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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翻译-孙宁英语学习心得
发布于
2014
年
12
月<
/p>
21
日
23:03
孙宁:
1981
年生于古城南京。
1993
< br>年考取南京外国语学校,其间获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
赛和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
高中组特等奖。
1999
年保送进入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其
间
获“
21
世纪
-
爱立信杯”第七届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并出版译著三本。
2003
年
8
月入外交
部翻译室,
2004
年
9
p>
月公派赴英留学。
Colin
Powell
说过,没有美国就没有今天的他,自然也就没有那本风靡一时的
My
American Journey
。
不是因为英语的缘故,
今天的我不会是这样,
< br>也就不会有这篇文章。
Powell
说过,自己是
a student of
history
。我也以自己是
a student of
English
而自豪,是为题记。
A Bumpy Start
开始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
那时
每学完一课,
老师会在黑板上写下生词的中文,
然
后找人上去写英文,完了再带大家读一遍。为了不当“出头鸟”
,每到英语课
,一向很皮的
我总是变得很乖。可这一天终究躲不过,虽然手心写了“阿姆布热拉”之类
,可在黑板前吭
哧了半天也没把
umbrella
拼对。
小学升初中英语考了
96
,但周围清一色的满分让我抬不起头来。好在英语要折成
20
分
满分——加上我语文不错——才勉强进了外语学校。
外
语学校集中了全市的优等生。我的同桌就很厉害——告诉我他有英文名了,叫
Super
man
。但第一节课过后,他终究没能保住自己的名字。老师给我们取名:我叫
Peter
,
他叫
Pa
ul
——日后有人调侃:
“
XX
催你还钱,
没钱就找孙宁借”
,
打成语一个:
rob Peter to pay
Paul
。
这堂课让我再次感到自己不是学语
言的料。同班一个女孩的名字(
Laura
)我舌头怎么
也绕不过来;课代表名字(
Margaret
)的拼写是到初三时才记住的。
Getting on My Way
孺子不可教,但老师却有教无类。
中学第一位英语老师叫程翠瑛,有近三十年的教龄。
程老师要求很严,但我们却很感激她
: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她上课条理清楚,一丝不苟;
课下还主动帮我们答疑,
给我们念诗,教我们唱歌。初二寒假前,
程老师说下学期不教我们
了,我知道当时我的眼里是有泪水的。这就是我爱上英语的第一步,有一位好的启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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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带上的那些“鸟语”
,我很快就听懂是什么了。相信下面几句在日后外
校同学聚会时
都会提起并得到大家响应:
Meet Sandy
and Sue. This is Sue
’
s
class. Her teacher
’
s MrKrisp
?。
这就是被我们简称为
3L
的
Look, Listen and Learn!
< br>,那代学子心中的经典。爱屋及乌,我们
自然也就崇敬它的编者,
一个秃秃的小老头。
数年后某天下午,
老先生辞世的消
息从收音机
里传来,才好像真正宣布那个时代的终结。现在,
每
当我看见外研社边老先生的塑像,
就会
默默祈祷每个刚开始接触
英语的人都能有我这么幸运,有本好的启蒙教材。
虽然喜欢英语,可高分总和我无缘
。有半年时间,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
88
到
89.5
之间
徘徊。
“
Peter
,怎么又是
89.5
< br>,不能再高哪怕
0.5
分?”程老师曾经恨铁不成钢地问
我。其
实,铁不是刚,不全是因为粗心,也不总是运气不好,全是因为火候未到。只要点
破了那层
窗户纸,就会豁然开朗。
举个例子,一次考填空,答案是<
/p>
chimney
。全班有一半同学都想到了,就是不会拼。拿
p>
到卷子我才悟到:
原来拼写多数情况下都是按读音走的呀!
这么简单的道理,
原先怎么没想
到呢?
