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体英文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20
Z 60
DB13
省
地
方
河
北
标
DB
13/
1461
—
准
2011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1 - 11 - 15
发布
2011 - 11 - 30
实施
河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3/
1461
—
20
11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
了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 br>《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等法律法规,
促进河北省钢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
进步,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
p>
好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
管理办法》
、
《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
制
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钢铁企业烧结
(
球团
)
、高炉炼
铁、炼钢、热轧生产单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p>
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河北省
钢铁工业生产
工艺和生产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钢铁
工业烧结
(
球团
)
、高炉炼铁、炼钢、热轧生产工艺和
生产装置排放废水、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
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
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
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冶金行业
协会、河北省环
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波、李杰、王大勇、胡晓
波、宋继宽、
李伟、张雪斌、徐铁兵、尹崧、
张国宁、常海平、陈俊芬、李士雷、任钢、刘庆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