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发
展
< br>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文件
山
东
省
财
p>
政
厅
鲁人社发?
2011
?
38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
台建设规划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为加快建设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平台
(以下简称基层公共
(就业)
服务平台
)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
社部发?
2009
?
116
号)
、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
基层劳
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人社
部发?
2010
?
22
号)
,国家发改委《
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
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的通知》
(
发改办就业?
2011
?
761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现状
(一)基层公共就
业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我省自
2001
年开展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
视,通过不断推进基
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平台机构已由县区延伸到绝大部分街道、乡镇
和部分社区、行政
村,服务项目也由最初的就业促进逐步拓展到社会保险、权益维
护等,初步实现了
“
五统一、六到位
”
,为扩大和稳定全省城乡就
业、促进社会保障
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截止
2010
年
6
月底,
全省共设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 br>31604
个,建成率为
41.86%
< br>。
其中街道、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农村社区)的建成率分别为
< br>97.4
%、
97.7
%、
p>
80.5
%和
38.5
%
(
35.4%
)
;
共配备工作人员
41318
名,其中专职工作人员
11325
名;共有
22854
个基层公共就业服
—
2
—
务平台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
86.6
万
㎡
,平均每个场所
37.9
㎡
,
其中街道
110.
5
㎡
、乡镇
75.0
< br>㎡
、社区
57.6
㎡
、行政村
28.7
㎡
、<
/p>
农村社区
46.0
㎡
;共配置打印机
4657
台,计算机
9272
台,其中
联接专网计算机
3
074
台,联接互联网计算机
5512
台。部分平台
安装使用了
“劳动
99<
/p>
”
等工作软件;
2009
年,
全省基层公共就业
服务平台共为
< br>3.6
亿人次各类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调
解仲
裁、劳动监察等服务。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
平台建设标准、服务
职能、服务能力等还相对滞后,难以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向
p>
基层延伸的工作要求,已经成为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入
开展
的瓶颈。
突出表现在:
机构不健全,
城
乡发展不平衡,
街道、
乡镇和城市社区平台的建成率较高,农村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平台建设严重滞后;工作管理体制、职能和流程等亟待规范;工<
/p>
作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提高;资金短缺,工作人员劳动报酬
相
对较低,社区和行政村平台没有任何办公经费;服务场所面积
偏小,设施设备配备落后,
信息化水平不高。
(三)统一规划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提高,在原
有基层公共就业
服务平台基础上,统一规划建设容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
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服务项目于一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
共(就业
)服务平台,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客观
—
3
—
要求;更是做好当前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工作,确保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
标
(一)指导思想。
全省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
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
以人本服务为核心,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的要求,<
/p>
在原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基础上,
统一机构名称、
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和经费来源,科学确定平台服务功能,合理制
定建设规模
和建设标准,健全完善信息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
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公共服务。
< br>(二)建设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
性和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
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
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属地管
理,结合实际,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
建设目标。
力争
“十二五”<
/p>
期间全面建成容就业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
务项目于一体,
覆盖全省所有县
(市、
区)
、
街道<
/p>
(乡镇)
和社区、
行政村(农村社区)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平台,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标准
化、人员队伍专
—
4
—
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同时,以
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
为标志,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网络化,城乡居民
和用
人单位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
(一)机构设置、人员和经费来源。
1
、加快县(市、区)服务平台整合。按照“整合资源,置换
资
产,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尽快建设完成集就业
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
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
察等服务于一体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综合服务中
心。
2
< br>、
街道、
乡镇在现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
/p>
设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属公共服务性质,接受同级党委、政
府
的领导,
同时接受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
/p>
社区、
行政村(农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也可
根据
区域分布和服务人数等实际情况,建立邻近的行政村共用的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由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所管理和监督,居委
会、村委会给予积极支持。
3
、街道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原则上每
6000
名服
务对象配备
1
人,
每个街道、
乡镇不能少于
5
人。
社
区、
行政村(农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口数在
1000
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
800
名服务对象配备
1
人;人口
数
在
1000
人以下的,
工作人员一般配
备
1
人。
基层平台所需工作
人员,可由街道、乡镇、社区从现有或者乡镇机构改革、撤乡并
—
5
—
镇富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也可由县级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街道、乡镇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渠道面向社会
聘用。原从事就业、社会
保障等公共服务的街道、乡镇、社区、
行政村工作人员,经考评合格者,优先聘用。
p>
4
、
街道、
p>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作为基本民生性服务
< br>机构,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实际情况,
正常经费纳入县<
/p>
(市、
区)
、
街
道(乡镇)财政预算。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服务站,其正常经
费由县(市、区)
、街道(乡镇)两级
财政共同解决。
(二)基层平台职能。
1
、街道、乡镇平台职能:
就业服务: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
员日常管理工
作;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
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
发管理社区公益性岗位,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
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
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
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
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
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
的其他就业服
务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
:
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
提供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
开发服务工作,
了解、掌握培训需求,组织推荐农村领导人才和
—
6
—
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组织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回国专家
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的形式短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乡
服务。
< br>
社会保障: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开展城乡参保
人员参保资料初审、登记及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负责城乡
居民养老、医疗社会
保险信息录入、查询和情况公示等日常管理
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养老等社会保险关
系接收和管理,建
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协
助办理城乡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帮助遗属申领丧葬
补助和
津贴,协助追缴各项冒领的社会保险金。
劳动关系:
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建立职工名册,并进行
劳动用工备案;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
商,
监督企业落实工资
指导线、
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等制度;
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
协调及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工作;开展劳动
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等创建
工作。
调解仲裁:指导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争
议预
防和调解工作;协助仲裁巡回庭在本辖区开展仲裁审理工作;设
立仲裁派出庭的,开展辖区内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了
解掌握调解协议、仲
裁裁决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
及时报告辖区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配合上级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
常巡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和信息采集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
各项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劳资纠纷
—
7
—
进行初步调查、
妥善处置;
对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其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
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
务基础台帐;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
、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平台职能:
就业服务: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
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
;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
息,组织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
业培训;协助开发
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
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核对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
就业困
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
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开展
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调查上报灵活
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劳动
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
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
收集发布人力
资源供求信息,
提供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
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各类人才参加培训活动;协
助开展
人才智力下乡服务。
社会保障
:采集上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对老年、残疾等特
殊人员开展上门登记参保服务;协助收
缴社会保险费、认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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