除了顿悟,还要善于观察、归纳。语言不是数学,没有一定之规,有也总有大量例外。
但纵使归纳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不是吗?一次测验,考
stop
后面跟的动词形式,当时虽
学过
like
加不定式和动名词的区别,但没学过
stop
加<
/p>
doing
,更别说
to do
,考得有点超前。
但我想,既然
like
有这样的区分,
stop
可能也有吧,于是选
了
to do
。试卷发下来,我错了。
但我觉得自己比那些无论是(扔硬币)蒙对的还是想都不想就填了
to do
的人都厉害,因为
我动了脑筋。
虽然我的推断最后
证明是错的,
但通过这么一番类比,
我对
stop to do
和
doing
的分别印象一定比别人深,这就是收获。
找到了这样一个窍门,
我以后每次英语都考在九十分以上,
再没有失手过,
还不时拿第
一,
先是班上的,
然后是
年级、
省市乃至全国。
英语学习的轻松,
还带动了我其他课的成绩,
从“一枝独秀”到“春色满园”
。
Is There a
Short Cut?
如果就此以为学英语有捷径,那就错了。有的办法虽然“笨”
,只要持
之以恒就一定有
效果。
“笨”办法有很多,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
自己实践过、确实感到有用的几种。
一是听录音。初中时要求,
每篇课文要听三十遍。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坚持下来,
我反
正照做了:每天晚上捧着随身听(那会儿还没有复读机)
,听一遍在纸上划
一道杠,直到划
满六个“正”字。虽然不能说每遍都精神高度集中,但那么多小时听下来
,对语感是一个很
大的提高。
当然,录音质量一定要高,最好是
英语是母语的人用正常速度录制的,
那种哗众
取宠的“洋话连篇
”之类就像魔咒,听得越多坏处越大。
二是抄句型。我学
3L
时,老师上课要大家口头轮流造句,下课还要付诸笔头,造一页
纸、大约十来句。我的句型就是这样学来的,一点秘诀都没有。当然,抄的时候不能“有手
无心”
,当时抄错是要重罚的。
三是默
读。
平时做题、温书总是喜欢读出声来。时间一长竟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语感
比同龄人好了许多,应该得益于此。
用功,
再加上点巧劲,
进步会更快。
要善于琢
磨,
举一反三。
我记性差,
不愿背
p>
(课文、
单词、语法)
,就试着多理解,理
解了就不用背了。到底是
two
third
还是
two thirds
,中间有
没有连字符?一般说
on
M
onday
,但前面的介词可不可以拿掉呢?是不是一定得说
f
ish
and
chips
,反过来
就不行呢?这些都是我研究的对象。得到了答案还不满足,总要想一想能不
能推广到其他
地方,举一反三。
做题也一样,每次都会问自己:
出题
人想考的是什么?这样,
就不用陷于题海战术,白
白浪费掉宝贵
的时间和学英语的兴趣。
那时只要考英语,
前一天我准保在家看
闲书或温习其
他功课,第二天仍然考第一。
初二上
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
,怎么办?自己“开小灶”
。当时广播里介
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
Let
’
s Talk in English
,心里就
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
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
,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
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
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
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
,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 br>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
Family
Album USA
。刚开始每
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
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
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
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
,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
语速快,就“抓大放小”
。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
这样,
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
但我没有急躁冒进,
而是反省自己:
自学没有老师指点,
会不会学得太<
/p>
“油”
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
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
“零
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
语》
