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职改办字
[2015]103
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五
年全省职称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二
〇
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
2
、
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情
况一览表
2015
年
6
月
3
日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3
日
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
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工作要点,现
就做好我省
2015
年
职称工作提出如
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
2015
< br>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
才优先、服务发展工作
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
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
缺人才
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
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
机制,大力推进职称管理信
息化,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
报评审、岗位聘用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
智力
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
(试
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
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
、
中、
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等
文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
、核定申
报推荐数量,严格控制结构比例。今年的职
称申报推荐,各级人社职改部门继续坚持按岗
申报。原则上
对现有已具备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
20%
的
事业单位不再组织申报推荐,但对已连续
2
年未曾申报推荐
的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申请,经同
级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可
对其主系列适量申报推荐,对业绩突出、贡献大、资历老、
p>
任职时间长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安排申报推荐。今年实行申
报推荐数
量核准备案。在组织申报推荐之前,各设区市、省
直管县(市)要对本辖区高、中级职称
申报推荐数量进行核
准,并将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汇总后于资格审查报卷时一
并报省职改办备案,省直各部门职改办要将所属各法人单位
的高级职称申
报推荐数量报省职改办核准备案。对未经同意
超比例申报人员不予受理。各级各部门职改
办和基层推荐单
位要对职称申报推荐数量集体研究,填写《高、中级职称岗
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
1
)并一次性上报
核准,
核准后的申报推荐数量须在基层推荐单位公示。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评审条件
及相关政策规定组
织申报,无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2
、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各基层单位要
按照“建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填报量化表、
公开述职、
考核
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确定人选、公示结
果”等步骤开展申报
推荐工作。一是要科学制定推荐量化标
准。各单位要依据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和专业特点
科学制定
推荐量化标准,赋分标准应突出业绩、能力和理论水平,鼓
励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广,体现向基层一线倾斜,行政
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
二是各单位根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
报人员考核情况、核准的申报推荐数量及其他有关政策
规
定,
经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非主
系列以及破格、
“一步到
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应严格控制。
三是各单
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
北省申报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
[
2001]125
号)
和《关于进一步推行职称申报评审公开公
示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冀职改办字
[2013]64
号)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将
资格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及时告知申报
人员本人。
3
、严格审核,规范组卷
,提高申报推荐质量。一是严
格审核,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各基层推荐单位、主管部门、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都要对所推荐、接收的申报评审材料进
行认
真审核,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在《申报评审××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
览表》
(附件
3
)中的“
8
、
9
、
< br>10
”栏逐级签署推荐意见,
审核人、
< br>负责人签名。
一览表在省
职改办长期存档备查。对存在问
题的申报评审材料不得向上
级部门推荐。对内容合格的申报评审材料,整理汇总后在规<
/p>
定时间一次性推荐上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根据《河
北省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
人发【
20
03
】
86
号)》、《关于杜绝职称申
报推荐中弄虚
作假现象的通知》(冀职改办字
[2013]65
号)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记入“黑名单”,并对有关单位和个
人全省通报批评。
二是规范组卷。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
通知》(冀职改办字【
2014
】
121
号)相关规定,认真做好
组卷及各类表格的填写
工作。今年申报评审材料继续使用复
印件组卷。
(二)做好职称评审工作
按照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
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做好评审工作。
1
、严格评委会
管理。一是完善评委库,确保专家库成
员在数量上
3
倍于评委会要求人数以上,结构上更加符合专
业化、年轻化、社会化要求。
9
月份以前完成评委会专家库
调整充实
工作。二是对于连续三年担任评委人员原则上今年
不再参加评审工作,每届评委会应坚持
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调
整更新。三是评委会开评前
5
个工作日由专业主管部门职改
办会同省职改办随机抽取本届评委会组成人员,
组建评委
会。评委会名单严格保密。
2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各级各专业评委会要
按照审阅
材料、量化计分、组织答辩、民主评议、投票表决
的步骤组织评审
。
评审过程中要及时向人社职改部门报告评
审进展情况、学科
组评议情况,在评审表决前报告评审拟淘
汰率,批准后方可进行表决。评审结束后及时向
人社职改部
门报告评审结果,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经人社职改部门
< br>核准后由评委会办事机构在所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
工
作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评审工作中出
现的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行为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
冀职改办字
[2003]86
号)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不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的单位,
可令其暂停评审直至收回评审权。
3
、突出评价重点,进一步完善量化
评价标准。各专业
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以业绩为重点,由业绩、能
力、知识、品德和贡献等要素构成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进
一步修改完善各
专业量化评价标准。要细化各类评审要素,
按照各专业特点调整量化权重,引导专业技术
人员不断提高
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新创业。继续探索多元化
评价方式。对企业生产一线和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
职称评审,要把解决
技术难题的能力以及将科学技术转化为
经济、
社会效益的贡献情
况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
对从国外、
海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
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应更注重他
们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着重对其实际专业技术
水
平和业绩,独立选题并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进行评价。评委
要
对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逐一鉴定并按照优、良、一般分等
次量化赋分,防止论文著作重数
量轻质量的现象发生。
(三)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 br>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
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