公说:“制是个险要的城邑,虢叔死在那里,如提出别的地方我唯命是听。”
制既然是一个十分险要的地方,姜氏要求把制封给公叔段,显然是有所企图。郑庄公的回
答表面上看很尊重姜氏,实际上暗含锋芒,非常严厉。
3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
/p>
这三句话换了三个主语,并且都省略了。
“请京”的主语是姜氏;
“使居之”的主语是郑庄
公;“谓之
”一句的逻辑主语社会上的人们。《左传》中“谓之”是一个常见的句式,指当
时社会上
人们普遍这样称说,
这样认为。
“谓之”
的主语通常不出现。
唐?孔颖达注为:
“以
< br>宠禄过度,时呼为大叔。”其中用“时”称说“谓之”的主语。
京:地名,在今河南省荥阳县东南。下文“京城”所指相同。京是郑国最的城邑,所以姜
氏请求封给公叔段。当时郑国国都是新郑。
使居之:使公叔段居住在京这个地方。
大:即“太”,上古无“太”字,只有“大”字,如《周易》有“大极”,《春秋》有“大
子”,《尚书》有“大誓”等。“太”是个后起字。“大”有极、最、过分等意思
,“叔”
通常是指小的,
排行在后的,
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称呼
“大叔”
,
显
而易见不只是一种尊称,
所以孔颖达注云:
“以宠禄过度,时呼
为大叔。”由此我们知道郑庄公对公叔段采取了骄宠
纵容的态度。
〈译〉姜氏又请求京邑,庄公同意了,让公叔段居住在这个地方,人们称他为京城大
叔。
4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
国之害也。】
祭仲:郑国大夫。春秋时代大夫的地位在卿之下
,士之上,大夫又分上、中、下三等。都:
都邑,大城邑。《
谷梁传?僖
16
》:“民所居曰都。”从字形上分析,“都”从
邑,者声。
后来引申指国都。城:城墙,这是“城”的本义,后来引申出“城市”的意思
。“都城”即
大城市的城墙。雉:古代丈量城墙的单位,古代城墙长一丈高一丈是一堵,
三堵是一雉。百
雉:三百平方丈。国:指诸侯的封地,与今天“国家”的概念有区别。<
/p>
〈译〉祭仲说:“都邑的城墙超过一百雉,是国家的祸害。”
5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先王:指周代开国君主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所立下的制度被
奉为标准。国:指国都,具
体地说应是国都的城墙或国都的规
模。叁:同“三”,数词,这里用作动词,“三国”意思
是将国都的城墙三等分,
“三国之一”是说将国都城墙三等分取其中的一份,也就是国都城
墙的
三分之一。“中五之一”是省略的形式,应是“中都不过五国之一”,同样,“小九之
一
”即“小国不过九国之一”,“五”和“九”都是数词用作动词。
〈译〉按照先王立下的制度,大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邑的城墙不
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邑的城墙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
6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度:法度,标准。这里用作动词,意思是合乎法度,合乎标准。“不度
”是说不合乎法度。
非制也:不是先王的制度,即违反了先王
制定的制度。实际上,祭仲的意思是说,公叔段不
按照先王规
定的标准行事,
而是擅自扩建京邑的城墙。
作者没有直接写公叔
段在京邑的所作
所为,
而是通过祭仲
指口说明公叔段在京邑扩充实力,
已经对庄公的统治造成威胁。
所以祭
仲说:
“君将不堪。”您将经
受不了,意思是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违法行为的冲击。
〈译〉如
今
京邑的城墙不合乎法度,违反了先王制定的制度。您将经受不住这种行为的冲
击。
7
、【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郑庄公在此称自己的母亲为
“姜氏”,是否是因为跟姜氏有严重的利害冲突,所以对姜氏
不敬才如此称呼呢?不是。这只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法。欲之:姜氏想要这样做,
“之”
指
代上述公叔段的违法乱纪行为。焉:表反问的疑问副词,哪
里,怎么。这跟“虢叔死焉”的
“焉”是两个词,只是都使用
了“焉”这个字形。“焉辟害”就是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译〉郑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做,怎么能避开祸害呢?”
8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
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
君之宠弟乎?”】
何厌之有:有何厌
,有什么满足呢?即没有满足的时候。为了表示强调,把宾语“何厌”
提到动词“有”的前面来,然后用代词“之”来复指前置的宾语“何厌”。
<
/p>
为之所:双宾语结构,近宾语或间接宾语“之”指代公叔段,远宾语或直接宾语“所”是<
/p>
名词,处所,地方。动词“为”意思比较虚,需要根据具体的上
下文加以分析和翻译,在这
里“为”可以翻译作“安排”。这
种双宾语在现代汉语里不再使用了,“安排他一个地方”
改成现代汉语相应的表达方式是
“给他安排一个地方。
”
也有的学者把
这类句式叫做为动结
构,为之所=为之为所,前一个“为”是介词,替,给;后一个“为
”是动词,需要根据它
所带的宾语具体理解,由于这里动词恰好也是“为”,所以容易误
解,我们再看一个例句:
《左传?襄
14
》:“天生民而立之君。”立之君=为之立君,给百姓立一位君主。回到“不
如早为之
所”,这一句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即给予他必
要的处
置。无:通“毋”,是一个否定副词,不要。无使滋蔓:不要让他的势力再发展了。
下面
“蔓,难图也”是解释上一句的,因为势力发展了,就难以对付
_____
了,“蔓,难图
也”是一个判断句的形式,不过很明显并不表示判断,而是表
示解释。
“蔓”与“难图”之
间是假设关系,如果势力发展了,
那么就难以对付了。
“犹…况…”是一个表示让步关系的句式
,相当于“尚且…何况…”。蔓延开的野草尚且
不能除掉,何
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呢?句中“乎”是疑问语气词,在这里表示反问,并不要
求回答。
〈译〉祭仲回答说:“姜氏
有什么满足!不如早点给公叔段安排个地方,不要让他势力再
发展了,如果势力发展,
就难以对付了。
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除
掉,何况是您的尊贵的弟弟
呢?”
9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不义:
指不义的事情。
毙:
倒下去。
古代汉语中
“毙”
不是死亡的意思。
这个字本写作
“
”
,
姑:副词,姑且。之:指代公叔段自毙的事情。
〈译〉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将自己摔跟头,您姑且等着瞧吧。”
以上为第二自然段。通过姜氏为段请制、请京,
到祭仲与郑庄公之间的对话,可以看到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