。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
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
ABC
到鲁滨逊的故事,书
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
课后习题
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
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
示人的
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
时,
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
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
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
学
< br>《看
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
New
Concept
English
打交道,甚至爱
不释手。
“牛抗”
(
New Con
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
国人与生
俱来的幽默和高贵。
这套教材影响之大,
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
随便拉一个外校毕
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
不是难事:从
Excuse
me
到
A
Private
Conversation
到
A
Puma at Large
,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
美之心人皆有之”
,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
Such is human nature that
?<
/p>
的;
翻译课,
老师问
“萝卜青菜,
各有所爱”
怎么翻,
很多人想都不想、
张口就来:
one
man
’
s meat is another
man
’
s
poison
。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
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
3L
到
NCE
前两册一共
360
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
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
;
学外语其实也一样。
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
就是觉得当时背
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
3L
最后一课,
快乐、
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
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英语题,
用了一半的时间,
居然也能得
131
分。
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
做题在行并
p>
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
Into Gear
上高中后渐感升学压力,
于是多埋首
于数理化的题海,
少有心在英语世界里流连。
但人
生有时就是这样,用功时没人在意,
倒是在你不期待时,
荣光自己找上门来。初中播下的种
子,高二时终有收获。那年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
力竞赛,
“一不小心”得了个特等奖,到
北京白玩了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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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参加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
再获高中组特等奖。
澳方主办者邀请获奖的前几名
去悉尼领奖,是我第一次出国。
< br>但澳洲牛肉我实在吃不惯,那里的空气也实在太爽利。
悉尼
城区让我想起了上海,高楼中有老屋夹杂。那里的海水很蓝、沙滩很美,人也颇热情。歌剧
院很漂亮,绿地很养眼,但最难忘的还是悉尼近郊一个叫“卧龙岗”的农场。
在那里
,我第一次放马山间,为此还买了保险;第一次看牧人剪羊毛,
剪下的毛除了两
个耳朵洞仍是完整的一块;
第一次看牛绕圈耕地;
第一次亲身喂猪,
并在第二天清晨看她
“分
< br>娩”
;第一次见到鸸鹋,却搞不清它和鸵鸟的分别;第一次日落时分躲在灌木后面
,想一睹
袋鼠的“芳容”而未遂;第一次到半夜仍未睡,在草原上支起篝火,趁着当地<
/p>
Billy tea
的劲
儿和人聊天;第
一次早上不用人叫,
五点就起床,
和人在斜坡上玩飞去来器,差
点砸坏人家
的屋顶——不管怎样,那是个美丽的夜晚,美丽到清晨我们怎么都舍不得走。
高中课文(
Senior English for Chin
a
)很无聊,英语课便大多用来做数学题,倒符合效率
