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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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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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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13
〕
44
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
简称规费标准),与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定额》配套,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22
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B50500-2013
)
,
规范建设
工程计价行为,
遏制不正当竞
争,
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
方的合
法权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印发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项目组成
>
的通知》
(建标
?
2013
?
44
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
< br>2015
年《四川省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
,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
费、生育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
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仿古建筑
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
工任务的施工企业,
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
不论承包方式,
均
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
“五
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
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三、规费标准费率
1
、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
费
标
准
序号
1
规费名称
养老保险费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3.80%
~
7.50%
规费费率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2
失业保险费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3
医疗保险费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4
工伤保险费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5
生育保险费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
6
住房公积金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注:规
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1
.30%
~
3.30%
0.10%
~
0.20%
0.40%
~
0.70%
1.80%
~
2.70%
0.3%
~
0.60%
2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
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