最大化的
理论。
一晃终于到了要保送的时候,
我却不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
么。
出于对上海的
偏见,拒绝了复旦。从小在南大操场边玩大,
觉得那儿适合玩耍而非学问,也没考虑。
思来想去,只有两个选择:北外英
语系,北大东语系。不愿再把英语当专业,觉得自学
就够了,学点别的多好:于是向往北
大,那里的湖光塔影。但老师不这么看:与其做大池塘
里的小鱼,干嘛不做小池塘里的大
鱼?信然。
这里有件事要插叙。高一时,学校组织了英语兴趣小组,每周
六上午活动。一次,董正
璟校长——也是英语特级教师——给我们讲小说:
十多页纸的故事,
写一个南非黑人小孩的
遭遇。文章
很感人,读了几遍后,我萌生了把它翻成中文的想法。
p>
整整一个周日,
晚上九点前终于成稿,第二周上课交给了校长。一周
后,董校长把译稿还给
我,上面做了些改动,还有些鼓励的话,而且说可以帮我联系发表
。
<
/p>
我终究没有胆量把自己的处女作付诸文字。
但这件事一定给校长留
下了深刻的印象,
以
至毕业前一个晚上亲自打来电话,
说手头有几本小书问我有没有兴趣翻。
我欣喜若狂,
自负
的少年谁不想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铅字,
何况还能署
名。
董校长很高兴,
答应借我字典并
为
我校稿
从六月中到八月初,我挥汗如雨,晨昏不息。那些书原
是一套里面的几本,出自牛津、剑桥
学者的笔下,智慧、文字相映成辉:有讲宇宙的历史
、现状和未来;有讲全球升温的前景;
有回顾男性地位的今昔;
有探讨未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
还有探讨基因技术可能给世界带来
的影响。
翻译这些书,对我既是语言、知识上的考验,
也是意志的磨练——多少次,截稿日期的
临近让我寝食难安。
< br>一年后摸着崭新的书页,
我心中的喜悦实在难以用文字传达。
我要感谢
董校长的提携,
也要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信任,
自此开始了一段愉快的合作经历。
谁又知
道,毕业后我选择翻译为职业,和这次际遇没有关系呢?——不过这是后话了。
大二时
,我译了第二本书,
耶鲁一位学者写证券市场的高智商犯罪,共二十万字。
书的
内容很专,
原是学语言的人不甚了了的。
但我碰巧对经济学感兴趣,大学里听了些课,
再加
上临时恶补、多方请教,终于做到没有“露怯”
。
毕业前
译了第三本书,是从心理学、
社会学角度讲战争和战场上的人,
三十六万字,正
在排校。
这些经历告诉我,
学外语不仅是掌握一门语言,
还可以给你相对广博的视角和较短
时间内迅速了解未知领域的能力。外语是走向世界的窗户。我还意识到,一名好的翻译,背
< br>景知识和文字功底同样重要;中文水平和英文程度同样重要。
大三、
大四我的专业是口译,课上课下做了不少练习。我很幸运,
有很
好的老师带我入
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意识到和口译相比,笔译功底至少同样重要;和
同传相比,交传的
底子至少同等重要。
工作后,
我终日沉浸在翻译中,
更深深体会到了:
不是说学了十
年英语,
翻译就一定行,
称职都未必。
由此而生一种谦卑感,
日日催我反省,
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
A Less Travelled Road
中学六
年尤其高中三年,
我都把英语当作一门我可以考高分、
可以给我
信心的科目,
而
没有意识到英语作为语言本身的魅力;
所谓兴趣,
不免带上了功利色彩。
这种局面直到
我把
英语作为自己唯一的兴趣所在和着力点——也就是到了北外英语系——才得到改变。
p>
英语作为专业该怎么学?这是我在北外第一学期遇到的最大难题。
一
开学,
挫折就纷至
沓来:语音、口语免修考试双双没过。怎么办
?没办法,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赶。苦恼
没法驱遣,就把它们淹没在书本中。但学习
之余心里也嘀咕:自己到底行不行?
很快,从横向比较中,我发现了自
己的优势:笔头比较强,基本功扎实。但瑜不掩瑕,
口语差、不爱表达是我的两大弱点。
这不能怪别人,谁叫中学时一直纵容自己的懒惰,
上课
从不举手发言;老师要编对话,总是千方百计地躲,欠了一屁股债等着老师“大赦”
。
痛定思痛,决定改弦更张。性格一下子改不了,就从其它方面
努力。一是恶补语音。每
周两次、
每次两小时在小花园里一个人
苦练:
一年后果然见成效,
开始陆续有人夸我语音好
了,可见天道酬勤。
日后慢慢知道,
中国人
(尤其是南方人)
发音位置普遍靠前,
这样发出来的
音比较单薄,
这是一弊。二是双元音马虎,后一个元音不发足,如
bye
听起来像汉语的“拜”
,大错。三
是重音常读错,
弄得老外往往不知所云,
须知重音在英语里
的重要性好比四声之于汉语。
四
是长音偷工减料,常用短音敷衍
了事,如
region
第一个音节。五是音节尾的
m/n
常吞掉,
该闭口的不闭,如
< br>mine
听起来像
my
。六是单
元音不够饱满,无精打采掺在一堆辅音里面,
如
maintai
n
中的两个
/eI/
很少受重视,总发
成
/mEn5ten/
,再如
man<
/p>
经常听着像
men
。七是该
连的不连,一盘散沙,没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效果,如
GRE /7dV
i:B:5ri:/
中加入的连音
/r/
。八是该吞的不吞,如
United
States
,又如
want
to
。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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